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

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2021年,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发展及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全力抓好市委巡视整改,在“十四五”开局之年,扎实推进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思想先行、理论引领,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一)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落实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党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十九届六中全会召开后,立即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下发局党组《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用创新理论指导实践,2021年承担的27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其中牵头5项,配合22项),均较好完成任务。

(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制订《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成立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举办处级领导干部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加强党性锻炼,筑牢信仰之基;开展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鼓励创新学习教育形式,全局70余个党组织稳妥推进落实127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其中4个项目列入上海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编印17期学习教育简报,在“上海民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展示学习教育成果,增强基层各支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自觉性。

(三)开展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组织局系统党员干部收看收听庆祝大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85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奖章;开展“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举办“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文艺汇演,推出“民政风采”系列报道,集中宣传31个个人和集体的先进事迹,在局系统营造“学典型、当先进、作奉献”的浓厚氛围,以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的伟大荣光激励全局党员干部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二、履职尽责、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牵头开展全市社区疫情防控。作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地区组组长单位,有序做好机场口岸闭环转运、社区疫情防控、隔离管控等工作。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在重要节日、季节转换、重要活动等关键节点,下发社区防控相关工作要求和提示;严格居家隔离审批,规范人员接收流程;完善隔离点日常管理,统筹推进全市新建隔离点建设,加强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入境人员社区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从严落实社区健康监测。截至1128日,本市累计转运隔离入境人员47.3万人,居家隔离0.67万人,集中隔离55.6万人(其中入境人员52.9万人),指定社区健康监测酒店累计入住黄码人员0.24万人。

二是积极做好民政服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聚焦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殡葬场所等民政各类服务机构和场所,细化出台34条举措,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制定并下发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提示,常态化做好民政服务机构人员进出、入院探视、物资管控和消毒等工作,确保零感染。组织做好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到疫苗应种尽种。

三、服务民生、汇聚民心,切实做好民政各项业务工作

(一)围绕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确保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根据市委市政府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各区统筹指导,全力以赴推动各项指标落地。截至9月底,已全面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市完成新增养老床位5084张,改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303张,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51家,建成老年助餐服务场所201家,完成5718户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累计向150万人(次)老年人提供长者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提升服务,共计为326名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

(二)围绕人民城市建设,着力提高民生福祉

在突出重点完成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的同时,按照“人民城市”建设要求,着力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切实提高民生福祉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本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着力在“增量”“增能”和“增效”上不断提升。继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基本形成每个街镇“1个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若干个社区托养设施+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服务体系,全市已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超过370家,在实现街镇全覆盖的基础上向片区延伸。因地制宜推进具有农村田园特点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农村睦邻点达到2400多家。推进养老顾问制度,居村养老顾问点覆盖80%居村委的目标已超额完成。持续开展非正式照料服务,继续推进“老伙伴计划”“老吾老计划”,稳步开展“时间银行”试点工作。聚焦养老服务刚需照料能力提升,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明确设置标准、管理要求及扶持政策,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至40%。开展第三批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推进认知障碍社区干预。开展“养老院+互联网医院”在松江区4家养老机构试点,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继续实施老年综合津贴制度,截至10月底,发放金额63亿元,惠及老年人402万人。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启用全市统一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系统,开展第一届“上海百佳养老护理员”评选表彰,举办2021年上海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全市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1.8万余人。出台《上海市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办法》,积极推动构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完善出台《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实施办法》,成功举办第16届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以及第九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创意创新创业大赛。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布第二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清单,目前异地养老机构已达71家,床位32051张。

二是全面落实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持续推进本市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及时完成本市未保工作机制调整,积极履行承担市未保办工作职责,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未成年人校外安全保护突发事件的快报和专报制度,指导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妥善处置。指导各区推进设立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加强基层未保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孤儿养育保障工作,机构孤儿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2100元,社会散居孤儿为1900元。推进集中养育孤儿成年后回归社会安置工作,落实孤儿住房、工作和生活方面的保障。贯彻《民法典》,制定出台《上海市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三千孤儿入内蒙”历史佳话的重要指示,开展与内蒙古自治区儿童福利领域交流合作,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三是不断筑牢救助托底保障网。完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出台本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调整提高各类社会救助标准,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30元,增幅7.26%;全年发放救助资金18.59亿元,粮油帮困支出资金5963.56万元;全年全市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17.78万人次,慰问资金超9000万元。开展社会救助政策长三角区域统筹衔接试点和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深化推进“帮你找到家”甄别寻亲。

四是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15亿元,惠及8.73万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7亿元,惠及22.56万残疾人。推进康复辅具社区租赁服务,实现全市街镇全覆盖。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指导青浦区开展第二批国家综合创新试点工作。

(三)围绕“四大功能”目标,积极贡献民政力量

一是推动服务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社会组织发展。围绕推进科创中心建设,登记了一批具有重要影响、聚焦前沿科技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如上海世界顶尖科学家国际联合科学实验室、上海氢能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稳步推进涉长三角社会服务机构和县级异地商会成立登记工作,截至11月,共登记14家名称中带有“长三角”字样的社会服务机构和16家长三角县级异地商会,助力长三角产业交流与合作。优化登记流程,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了上海市香港商会、上海市青年五十人创新创业研究院等法人登记,助力推进统战工作。

二是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积极引导本市社会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在今年河南等地突发水灾后两个月内,本市社会组织捐赠款物近2亿元,充分彰显上海的温度和速度。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费,今年以来累计减免会费4975万元,惠及企业6484余家。稳步推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推动本市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目前,本市经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达1.72万家,年度总收入和总支出均超700亿元,已成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坚持对社会组织规范管理和培育扶持相统一。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探索新领域、新业态社会组织登记,加强登记政策制度创制,推进《上海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稳妥实施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落实“双减”工作要求,研究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具体操作路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274家。做好第四次“全国先进社会组织”推荐工作,开展上海品牌社会组织选树活动,彰显社会组织风采。

四是大力支持浦东改革创新。出台《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民政局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加快探索超大城市民政事业发展“浦东样板”的指导意见》,按照能放尽放原则,出台10项具体措施,赋予浦东新区民政局更大改革发展权,在探索超大城市治理“上海模式”中全面发挥浦东引领作用,着力打造“浦东样板”。

(四)围绕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民生服务方式

一是积极发展智慧养老,推进养老服务数字化转型。发布第二批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清单,组织开展智慧长者食堂、为老服务一键通、养老服务云监管等试点。

二是强化数据赋能,探索“政策找人”新机制。在浦东、静安、徐汇、长宁、松江五个区开展“政策找人”试点,推动救助理念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介入、主动救助,把救助政策主动送到居民手中,把党和政府的关爱服务做到群众开口之前。截至目前,共走访排查困难群众17.8万人次,帮助解决个案难题381个。

三是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提升基层政务服务能级。持续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199个事项实现“全市通办”,196个事项实现“一网通办”,截至11月底,全市受理中心业务年服务群众事项已超1000万件。持续推进“救助一件事”“医疗费报销一件事”相关工作,方便群众办理。

(五)围绕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断夯实基层治理

一是依托“社区云”平台,为社区治理赋能增效。完善“社区云”社区治理端相关功能,拓展“社区云”应用场景,市级部门布设在居村的22个信息系统中的14个已整合至“社区云”。并依托智慧报表,逐步实现社区主题数据库主动推送、工作记录自动沉淀,持续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推进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平稳有序完成居村“两委”换届,居委会直选比例97.5%,村委会直选比例100%,一批有文化、懂管理、热心为群众服务的知识型、专业型人才成为本市基层治理的骨干力量。修订《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完善街道职能定位、工作机制、保障制度等。聚焦社区“末端配送、智能安防、智慧停车、智慧康养、新能源充电”等群众需求,牵头社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社区治理,建立健全“阳光村务”区级监管平台,推进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建设。加强居村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首届“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开展新时代社区治理骨干示范培训,动态调整社区工作者薪酬。

(六)围绕城市软实力建设,不断提升城市温度

一是持续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积极研究制订《上海市慈善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111日起正式实施。建成慈善超市233家,实现街镇(乡)全覆盖。加强慈善信托备案管理,举办2021年“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发布年度“公益数据”,加大公益慈善宣传,持续营造“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的全社会慈善氛围。

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民法典》新婚姻登记制度,完成婚姻登记办事指南修订,依法依规开展婚姻登记,开展婚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建成全国民政首个传承家谱家训服务平台,助力营造良好家风。持续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节地生态葬,统筹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

三是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完成“上海社区志愿服务网”的升级改造并接入“公益上海”,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立足社区开展多种志愿服务,发布年度志愿服务信息统计报告,弘扬志愿精神。开展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20人成功通过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推进上海社会工作人才高地建设。实施沪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四、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市委巡视工作。20213-5月,市委第三巡视组对市民政局党组开展巡视。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要把接受巡视作为接受组织考验、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责任意识、深化作风建设的政治任务;作为破解制约事业发展瓶颈难题、实现跨越式新发展的难得机遇,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检查。按照巡视要求,向巡视组提供了29500余件资料,组织召开了巡视动员会、党组工作汇报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汇报会、巡视情况反馈会,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发挥了基础作用。

(二)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推进巡视整改。局党组切实扛起市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15次专题会议,逐项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共计89条。设立巡视整改工作督导办公室,确保整改措施条条有着落、事事见成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排出整改时间节点;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抓紧制订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措施81条。对事关长远的问题,在抓好整改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长效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已新建制度23项,修订完善7项,拟修订和完善7项,努力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

(三)完善四责协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落到实处,制定《中共上海市民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制度》,发挥“四责协同”机制作用,做到全覆盖、真协同、强问责;召开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逐级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清单;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年内对市救助管理站等四家局属单位开展巡察。

(四)坚持围绕中心,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探索党建和业务工作同向同行、同频共振的方法路径,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在推进局重大项目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建设过程中成立项目临时党支部,在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地区组浦东机场联络点成立临时党支部,确保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党建工作就深入到哪里。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党支部获评“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示范点”,市民政局机关退休干部第一党支部获评“上海市市级机关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

五、强化管理、依法履职,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工作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上海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依法推进有关市政府和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除完成《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慈善条例》的修订和制订,年内《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分别提交市政府和市人大审议;加强标准化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保障,制发《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住宅无障碍改造技术指南》等2项地方标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1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被市政府办公厅评为“优秀合法性审核意见书专项奖”。深化放管服,积极推进减证便民。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大力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截至11月底,共提拔处级领导干部25人,调整交流处级领导干部30人,“一报告两评议”好评率大幅提升。坚持实干导向,选派1名机关副处级干部支援本市经济薄弱村建设,疫情以来累计选派26175名局系统干部作为志愿者赴机场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加大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落实机关基层双向挂职机制,举办2期局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为民政事业发展储备人才。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查核一致率达到92.68%。继续实施新录用公务员轮转学习和信访锻炼制度,帮助年轻同志尽快成长。重视民政人才队伍建设,局属单位首例特殊人才落户上海。建立养老行业引进人才重点机构推荐机制,制订市民政系统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授予技术能手称号试行办法,选树10名首届上海“民政工匠”。稳妥完成上海假肢厂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局信息化职能整合优化实施。发挥民政优势,为少数民族、外国籍受助人员提供救助服务,为本市早期归侨开展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为涉外、涉侨和港澳台对象提供优质婚姻(收养)登记服务,多措并举服务统战对象。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局党组书记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民政工作,倾听意见建议,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开展有益身心的各类活动,群策群力做好老同志服务保障工作。

(三)全力夯实基础建设。科学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按照市政府专项规划统一部署,正式发布《上海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了8大方面35项主要任务,谋划“十四五”上海民政高质量发展蓝图。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确保全局各种经费支出及资金渠道运行通畅,深化细化财务内控制度,我局被评为2020年市级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优秀单位。加强局系统信息化建设,不断丰富民政业务数据海业务数据,加强与市大数据中心相关单位数据共享,我局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网络安全先进单位、2020-2021年度全市“公共数据治理贡献奖”。高质量做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44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制定标准目录入手,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完成《上海民政年鉴(2021)》《上海民政抗疫录》编纂,出版《上海市志·民政民生分志·民政卷(1978-2010)》。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做好冬春防控、消防安全、防暑降温、防汛防台、保障进博会等重点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建设,落实各级信访工作责任,全力抓好上级交办的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积案化解工作,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信访秩序总体平稳有序。

2022年,我们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初心使命,锐意进取、履职担当,奋力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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