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

来源:市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2023-12-03

市农业农村委是主管全市“三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推动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体育、乡村治理;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负责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投资管理、农业科技工作、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以及农业农村人才工作等。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农业农村委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百村万户”大调研成为全市互学互鉴的典范,探索超大城市乡村振兴规律取得阶段性成效,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得到了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肯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委领导班子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言行上。

2. 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认真贯彻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23年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联组学习、参观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质量,截至目前已开展15次集体学习。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参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和各类主体班的学习。运用好干部在线、学习强国等线上学习平台,我委学习强国相关排名在市级机关系统114家单位中保持前十。

3. 结合工作实际抓实主题教育。一是理论学习注重指导实践。深入学习中央和上海市指定书目,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读本》,将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开展“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通过现场学习、集中研讨等形式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实践运用好“四联”工作机制,聚力推动我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二是调查研究注重立足实际问题。开展“百村万户”大调研,形成4万余字调研报告,梳理出9项近期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确定3种成果转化形式。调研报告得到了中央农办的高度评价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吉宁书记先后对我委的大调研报告和成果转化工作方案予以了肯定批示。三是推动发展坚持出实效。全面、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推进上海乡村振兴出实效。根据吉宁书记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现场推进会上的要求,梳理形成16项重点工作并持续推进,从地产农产品稳产保供、种源科技、智慧农业以及高端农业、精品农业、品牌农业等方面破解难题,推动发展。四是检视整改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收集汇总梳理出10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作为整改整治重点,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章立制3项,主动化解重点难点6项,推动发展民生项目1项,取得良好成效。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 加强政策顶层设计。制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锚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明确路径指引;印发《2023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11大类58项重点任务,通过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举措、考评业绩实效等,扎实有序地推进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制订《上海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领导体制,落实各项工作机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

2. 优化工作推进机制。一是收集梳理和评估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认真组织协调市相关部门解决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中的问题,列入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其中,示范村建设、区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搭建等工作提前完成阶段目标,现代设施农业工作在全国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工作成效初显。二是利用上海市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以“挂图作战”的形式对年度重点任务实施督促检查。按照“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对各区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和存在问题跟踪调研。及时发布上海市乡村振兴指数,形成“比学赶超”工作氛围,有效压实各级政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责任。

3. 严格落实中央布置的各项任务。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夯实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继续保持去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粮食生产任务的良好势头,截止目前,全年粮食种植面积190万亩,总产量预计超过100万吨,双双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继续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确保规模化常年菜田面积不少于30万亩。截至10月底,蔬菜播种面积达111.4万亩次,产量(含食用菌)212.8万吨,其中绿叶菜产量121.7万吨,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88.5%、85.8%和89.4%,全市常年菜田上图面积稳定在33.5万亩左右。完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自评,与前两轮考核相比,生产能力尤其是蔬菜面积、蔬菜产量得分有一定提高。

三、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1. 农村环境面貌实现新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亮点频出,在全国率先探索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注重提升风貌、产业导入和连片布局,目前已建成90个示范村,到今年底可望建成112个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水平迈上新台阶,将“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列入市委民心工程,突出全域整治、系统优化、标准升级,在农业农村部组织的测评中获全国第二的优异成绩。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稳妥推进,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通过平移、上楼等方式累计推进5.2万户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2. 农业提质增效实现新突破。绿色农业显水平,打造13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地产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率达31.5%。规模农业显效益,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累计引进涉农投资项目542个,比上年项目数增加186个,增长率超过50%,到位资金达225.83亿元,较上年全年到位资金128亿元增长76.43%,推动建设了正大、先正达等一批现代化农业项目;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65家。科技农业显实力,建成“1+N+X+数字底座”的数字农业架构,大力发展种源农业,推进粮食生产无人农场和蔬菜生产“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80.13%,走在全国前列。品牌农业显美誉,加强农商合作,开展评优推介活动,累计培育20个农产品知名品牌,畅通地产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

3. 农民长效增收实现新提高。农村综合帮扶不断深化,第二轮帮扶圆满收官,建设17个“造血”项目,全市6.5万户10万人生活困难农户实现精准帮扶全覆盖。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集体总资产达6878.5亿元,积极承担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国家改革试点任务。乡村和谐生活日益显现,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善治体系,积极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善治方法,持续提升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农民就业增收持续向好,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3万余名,积极拓宽农民非农就业渠道。2023年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130元,同比增长8.3%,继续名列各省市前茅。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 抓紧抓好干部培养工作。按照干部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充分盘活岗位资源,高效利用职级资源,截止目前,共提任(晋升)处级以上职务(职级)63人,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结合市委组织部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排摸优秀年轻干部,不断强化干部梯次储备。遴选20名科级干部到委机关锻炼,干部队伍注入新活力。安排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二十大精神培训班,举办“领导干部加快构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2+X班,强化干部队伍理论武装和专业能力。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平时考核方案,切实将干部考评标准聚焦到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成效上。

2. 多措并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选派25名优秀处级干部赴乡村振兴任务重的乡镇任职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选派第三批200名驻村指导员到经济相对薄弱村担任村第一书记。结合本市新一轮“三园工程”新要求,调研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明确方向。推进高层次人才选育,与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出台《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城乡治理平台实施细则》,遴选10名拔尖人才、20名青年人才。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推荐申报工作,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被纳入农业农村部“神农青年英才”人选名单,4人被列入市领军人才培养计划,3人被列入市青年英才培养计划。顺利完成第一期“头雁”培育,同步启动第二期工作。探索实施本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会同市经信委等部门遴选推荐10名乡村工匠名师,为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供人才资源。

3. 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委党组全面落实党管统战的政治责任,党组会专题传达陈吉宁书记关于统战工作的讲话精神、全市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委党组成员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与民革市委签订对口联系协议,高规格举办乡村振兴主题研讨会。与市市级机关工委联合组建乡村振兴领域“同心”市级党外专家服务团到崇明横沙开展首期服务活动,凝聚统战力量助推乡村振兴。支持市委统战部党外代表人士挂职锻炼工作,接收1名党外干部来委机关挂职副处长。积极向市委统战部、民主党派推荐优秀党外人才,成功推荐市知联会会员5人,进入民革组织考察期6人,选派参加各类党外培训班5人。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 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继续实行处级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变化即时报备制度,截止11月20日向纪检组报送报备表165件。主动向驻委纪检监察组通报和了解情况,支持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问卷调查,对系统十九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全面梳理和研判,分析研判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尽快尽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抓早抓小,落实整改。

2. 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市纪委有关精神,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前发布廉政风险提示。加强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制定《市农业农村委系统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廉洁文化书法绘画作品展和演讲比赛,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根据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成4个调研组,赴全市16个区、若干街镇居村,进行基层减负全覆盖专项督查蹲点式调研。认真做好“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上海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两项创建项目实施路径的优化简化工作,力求减通知、减报表、减任务、不减质量。组织对系统17家直属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情况的专项督查。

3. 切实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要求,委党组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紧紧盯牢巡视反馈的问题,定期开展巡视整改情况的跟踪总结,时刻掌握各类问题建章立制“长久立”情况。截至目前,巡视反馈涉及我委的81项问题已经整改78项,新建和修订完善制度47项。3项未完成事项正在持续整改推进。注重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截至目前在系统内已完成3轮巡察工作,共巡察6家直属单位。通过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制度建设、建强巡察机构、重视巡察结果运用、加强巡察整改监督管理等方式,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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