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发布时间:2023-12-03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于1995年7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1999年12月迁入现址办公。同时宣布成立的还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新成立的两个分院是在原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基础上,以“撤一建二”的形式建立起来的,与由原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撤一建二”形式建立的两个中级人民法院相对应。二分院的案件管辖区域为上海市北片九个区:黄浦区、静安区、虹口区、杨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嘉定区、青浦区和崇明区。

主要职能:

1.受理属本院管辖的提请审查逮捕案件,决定是否批准或决定逮捕。

2.受理属本院管辖的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决定不起诉。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3.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4.对属本院管辖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进行监督。

5.对属本院辖区内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

6.对属本院辖区内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7.对由本院派驻看守所的刑事强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受理审查属本院管辖的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刑事赔偿案件。

9.答复辖区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案件请示。

10.承办上级检察机关交办的案件和事项。

 

自我评价材料

 

2023年,我院在市委和市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目标要求,抓政治引领、监督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第一部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

(一)深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一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把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开展“1+3+X”每周述学、主题读书班和中心组(联组)学习等形式理论学习56次,各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专题学习86次,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让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牢固的政治信念、最重要的实践要求。二是通过调查研究破解难题。全面深入抓好调查研究,围绕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察改革等方面确定调研选题20个,以组团式、沉浸式、督查式等方式,深入一线基层覆盖调研点位50余个,推动7项调研成果转化为破难题、解新题的制度举措。三是动真碰硬抓好检视整改。梳理形成5个方面问题清单和14项整改措施,成立整改整治工作小组,推动“明码销账”、整改“销号”。积极开展制度“立改废留”,新制定制度17项,修订9项,进一步提升分院检察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做好第一、二批主题教育有序衔接,坚持做好同题共答、联动整改。扎扎实实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四是强化履职担当推动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完成破难题、促发展17项,办实事、解民忧项目9项,对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实施主动司法救助,推动形成“解剖一个问题”到“解决一类问题”的工作成果。

(二)持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一是拓展干警视野,邀请党校老师、全国人大代表来院举办辅导报告、专家座谈,提升大局意识,增强理想信念。二是开展形势任务教育,邀请相关部门专家来我院作专题辅导报告,帮助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三是激发学习兴趣,组织开展“守初心、担使命,强党性、建新功”浦江红船行活动、读书分享会、红色剧本杀,参加“学思想 强党性 共奋斗”知识挑战赛、2023年上海机关阅读马拉松超级赛,开展“学习强国”知识竞赛,进一步激发理论学习积极性。四是挖掘沉浸式教学资源,通过电影党课、行走党课、情景党课等方式,“专家学者理论授课+集体实地观摩+支部为单位分组讨论”的教育形式,组织党支部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足迹”主题学习12次,引导全体党员干警更加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组织党支部赴中共四大纪念馆、中共中央秘书处机关旧址纪念馆、江宁路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等地,通过现场见学深刻领悟“人民城市人民建”等重要理念。

(三)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上海市检察机关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细则》,围绕2023年上海检察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任务和我院工作实际,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组织开展各部门意识形态责任制分工落实情况述职,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二是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坚持预防为先,加强对检察新闻宣传文化和网络新媒体阵地的管理。三是构建企业法治宣讲平台,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检察法律服务平台”,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政策、司法解释、典型案例,办理的多起重特大新类型案件被检察风云、法治天地频道等多家媒体关注报道,两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公益诉讼进行时》第三季节目。四是注重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及时宣传报道我院全国公益诉讼检察标兵万力同志、全国行政检察业务能手戴忱同志,围绕我院3位同志获评市“十佳公诉人”,1位同志获评“优秀公诉人新人奖”进行系列报道。

第二部分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情况[ 数据统计截止日11月24日。]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一是持续发挥反腐败职能作用,制定《关于做好职务犯罪大要案办案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的沈某、郑某贪污案入选最高检第四十七批指导性案例,冯某违法所得没收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第三届“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优秀案(事)例。二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办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案件18件,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三是加强民事裁判监督,办理的一保障公民居住权案件入选最高检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在一起水污染责任纠纷民事申请监督案中,同步推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制发涉水污染检察建议,案例入选最高检《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白皮书》及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注重矛盾纠纷化解,促成 11起申诉案件达成和解,切实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增强矛盾化解意识,将化解争议贯穿监督全过程,8件案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件,立案5 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 件,申请司法确认获法院裁定有效5件。

(二)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加大区域协作合力。坚持以“四个放在”为基点,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一是夯实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建设,走访调研苏州、嘉兴市院及相关基层院,形成《长三角一体化检察协作调研报告》,会签《“上海苏州同城”检察协作座谈会纪要》。二是加强区域理论实务研讨,会同绍兴、南京等地检察机关举办“聚焦案例培树提升办案质量——长三角一体化视野下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解读”,与三分院、黄浦区院、虹口区院共同承办“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发展”研讨会,推动黄浦区院与南京雨花台区院、虹口区院与绍兴柯桥区院签署党建共建协议,通过合作、交流、分享,促进共同发展。三是强化区域检察协作指导,统筹“青吴嘉”“嘉昆太”、北长江口等区域特色检察协作平台,推动辖区院形成长三角示范区检察一体化研究中心、“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品牌等协同机制和实务协作。开展跨域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联合制发纠违、检察建议监督意见,指导“青吴嘉”“嘉昆太”社矫监督平台建设,规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开展跨域生态环境保护,会同“青吴嘉”检察机关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发布一体化案例,推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诉源治理。加强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针对辖区实践问题,协助市院起草《长三角区域涉案企业合规检察协作工作办法》,明确社会调查启动、监督考察等具体流程标准,提升合规协作质效。

(三)全面履行营商环境优化升级法治职责。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审慎处置知名企业与网络自媒体商业信誉纠纷,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协助市院推动出台《上海市互联网证券信息服务企业合规指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办理的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吴某非法经营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涉案企业合规优秀案例。依托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编写银行保险类犯罪白皮书,围绕骗取贷款案件法律适用、保险诈骗罪主体认定、航班延误险法律规治等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理论实务研讨,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等部门沟通协作,协力构建与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监管体系。

(四)当好数字检察战略“实施者”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瞄准数字检察“新赛道”,以我院被确定为首批最高检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为契机,不断丰富数字检察工作路径方法,结合分院数据要素特点,探索以数字检察辅助司法办案、优化检务管理、助力司法为民、促进诉源治理。一是搭建数字检察工作组织框架和运行模式,充分发挥院数字检察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选优配强人员力量,挑选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熟悉数字检察领域的业务骨干,组成院数字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稳步推进场景应用、模型开发。二是赴市大数据中心、嘉兴市院、阿里巴巴、商汤科技公司等开展调研,围绕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学习取经,组织开展“手把手教建模”等培训活动,进一步培养数字检察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三是始终聚焦法律监督质效根本,统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开展,将应用场景和模型成果导入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与青浦区院联合开发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一件事”项目,获全市检察机关全流程在线办案应用场景创意类项目一等奖。四是召开所辖区院数字检察工作会议,就辖区内自行研发并取得较好成效的监督模型进行展示汇报和经验分享。

第三部分  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

(一)依托数据分析研判提升辖区业务质效。坚持树牢数字理念,增强数字思维,提升数字能力,借助数据分析研判推动法律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对标对表“忠诚履职、强化担当,走在前、开新局”专项活动要求,联动所辖区院开展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7次,通过分院对面上工作的把控,加强对辖区业务工作态势分析,共同查找堵点难点痛点,研究破解难题的有效措施。以关联业务为切入点,围绕不捕不诉、抗诉、上诉改判、刑事申诉案件及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巡回检察、公益诉讼等上下联动紧密的监督业务,强化分院对区院前道流程的反向审视功能,在资源配置、精力分配、办案节奏、监督重点和政策分析等方面给予前瞻指引,促进质效整体提升。

(二)依托个案类案指导促进适法标准统一。更好发挥分院承上启下作用,围绕案件指导、线索移送、接续监督等方面,当好工作起承转合“助推器”,持续巩固检察一体化工作优势。进一步完善对下业务指导机制,用好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3项办案指导工作规则,制定《辖区院派员列席二分院审委会工作办法》,起草《加强对辖区院刑事检察业务指导的若干意见》,搭建经验交流、疑难解答、案例发布“三个平台”,开展个案指导、答复区院口头请示案件、参与案件协调、办理书面请示案件540余件次。强化个案指导结果运用,加强对辖区内司法办案情况的综合分析,在解决自首认定、网络开设赌场法律适用、新型毒品案件处置和量刑、非烟草味电子烟刑法规制等疑难、共性问题上主动作为,促进消除认识分歧、统一执法标准。

(三)依托一体化建设着力为基层解难题促发展。一是上下贯通、协同培养,接收辖区院优秀干警来院跟班学习,为辖区基层院检察人员熟悉和参与分院检察业务、提升专业能力搭建平台。围绕业务竞赛备赛实训、司法实践难点和热点问题、数字赋能检察等内容,联合辖区基层院一体化专业实训10次,初步建立辖区基层院人才工作者队伍。二是融合协同推进检察业务发展,以“聚焦案例培树 提升办案质量”为主题,举办长三角一体化视野下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解读活动,邀请由近期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的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分别对相关入选案例进行介绍和解读并分享指导性案例培树工作的成功经验,加强各地区各级院一体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提升监督合力。三是多角度区域化开展党建共建,指导辖区黄浦区检察院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虹口区检察院与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分别开展党建联建活动,通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沉浸式党课、特色党建工作展示、党组织结对共建等形式,加强两地检察院在党建和业务工作方面的交流合作,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促党建,把联动成效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依托“检察蓝精灵”党建品牌着力为民办实事。一是深耕“检察蓝精灵”服务品牌,着力办好为民实事,与全市多个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签订共建联建协议,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实践基地,签约社区“银发盾牌”项目。二是为群众和基层单位提供反诈宣传、法治进校园、民行大讲堂、上门听证释法息诉、司法救助暖心工程等“适销对路”的服务保障,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开展相关活动40余次。三是积极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民事行政检察多元化矛盾化解体系”案例入选上海市第一批主题教育工作案例汇编。我院办理的王某某与上海市某镇政府、某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检察和解案,入选最高检民事检察和解典型案例。

第四部分 队伍建设情况

(一)持续深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中层领导干部配备,今年以来,从基层院提任2名、调入1名处职领导干部,调整1名中层干部岗位,完成1名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转正,不断充实优化领导干部队伍。注重青年干部选育培养,配合市委组织部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充盈干部梯队“蓄水池”。完善青年干部轮岗、锻炼等制度,建立青年干部成长档案,加强跟踪培养,深化交流互派,组织22名干警开展轮岗锻炼,选派6名干警分别到控申接待岗位、二中院、农场院、市人大、最高检挂职锻炼,选派1名干警赴新疆对口援助,切实推动各项制度落实到位。探索开展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工作,结合各部门实际需要择优聘任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建设“编外”人才队伍。

(二)人才强检打造精干检察队伍。打造分院人才雁阵格局,切实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作用,一体推进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人才培养。着力推进“奋远英才”培养计划,进行中期评估展示,打造助力成长项目,压茬推进领军人才梯队建设。严把检察人员“进口”,认真做好我院及辖区院公务员招录计划审核、上报工作。认真开展公务员招录,赴清华、北大等知名高校宣讲,提升高层次人才“入口”比例。围绕法律监督核心能力,依托奋远系列培训品牌,举办调研写作、群众工作、中层干部管理素能三大主题班,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20次,不断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能。加强业务竞赛备赛,以赛促学、全面提升,2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4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竞赛中获得十佳公诉人、新人奖,6名干警在全市条线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称号,1名干警获评全市法治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评上海检察业务专家。强化人才带动效应,覆盖辖区院共享著名法学专家张明楷、龙宗智专题讲座等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干部互派、专案锻炼和办案团队建设,优化人才上下互通、融合互动格局。

(三)考核优检引领担当作为。树立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导向,用好科学考核“指挥棒”,贯彻落实市院对分院工作整体评价的目标要求,结合分院职能配置和检察履职实际,制定检察人员考核工作办法、部门考核工作办法、检察官业务能力评审办法等措施规定,大力弘扬争先创优。抓实全员、全面、全时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有序开展年度领导班子考核、部门考核、干警平时考核及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突出质效导向,把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绩效奖金、员额管理挂钩,通过奖优罚劣激励能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科学分析打好队建基础。围绕我院干部队伍建设、一体化视野下干部交流培养等主题开展调研。成立调研工作小组,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等方式,听取本院部门负责人和109名干警代表的意见建议,先后赴普陀、静安、虹口等辖区院及二中院等相关兄弟单位开展调研,积极学习经验做法,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目前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认真研究落实举措,为推动干部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及心理状况分析,充分了解掌握检察干部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为有效解决思想症结、切实化解心理矛盾、促进队伍健康发展打好坚实基础。

(五)党建融合提升队建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党组织要求,严密组织在职党支部换届选举,规范组织设置,建立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有效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按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做好进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制定《2023年度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量化指标》,将业务质效、党建工作、党员队伍建设作为支部和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落实市院《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意见》,细化制定本院20条措施,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案事例展示评选,从导向、机制、载体、素能等方面,推动党建与业务相融互促、一体推进。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切实落实《开展检察人员政治谈话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任前谈话制度,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意识、廉政意识。及时跟进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做到业务融合、思想聚合。坚持以党建带群建,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团结引导广大干警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加强工会、团组织等群团组织工作,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激发持续奋斗热情。做好干警重大疾病、残疾子女困难帮扶等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关爱服务干警,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凝聚力建设。

第五部分 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担当到位、统筹协调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最高检巡视“回头看”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将巡视反馈意见、巡视整改要求传达至各部门负责人,将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最高检对巡视整改的各项要求上来。统筹推进最高检巡视整改“回头看”各阶段、各环节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夯实院党组、班子成员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专班工作责任,加强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督促推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有力有序推进。制定我院整改方案,形成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整改质量和工作进度。全面推进整改措施,制定修订“长久立”的制度规定,强化对整改成效及成果运用情况评估和总结,进一步以“政治体检”凝心聚力完善检察队伍各项工作。

(二)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把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作为重中之重任务,运用正反典型“两面镜”开展示警,利用生动鲜活案例开展学习讨论,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记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召开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形成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结合市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通报的情况,深入剖析本院队伍存在的问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要求。贯彻上海检察机关“四责协同”实施办法,扣紧责任“链条”,形成责任“闭环”,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不懈净化政治生态,涵养廉洁环境。持续加大“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力度,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组重点督办工作项目清单。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会商,着力落实政治监督要求,切实扛起接受巡视的政治责任。

(三)持之以恒筑牢廉洁从检根基。以检察官权力清单为依据,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出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全面建成覆盖“四大检察”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从线索管理到分办、初核、审查调查,明确主办检察官、办案组成员责任,确保承办责任“一贯到底”,不留死角,引导检察人员防范办案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检察权运行。结合巡视整改“回头看”、日常监督、信访等情况,对本单位政治生态开展分析,加强廉政风险防范,高度重视司法改革进程中检察官面临的廉政风险,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四)强化监督执纪职能。坚持不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细则精神,强化政治担当,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作风建设,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做好节日期间督促提醒、案例通报、每日报告等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整治突出问题,狠抓最高检和市委巡视问题整改,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细化整治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突出问题整改。狠抓机关管理,加强对干部日常执纪监督检查,增强党员干部严守规章意识,有效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勤政风气养成。严肃监督执纪,在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下,认真做好信访和谈话提醒工作,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