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局(馆)

来源:上海市档案局(馆)    发布时间:2023-12-03

一、基本情况

上海市档案局(馆)成立于1959年12月31日,市档案局是市委工作机关,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合署办公,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市档案局设办公室、综合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业务指导处、科技信息化处、组织人事处等6个处室;市档案馆设档案接收征集部、档案保管部(电子档案保管部)、档案整理编目部、档案利用服务部(社会教育部)、档案史料编研部(档案宣传部)、档案保护技术部、档案信息技术部、行政处(保卫处)等8个部门。市档案局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2023年工作自我评价

(一)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坚持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一体推进。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和档案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围绕加强“四重档案管理”“档案数字资源长期安全保存”等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听取查档群众、基层一线意见建议,推动档案为民服务、数字化转型和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有力推进“四重”档案工作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发布2023年度本市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活动、重大突发事件档案工作清单的通知》,明确9个工作事项及其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本市重特大事件归档工作的实施意见》《上海市应急管理档案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赴云南、新疆、青海对口援建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加强主题教育档案文件材料归集工作,指导做好“四重”档案建档和目录归集工作,接收疫情防控、对口支援以及第五届进博会等“四重”档案4万余件。

(三)着力深化红色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认真落实《上海市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上海市红色档案资源管理办法》,开展全市红色档案普查和珍贵红色档案申报认定工作。市档案馆制定推动“红色档案保护三年行动计划”,举办“数字技术助力红色档案保护利用”学术交流会,筹建馆藏重要红色档案专用库房,加大馆藏红色档案保护力度。征集到陈毅市长颁发的任命通知书等珍贵档案资料300余件,进一步丰富馆藏红色档案资源。加强红色档案研究,完成《东方欲晓:新民主主义革命记忆》《跟着档案看上海(第二辑)》编辑工作。

组织全市档案部门以“奋进新征程 兰台谱新篇”为主题举办近200场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做好“书信家国 尺牍情深——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三角档案联展”巡展和推广活动,吸引观众2万多人参观,依托巡展开展情景党课、红色经典诵读等特色活动。举办“笔墨军魂——汪观清军事题材作品及相关史料展”,参与举办“江河奔流 红色追寻——长江黄河流域红色珍档联展”。“档案春秋”微信公众号入选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工作年度创新案例。

(四)加速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发展

制定《上海市电子公文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协调推进“一网协同”归档管理、“一网通办”数据下沉等工作,“单套制”改革国家试点工作成效显著,首批6家政务管理和服务部门成功接入市大数据中心集中式部署的归档管理平台,全市公安条线、法院系统电子档案均超100万,持续做好电子档案接收工作。

在全国率先实现省以下行政区数字档案馆全覆盖。市档案馆2023年完成档案数字化整理26万余卷,数字化画幅增加2000余万幅。6家单位通过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年内全市数字档案室将达到30家。在全国档案系统率先探索数字人文理念与技术应用,“跟着档案观上海”数字人文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汇集全市档案数字化转型案例举办展示活动,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五)进一步做实档案为民服务

优化民生档案“全市通办”“一网通办”、长三角“异地查档、便民服务”,协调浙江、安徽省档案部门实现长三角区域出生医学证明档案在线出证。“婚姻登记档案”“独生子女证档案”列入全市企业和群众高频办事“双一百”事项,完善“智能预填和智能预审率”“入驻自助终端办理”、“办理状态实时同步”“在线专业人工帮办”等功能,方便老年等“特殊群体”以及一线办事人员,提升民生档案查询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截至目前,今年民生档案服务平台已受理查档近11万件。

修订《市档案馆档案利用须知》等利用规定,恢复每周6天接待,启动档案利用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上线上海档案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与34家档案形成移交单位协同开展档案开放审核工作,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完成7万卷馆藏档案开放审核。修订编印新版《上海市档案馆指南》,及时在互联网公布开放档案目录信息。

(六)不断夯实业务基础工作

结合“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认真开展了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制定督促落实措施。加大档案执法检查和法规宣贯工作力度,开展执法检查和督查10余次,对110家档案服务企业从业人员集中开展2批档案法治培训。积极推进机关档案“三合一”制度试点,加强对试点单位的监督指导,推进各区落实“三合一”制度。对53家单位开展2023年度本市基层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积极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农村社会治理示范点建设。认真做好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评价各项工作。

(七)着力发挥档案资政育人功能

充分发挥档案馆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作用。截至9月底,共接待展览参观4万余人次,认真做好视障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观接待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以“跟着档案看上海”“跟着档案学党史”为主线,开发“走进记忆宫殿”系列课程。加强与教育机构、文博场馆等合作共建,与红色纪念场馆、大中小学校等签署共建合作框架协议,举办具有档案特色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活动等。

(八)切实保障档案安全

切实抓好档案工作政治安全、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加大对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检查力度。截至目前,未发生档案安全和失泄密事件。静安区档案新馆投入使用,嘉定区档案新馆基本建成,浦东新区、黄浦区、虹口区档案保管基地建设基本完成,其他有关区档案馆库建设加紧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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