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

来源:上海海事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03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上海海事法院共10个内设机构,其中业务部门7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裁判庭)、执行局、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和长兴岛派出法庭;另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法警支队等3个综合部门。

上海海事法院属于专门法院、中级法院建制,审理一审案件,不设基层法院。主要受理海上或通海水域与船舶、运输、港口、船员有关的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和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以及海事行政案件等。

近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获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优秀组织奖”;获评“2019-202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我院连续第9届获此殊荣;被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评为“上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我院机关团委获评“上海市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团组织”;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海商审判庭获最高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自我评价

2023年,上海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的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按照“政治建设引领、司法质效为本、数字改革赋能”的要求,以“争当国内标杆、争创国际一流”为目标,做精做优做强海事审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强化政治建设引领,履行海事司法职责使命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作为第一批开展主题教育的单位,在市委第八巡回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坚持把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主题教育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和检视整改。高标准高质量落实读书班和专题党课,创新学习方式开展“沿着习近平总书记上海足迹”实践活动,举办“一支部一品牌”建设工作推进会。聚焦航运金融、海洋生态文明、数字航运及海事司法人才培养等问题广泛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各类调研35次,调研单位近40家。梳理8个整治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9条,实施全程跟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在办实事解民忧上用心用情,确保将主题教育成果落到实处。

二是坚定有力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稳增长、促发展”这一主题,制定发布服务保障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典型案例,举办专题研讨会,助力提升上海航运发展能级。落实服务保障浦东引领区建设工作举措,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入驻浦东国际法律服务园区,助推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发展。聚焦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求,针对航运金融、法律服务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开展调研走访,加强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仲裁机构的司法协同,共同促进现代航运服务发展。服务保障海洋强国战略,与上海海警局、东海救助局等单位加强协作,加强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2起案件庭审入选第五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三是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持续深化诉源治理。立足海事审判特点探索海上“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专业委托调解机制,深入渔村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基层组织进行矛盾化解,依托我院海上“枫桥经验”实践基地成功调处一起大标的海上风电工程纠纷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发布典型案例向市场主体提示风险、规范经营,努力做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做深做实专业化便民服务举措,继续推广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召开概括性授权机制应用调研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深化机制应用成效。

(二)坚持司法质效为本,深化海事审判精品战略

一是着力强化审判执行效果。面对收案持续增加的压力,立审执各部门协同配合,顺利完成办案目标任务。注重案件实质化解,一审服判息诉率、裁判自动履行率等效果指标优于全市均值,二审改判发回率保持在合理区间,老案清理取得积极成效,长期未结案件数同比降幅显著。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超千万元的涉外执行案件,开启船员权益保护绿色通道,积极与兄弟海事法院、海事行政机关协同配合,完成扣押3艘船舶。

二是深入推动精品战略实施。牢牢把握海事审判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挖掘与打造精品案件上下功夫,受理多起涉及新型海上保险、航运电商平台等新类型案件。积极推动重点案件审理进度,妥善解决涉2亿余元海上风电建设平台保险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向上级汇报涉制裁等重大敏感案件,把准案件审理方向。上半年,我院持续推进精品成果转化,1起案例入选2022年全国海事审判典型案例,2篇文书在涉外商事海事优秀文书评选活动中获奖,2篇论文在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3起案件入选上海市高院2023年第一批参考性案例,1篇司法建议获2022年度上海法院十佳。

三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常态化推进院庭长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工作,强化“四类案件”监管系统功能应用,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巩固深化法检关系,首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案件讨论,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完善发改案件评查程序,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与二审建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纠察问题及时整改。注重运用制度手段防范司法干预行为,研究制定“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加强督促整改,认真落实填报要求。

四是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加大干部培养推介力度,组织开展我院2023年业务能手评选,积极参评上海法院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持续开展“青年海法专才”培养计划,举办“海法青年干警与审判业务专家面对面”活动,依托“青年翻译员团队”开展警务保障特色联训,推介青年干警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学习,通过组织海事大讲堂、参加高层级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养。注重法院文化宣传,以上海法院十大文化品牌评选推介为契机,深挖我院文化特色,接力打造“德润海法精品工程”法院文化名片。

(三)拓深数字改革赋能,推进海事特色数字法院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数字化效能。召开数字化建设专题会议,制定我院2023年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方向和目标任务。与中远海运科技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启用“航运链全要素智能分析系统”,为查明案件事实提供船货港三位一体的数据分析。紧跟区块链技术发展趋势,应用《区块链证据审查指南》办理案件。数字赋能取得积极成效,学习强国平台及文汇报等主流媒体对我院经验做法进行刊载报道。另外,“上海法院审判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是今年全市法院的重点工作,我院结合海事审判规律特点,组织申报了9个监督评查应用场景,其中“主体涉外案件准据法选择监管”场景已在全市推广应用,利用数字化监督提升涉外审判质量。

二是深度应用数字化手段。坚持需求导向、应用为要,研发全流程网上办案应用管理平台和全流程网上办公平台,实现办案办公全周期一站式办理。牵头全市法院“涉案EMS面单电子化全面覆盖及电子送达全面适用”项目,总结阶段性经验成效,为项目在全市推广奠定基础。紧盯全流程网上办案问题短板,分析成因研究对策,电子送达等指标提升明显。完善电子卷宗和电子档案应用管理,制定“单套制”电子诉讼卷宗归档操作规范,优化卷宗智能交接云柜功能,推进非诉档案数字资源库构建。积极落实最高法院“法答网”工作要求,借助平台咨询疑难问题,促进法律适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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