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64号)的规定,上海市财政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二)拟订本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市宏观经济政策;逐步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与区县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制度,拟订和执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政府财政资金;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预算支出标准,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四)负责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分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管理;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审核彩票销售方案,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相关评价体系;负责拟订本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和银行账户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控购管理。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和组织实施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

(七)参与拟订产业、基建投资、收入分配、价格、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市级财政专户。

(八)审核和汇总编制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组织实施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与本市的知识合作和贷款项目及其财务监督管理。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市和区县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并执行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反映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财政局“三定”规定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37号),上海市财政局调整以下职责:

(一)将上海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将上海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上海市审计局。

上海市财政局自我评议材料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强化“四大功能”,加快建设人民城市,促进共同富裕,积极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城市软实力,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有效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以实干实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情况

(一)全面推进国家战略实施

1. 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

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和本市行动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有关浦东特定区域试行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台,形成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广复制方案、研究免征临床研究用药进口环节税、下放省级部门免税资格认定权限等政策,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投入机制研究等改革事项,支持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支持浦东新区开展会计行业“一业一证”改革试点。

2.推进“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建设

安排落实临港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和一般债券,支持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等。持续推进“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有效实施,推动启运港退税等航运税收优惠政策在新片区顺利落地。新增安排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运用“科创贷”、培育科技小巨人等扶持政策,拓展科创板上市储备企业清单。制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元荡生态岸线贯通工程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沪浙两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一体化。安排落实虹桥商务区专项发展资金,推进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保障第四届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

3.加快推进科技创新

安排落实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市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加快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支持在沪国家实验室建设,推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上海。支持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试点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经费包干制,支持重大项目试点探索“揭榜挂帅”等攻关机制,赋予科技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

(二)推动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1. 积极促进扩内需、稳外需

安排落实市级建设财力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等重大项目,扩大有效投资。支持高质量办好“五五购物节”等重大促消费活动,促进拓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受疫情影响的旅游、航空等产业加快恢复,支持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安排落实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持续推动对外贸易发展。

2. 支持做强做优“五型经济”

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提升能级,支持培育流量型经济领域的重点企业以及重大项目建设,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全球研发中心来沪发展,推进扩大开放。

3. 推动三大“上海方案”全面实施

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贴息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加大投入,促进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强化政策支持,落实国家有关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在将创新医疗设备纳入创新目录的基础上扩大首购范围,加大对人工智能算法创新的支持力度等,多管齐下促进三大先导产业发展。

4. 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等政策。实行中小微企业信贷补偿与信贷奖励,将“绿色”“科创”等行业增补入信贷补偿奖励行业目录。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支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1. 支持“五个新城”建设

积极研究财政政策,支持加快打造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加大对新城建设的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将市级土地出让收入向新城适度倾斜,统筹用于新城范围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运用市级建设财力、转移支付等,支持新城集聚配置优质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支持加快完善“中心辐射、两翼齐飞、新城发力、南北转型”的市域发展格局。

2. 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统筹平衡资金,推进中心城区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城中村”改造和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支持架空线入地、合杆整治、“美丽街区”提升改造等,优化市容环境品质。

3.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支持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整合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修订完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农村人居环境优化项目、美丽乡村示范村及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补助标准。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支持对口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 支持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体系

统筹安排落实市级建设财力和地方政府债券,重点推动机场联络线等轨道交通以及北横通道新建工程、越江隧道、吴淞江航道等道路交通设施建设。支持公路桥梁养护、供水管网改造等城市运行维护保障。

(四)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1. 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统筹安排资金,保障疫苗接种有力有序推进,支持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专用集中隔离用房建设、诊疗设备和防控物资购置、进口冷链物流防疫、基地航空公司航班防疫消毒等疫情防控经费。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继续免征疫情防控相关医疗器械产品、药品注册费等。

2.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安排落实失业保险基金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规模,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服务。支持实施职业技能提升、线上培训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3.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支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高校基本办学和“双一流”建设等。完善研究生经费投入体系,促进本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修订教育综合改革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支持各区在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落实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推动课后服务、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等民心工程建设。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

4.推进健全养老托幼等社会保障体系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残无业人员机构养护补贴等社保待遇标准。开展长护险试点,推进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各区建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助餐场所、养老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早餐工程、实施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等。研究调整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支持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5.支持推进健康上海行动

支持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促进市级医院临床技能与临床创新三年行动计划以及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安排落实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体系。

6.支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

推动红色文化传承地建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运维。安排落实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和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基金等,培育更多原创性的文化精品,支持办好市民文化节等重大文旅节庆活动,加大对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支持力度。贯彻国家奥运战略,促进竞技体育发展,支持办好重大赛事活动,引领带动全民健身。

(五)推动城市治理效能提升

1. 全面推进数字城市建设

围绕推进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经济数字化、生活数字化转型,支持重点领域数字产业发展,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交通出行、医疗健康、信用服务、教育科研等应用场景开发。发挥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优惠利率信贷专项贴息等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2. 支持推动生态环境治理

支持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功能提升工程、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贯通工程“一江一河”城市治理项目,推动水岸联动,支持河道整治,推动竹园白龙港污水连通管等工程建设,推进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研究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支持推进垃圾分类处置,推动老港湿垃圾二期等工程建设。支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发挥绿色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服务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支持第十届中国花博会顺利举办。促进全面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第四轮三年行动计划。

3. 支持推动节能减排工作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修订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排落实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建筑、交通节能低碳和大气、水污染减排等节能减排低碳项目,重点用于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新能源汽车推广、公共充电桩建设等。

4. 推进平安上海建设

推动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网络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防汛防台、食品安全等体系,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支持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推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开展首轮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支持北横通道等重点领域消防设施配备,支持办好老旧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等民生实事。

(六)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发展

1. 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

厉行勤俭节约,坚持严格执行各类经费支出标准,着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部门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10%。落实零基预算理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大国家战略、民生和基层运转等重点领域支出。强化预算执行,探索建立审计结果与市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2.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实现1000万以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试点公开重大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建立健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挂钩机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监督与考核。推动各区、镇乡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

3.稳步推进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坚持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推动科技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实施,研究形成交通运输、应急救援、自然资源领域改革方案。

4.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水平

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提升发行市场化水平。加强债券绩效管理,提高债券资金配置和使用的科学性。严格控制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5.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管理,强化直达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指导型目录与禁止性事项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将闲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过程监督。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试点运行,加强资金运行监控,加强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推广,实现本市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面上线。规范会计行业管理,提高会计管理工作水平。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强化监督实效。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

(一)深入调查稳增长,筑牢预算管理基础

一是结合做好大调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支持企业和基层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稳增长工作部署,将财政收入稳增长作为2021年大调研重点内容。结合大调研工作推进,服务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五大新城建设等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项目,深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区域发展、企业经营情况和遇到的难点、堵点,在关注财政收入稳增长的同时,调研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以及园区专项资金等财政支出政策效果。在此基础上,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大调研有关要求,推动各项财税政策更好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更有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和涵养未来税源基础,形成财政运行良性循环。二是结合部门预算编制,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单位服务。研究本市细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具体举措,结合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部署,组织162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800多家预算单位开展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在明确2022预算编制要求的同时,加强问题研讨和业务指导,推动市级各部门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编制安排的首要任务,全力保障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三大平台”、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五大新城”建设和持续提升城市能级、核心竞争力及城市软实力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优先保障教育、养老、医疗等民生重点支出,合理保障维持部门正常运转和履职的必需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三是结合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贯彻落实人大监督要求和意见建议,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主动配合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配合市人大修订《上海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按照市人大要求建立了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情况与市级预算安排挂钩机制。积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健全预算草案解读会制度,在人代会召开前向人大代表解读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让广大人大代表更能读懂财政预算。2021年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全力保障了市人大代表关心的人行天桥加装电梯、老年人应急呼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实事项目,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此基础上,按照市人大财经委和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和建议,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二)推广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提高医疗收费管理效益

本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在总结上年度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会同市卫健委制定详细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在市、区两级医疗机构分批推广应用。一是为确保各医疗机构准确把握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填开规范、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的平稳过渡,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对各家市级医疗机构上线前的信息系统建设、对内培训、对外宣传、实施保障以及生成电子票据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验收达标后才准予上线。经多方协作努力,本市市级三甲医疗机构已经基本实现了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全覆盖。二是针对区级医疗机构数量多、开票量小的特点,与市卫健委经充分研究,制定了由各区卫健委建设统一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各区级医疗机构分别接入,统一对接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方案,并召开区级医疗机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启动会,布置相关工作。为保证各区准确按照上述建设方案实施,会同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对各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实施,建立了事先验收建设方案、事后验收建设成果的双验收机制,保证了区级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应用的有序、平稳开展,同时节约了系统建设成本、分散了系统运行压力。截至11月底,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杨浦、闵行、浦东新区、青浦、金山等9个区已经完成区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宝山、嘉定2区已经通过了建设方案的验收,其中静安、闵行两区已经全部完成了区级医疗机构医疗的上线应用。

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的使用,提高了医疗收费管理效益,简化了医疗保险信息传递流程,减少了患者排队付费的时间。截至11月底,全市已有131家市区两级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电子票据1.8张,涉及金额近994.18亿元。

(三)聚焦创新税收政策支持体系,持续优化税制体制营商环境

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夯实各项减负政策实施成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研究推进相关税费政策制度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税制体制机制,持续优化有利于市场主体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有效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国家层面继续实施2020年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重点关注和鼓励中小企业和相关制造行业发展,精准施策加大税费优惠力度。本市层面一方面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再减半优惠、提高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和制造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政策,切实提高中小企业发展后劲,支持制造业提升研发能级,为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效动能;另一方面,为鼓励中小科技型企业加快研发创新,和市科委对47户科技型企业实施了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专项资金扶持,拨付4000余万元培育资金,合理减轻中小科技型企业研发成本,推动相关企业尽早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

二是着力支持重点产业发展,加快特定区域改革创新。以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以及加快临港新片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为牵引,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税收支持政策落地实施,适当降低相关企业税收成本、有效吸引产业资源集聚发展。在研究推进相关政策实施过程中,积极开展相关政策调研,对接国家相关部委沟通汇报有关情况及政策建议,认真贯彻落实重点产业税收政策实施文件细则,2021年,新认定临港新片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四个重点产业所得税优惠资格42户,另有9户企业的所得税优惠资格正处于在公示发文程序;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发布后,会同市税务局梳理相关创投企业名单,开展政策宣传服务,鼓励长期投资,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投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税制环境,支持浦东新区加快创新改革开放。

三是加快税收政策储备研究,持续优化税制环境。十四五期间,上海实施了建设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中心、浦东新区引领区等重大改革创新,其中涉及多项税收政策的创新突破。会同相关单位配合国家部委研究出台了多项支持上海改革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2021年,根据浦东引领区方案的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会同市相关单位开展相关调研,研究推进相关税收政策落地实施,向国家部委报送了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实施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评估报告和政策建议、省级部门免税资格认定权限下放浦东的政策实施建议方案等相关材料。此外,加快包括房产税在内的地方税体系研究,统筹推进宝玉石、离岸业务、外籍人才等专项税收支持政策研究,为持续优化完善上海税制环境提供相关政策储备。

 (四) 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助力社会经济迈入新发展阶段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实现精准服务。组织开展上海市企业会计准则知识竞赛,通过网络知识竞赛、笔试选拔赛和现场竞答决赛三种形式,激发广大会计人员持续学习企业会计准则的热情,提升会计队伍素质;在联合市国资委开展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重要财务事项备案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编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37期,为企业实施新准则提供业务指导。二是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会同区财政局和部分企业单位组织开展中小企业管理会计报告应用指引操作实践探索,研究制定中小企业简化版的管理会计报告模板,有效促进“业财融合”;组织开展本市建筑业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应用实践研究工作,制定建筑业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风险管理应用实践指南;持续发掘、推荐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示范单位和优秀案例,走访相关企事业单位举行交流活动,引导本市管理会计体系化建设。三是规范促进会计服务行业健康发展。协同浦东落实“一业一证”改革试点,优化流程设计,加强业务辅导,目前已颁发3张会计师事务所行业综合许可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的浦东新区(含临港)、奉贤区取消代理记账资格行政审批、开展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审批改备案管理,将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代理记账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在全市复制推广;按照财政部要求逐步推进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许可电子证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1〕30号精神,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会计师事务所网售审计报告和“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四是开展本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审核创新改革。开展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在线数据审核创新,将报考人员预注册信息与会计人员信息库和社保信息相关数据比对分析,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继续完善报名信息并缴费。五是加强会计人才培养。积极部署落实财政部2021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工作;有序开展2021年上海市会计高级(后备)人才和第七期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组织完成财政部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第八期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抓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持续不断提高网络继续教育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会计人员满意度。六是服务基层,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 重点民生项目。发挥财会专业优势,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上海市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月活动。通过市区联合、区区联动、政企联线、政校联办等协作模式,针对小微企业的行业特点、单位规模、企业发展阶段等角度分层分类地从财会管理、政策扶持、乡村振兴、财税法律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财会服务。经初步统计,截止目前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共组织开展了6场现场活动和多场次的网络活动,内容涵盖为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签约仪式、助力退役军人创业等针对不同企业和会计人员的服务活动,吸引全市近万人次积极参与;发挥会计人才优势,组织会计优秀人才进高校。为帮助高校学子尽快适应角色转变,打通学业与就业的转换通道,通过组织开展上海优秀会计人才走进高校的活动,围绕会计理论应用、会计职业发展、思想交流、就业咨询辅导、实习方案推荐等方面与高校师生进行交流互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帮助高校提升会计专业学生专业素养的服务项目。6月,到上海市商业学校作“红色会计”主题宣讲,并与师生进行交流,鼓励学生努力学习,谋划学习和会计职业发展的规划,10月,到上海师范大学,以“师大行”暨党史学习教育为主题,与师生交流,介绍当前会计发展变更,鼓励学生尽快做好角色转变,为今后走向职业生涯做好准备。

(五)提升政务透明度,增强政务服务能力

1.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明确年度目标,协同推进全年工作。年初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通报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工作要求,同时下发新修订的《上海市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1)》。二是做好年度预决算公开和检查工作。通过制作下发开公开模板、印发工作通知和召开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加强业务指导和沟通衔接,稳步推进本市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市财政监督局和财政部宁波监管局检查组开展公开情况检查。三是完成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全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中“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指标要求,向相关市级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直达资金联动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本市直达资金公开方式、要求,确定直达资金公开范围。四是稳步推进本市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市市级、区级预决算公开情况和市级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情况开展评估。及时反馈评估情况并落实整改,推动财政公开持续改进。

2.深化政务公开透明度。一是编制2020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2020年市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布置开展2021年市局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任务。通过图解和H5动态形式制作相应解读材料。二是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围绕“政府开放月”主题,完成“市财政局举办退役军人企业财会服务政府开放日专场活动”和“市政府局举办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通过网站和微信积极开展宣传。三是规范本市财政领域公共信息信用修复。拟定《上海市财政领域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办事指南(试行)》和《上海市财政领域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修复标准》,推动信用修复。

3.积极开展财政宣传。一是通过政务媒体主动开展财政宣传。配合财政预算报告、财政工作报告以及《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报告政策的出台,通过开设网站专栏和制作政策图解等方式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宣传。二是配合传统媒体发好上海财政声音。配合《中国财经报》刊发局领导曹吉珍署名文章《创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制为中小微企业引来更多金融活水》;协助中国财政杂志社就“党领导下的财政事业发展”主题进行采访。

4.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推进网站智能应答客服向门户网站迁移。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的统一要求,推进网站智能应答客服向本市门户网站迁移,组织相关单位对网站咨询问答知识库的所有知识点进行梳理确认,保证用户热点问题能够通过门户网站智能小申及时应答;二是推进12345市民热线系统与我局人民来信办理系统对接。为提高我局热线办理效率,保证咨询高峰阶段热线办理平稳顺畅,启动开展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系统与我局人民来信办理系统对接工作。三是优化网站个性化检索服务。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通用检索功能的基础上,优化用户在“上海财政”网站的检索体验,提升网站待查信息快速定位能力。

(六)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

按照市委精神和要求,根据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制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大调研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大调研开展,将大调研作为全面了解财政工作面临的现实情况、查找制约财政改革发展瓶颈问题、不断提升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抓手。着力围绕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急、愁、难、盼问题,通过大调研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促进思想大解放,推动财政改革事业再出发。

1.实现调研主体和调研对象全覆盖

按照“不预设问题,只明确调研方向”的原则,制订了7个局领导牵头的重点调研计划和19个专题调研计划。同时,经过对调研对象的排摸,立足工作实际,在财政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范围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关注与财政有资金领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财税政策覆盖范围内的企业;着眼民生保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乡村,走入社区,并在上海财政网上通过政民互动版块5,“局长信箱”、“企业之窗”、“我给财政建言”等模块和新媒体手段广泛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尽可能拓展调研对象覆盖面,截至目前,调研对象已覆盖到全市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部门、全市所有乡镇财政所以及部分财税政策相关的企业,基本实现了调研对象全覆盖。

2.紧密结合调研对象的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开展调研

认真倾听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从自身实际出发反映的财政工作方面的诉求,切实了解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准确掌握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及时做好财政政策解释宣传工作。截至三季度末(按市委要求实行按季度统计),我局共开展各类调研435次,调研对象共计502个(其中企业107个,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395个)。调研方式以座谈会、走访为主。收集到各类问题127个,已解决问题127个,问题解决率100%。

(七)积极开展业务技能比赛,服务财政干部职工

1.开展岗位建功活动。围绕上海财政改革发展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开展第九届财政干部业务技能比赛活动,共设置预算改革、绩效管理、国库业务等6个项目比赛,市、区两级财政机关共662人次报名。积极开展青年课题调研活动,提升财政青年干部服务财政改革、破解发展难题能力。

2.做实做细实事项目。组织爱心一日捐,及时为干部职工办理《互助保障计划》和会员服务卡,认真做好全年帮扶慰问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工会帮困补助,落实援疆援藏干部慰问。做好“爱心暑托班”“妈咪小屋”报名创建工作,全年举办健康专题系列讲座9场,推进“学习生活健康+”论坛机制常态化,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落实“双报到”“双报告”机制,开展驻在街道志愿公益活动,赴金山廊下、崇明港沿开展助学帮困,结对帮扶26名家庭困难学生,在服务人民群众、履行社会责任中践行初心使命。

3.青年干部政治历练。党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2场青年干部座谈会,并为全体青年干部讲党课。组织开展红色寻访、志愿服务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共计65人次参加红色纪念场馆讲解、秩序维持等志愿活动,累计服务333小时,拍摄微党课、微团课7部,积极参加市级机关“阅马挑战赛”,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财政精神,展示财政青年风采。

三、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有序推进

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统一部署,市局党组专题研究制定《上海市财政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加强全面领导和组织指导,成立市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稳步有序抓好落实。组织召开市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和工作推进会,细化完善《计划安排表》,明确三个阶段35项工作任务,列入市局全年重点工作持续推进。认真梳理提出35项“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和32项“推动发展开新局”重点工作项目清单,扎实推进“办实事、开新局”专题实践活动。市局党组加强对注会、资产评估两个行业党史学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自觉扛起政治责任担当,按照要求抓好推进落实。

(二)发挥示范引领,深化理论武装

市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突出党组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通过专家辅导、参观见学、交流研讨等每月组织集中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在上海》等,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专题辅导5次、研讨交流7次,引导财政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三)坚持以上率下,逐级抓好落实

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计划,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建立党史学习日、指导联络和重大安排汇报机制,组织党员干部研读必读书目,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编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19期。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市局领导带头在分管部门单位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各基层党组织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通过深化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开展红色寻访等政治仪式,帮助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建党百年光辉历程和光荣传统,更加自觉地从党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四)丰富学习形式,提高政治能力

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新闻,及时跟进抓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党务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和科级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全覆盖”培训等课程中,提升财政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多种渠道学习党史,用好学习强国、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等平台,运用电影党课、读书分享等方式,调动学习积极性。结合财政干部第九届业务技能比赛,举办“认真学习党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知识竞赛”,市局系统193名党员干部参加,提升党史学习教育实效。

(五)用好红色资源,弘扬建党精神

积极开展具有党的诞生地特点和财政特色的庆祝建党百年主题活动,用好上海红色资源,深化“1+4”红色联盟建设,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与中共一大、二大、四大、团中央机关旧址纪念馆联学联研交流会,选派市局优秀青年干部参加现场讲解。坚持党建带团建,深化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参加市级机关“阅读马拉松”,深化党性教育实践锻炼。组织开展“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青年干部座谈会、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突出“关键少数”和青年干部,推动新老结对共学,加强财政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四、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认真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市局党组召开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工作,传达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提出市局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具体要求,要求将会议精神和相关指示精神结合市局实际予以贯彻落实。组织中心组专题辅导理论学习并开展研讨交流,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细化2021年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明确记实要求、加强跟踪督促,推进及时、完整、准确记实。分别组织完成局党组书记与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责任书,坚持严的主基调,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加强源头预防,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围绕“讲政治严规矩 讲清廉严自律”主题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抓好专题学习、开展专题教育、组织廉政谈话等“四个一”活动,着重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市纪委全会和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举办党组中心组廉政专题辅导报告会,切实增强财政党员干部党性纪律观念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廉洁从政,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推动财政改革创新发展。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以案为戒,加强正面引导,弘扬上海财政精神,推进财政机关廉洁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遵章守纪的政治生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廉政教育,促进财政党员干部认清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基础。

(三)落实内控机制要求,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

在回顾分析近年来廉政风险防控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财政业务、人员思想、廉政建设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关键环节,继续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年内共确定了29项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同步作为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列入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内容有序扎实推进。8月开展年中推进督查,组织各部门单位认真回顾检视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半年度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半年推进工作举措。10月份,对照本年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组织各部门单位再次对项目进行自查。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结合党建责任制检查,认真开展考核考评,积极做好自查总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四)严明制度规定,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相关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重要节点工作提示机制,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等关键节点,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通报和典型案例,强化工作提示和监督检查,加强教育提醒,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持续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持续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传达全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对加强财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作风纪律提出要求,强化财政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定力和廉洁自律免疫力。开展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竞赛,促进财政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五、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坚持政治统领,突出政治标准,着力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制定了《上海市财政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在选人用人上坚持政治标准,突出担当作为,注重考察干部面对重大问题时的立场、态度和行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时的决心、担当和作为,把定性评价与财政具体工作结合起来,把干部特征与担当作为具体事例联系起来,使对干部的评价鲜活起来,提高政治素质考察的科学性、精准度。二是加强政治历练。注重在财政重点工作中磨砺干部的品质,考验干部的毅力,增长干部的才干。特别是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第一线考察、识别、评价、使用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选派1名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推荐1名青年干部到市委巡视组挂职锻炼,推荐2名干部参加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干部选聘。三是深化政治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主题,配合市委组织部举办上海市领导干部“2+X”专题研讨班,举办了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青年干部党性修养轮训、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等,共约120余人次参加专题培训。积极拓展网络培训,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共约460余人次参加了在线学习和全员培训。

(二)坚持党管干部,落实选贤任能,着力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完成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巡视整改。市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领导小组,党组会议通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见反馈并多次进行专题研讨,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并建立责任主体定期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的工作机制,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和最扎实的作风推动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并在市局系统层面健全管长远、治根本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形成4个制度性文件,推动市局系统选人用人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使用。进一步拓宽选用视野,对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及时发现、合理使用、科学配备。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晋升局级干部2名、一级巡视员1名的民主推荐。根据工作实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等强化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导向,选优配强处级一把手,共选拔任用6名正处级,完成2名正处级干部试用期转正,对政治素质全面过硬、各方面表现突出的3名优秀副处级干部,及早放到正职岗位上主持工作历练。三是优化班子队伍结构。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以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为目标合理配备班子成员,把握好年龄、性别、专业、经历等结构要求,加大对处级领导干部跨地区、跨系统、跨条块的交流力度,选拔任用8名副处级领导干部,从政府采购中心交流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到局机关任职,安排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单位任职,完成8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转正,着力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四是加强青年干部培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市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了2场青年干部座谈会,全面听取意见、把准思想动态、关注成长需求,亲自给青年干部讲专题党课,加强思想引领、指导职业规划。综合运用系统内外多维度轮岗、系统上下多形式挂职、跨部门系统多岗位培养交流等措施,丰富工作经历、增强综合能力。今年共选派11名基层干部到机关挂职、4名机关干部到基层一线锻炼,从市税务局转任3名年轻干部、从基层单位调入4名年轻干部。

(三)坚持党管人才,加强教育培养,着力提升服务财政改革能力

一是认真做好人才选拔推荐工作。围绕财政部人才工作要求,结合财政人才特点和需求,以高素质专业化为导向,加强对各重要岗位的梳理,稳步推进加入财政部人才库工作并充实各专业领域人才资源储备,积极向国家重点战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输送相关人才。围绕宏观研究、预算管理、税政管理、财会监督、对外财经、资产管理等11个领域,本市财政系统共有20名财政干部入选财政部人才库。挑选3名优秀青年参加财政部2021年外派岗位选拔。二是扎实推进市局人才库建设。在我局现有会计领域人才、师资骨干人才、英语人才库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财政系统人才库建设工作方案》,结合上海财政实际,我局分类推进了综合研究、会计、税政等3个领域的人才库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培养使用,强化激励管理,健全体制机制。启动市局青年干部专项调研方案研究,进一步加大市局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引进培养。多渠道、多形式引进优秀人才,打好人才引进组合拳。探索从相关领域引进优秀年轻人才,通过考录、调任、交流等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人才储备、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统筹考虑财政事业长远发展和人才储备结构需求,录用选调生2名,考试录用公务员4名、参公人员2名。

(四)坚持知事识人,严管厚爱并重,着力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认真执行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上海市财政局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上海市财政局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和《上海市财政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二是优化考核机制。把个人理论学习、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实际问题、创造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根据财政工作的专业要求和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岗位职责的差异性,进行有针对性的考核,突出考核的精准性,努力做到以事察人、知事识人;结合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的深入推进,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考核与任职考察结合起来,发挥各种考核机制的叠加效应。三是健全激励机制。研究制订《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进一步鲜明导向,激励财政干部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拿出再出发、从头越的劲头和志气推进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发挥领导干部选拔使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手段的正向激励功能,不断完善鼓励创新,完成干部职级晋升工作,激励财政干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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