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1-11-30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委政法委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市委政法委在市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全市政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围绕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主线,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城市安定、人民安宁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平安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健全完善纵向贯通、横向衔接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层层推动国家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妥善协调防范处置群体性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市违法犯罪案件接报数同比下降23.5%,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既遂数同比下降11.1%,命案、抢案继续保持全破,有组织规模性黄赌毒活动基本绝迹。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常治长效,不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落细落深,扎实推进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四大行业领域整治,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坚持打早打小,严防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共摧毁涉黑涉恶团伙27个。四是坚决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开展滚动排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深入推进交通违法大整治,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前3年平均数下降39%。五是打赢重大维稳安保硬仗。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第十届花博会、十九届六中全会、第四届进博会等维稳安保任务,确保重大活动安全顺利举行。六是形成共筑平安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平安上海建设协调小组及其专项工作组的作用,推动各区成立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和专项工作组,将平安建设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市管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责任链条,增强整体合力。

(二)社会治理现代化取得新成果。一是完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积极构建权责明晰、联动高效、贯通上下、运转灵活的社会治理指挥体系,市、区、街镇三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综治中心)全面建成,并延伸服务管理至居村,实行全天候网格化联勤联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明显增强。二是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加强市级统筹,形成市级各有关部门纵向指导与各区党委政府全面推动相结合的试点工作格局。推动各区建立完善试点工作档案库,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促进各区科学研判、补齐短板、抓实抓细。三是切实加强社会面安全管控。做好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控工作,加大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力度,及时预警不稳定因素。聚焦疫情防控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精准溯源、风险人员排查、重点区域封控等工作,严防涉疫风险外溢。四是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与化解工作多元联动,发挥市、区两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作用,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开展家事、小额债务、消费权益等纠纷调解程序前置试点,推动“诉调对接”向“调诉衔接”转换,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三)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和重点突破。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制度机制,出台《法治上海建设规划(2021-2025年)》《上海法治社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法治督察,多部门联合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推进长江水污染防治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督察。二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不断实现扩围、提质、增效。深化街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15支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组建并开展执法。规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启动行政复议集中管辖。组织开展我市参加国家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争创全国先进典型。三是主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围绕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参与做好法规立法授权等工作,加强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立法供给。联合苏浙皖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四是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依托“两张网”建设推动行政审批业务革命性再造。推动免罚清单扩容扩围,在市场监管、文化市场、生态环境、消防、民防、城管等6个领域率先发布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在上海“司法程序质量指数”连续两年位列全球城市第一的基础上,制定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计划4.0版,进一步提升质量和水平。

(四)政法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统筹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推进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等试点任务,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大幅缩短,一审独任制适用率大幅提高。积极探索构建新型现代警务机制,深化城乡社区警务、交通管理警务机制和街面巡逻防控体系建设,提升一线综合执法整体效能。定期督查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积极推动第三方机构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二是强化司法责任制落实。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法官、检察官权责清单,落实院庭长、检察长常态化办案机制,加强专业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等机制建设,形成层次清晰的司法权分工监督管理体系。全市法院、检察院初步实现对各项司法权责行使自动化、可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深化拓展智慧政法建设。推动出台《上海市数据条例》,为城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制度供给和法治保障。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为办案人员提供深度辅助,提升司法工作质效。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编纂“上海城市法规全书”并开发运行应用系统。持续促进中心城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郊区辐射,在全国首批实现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将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法官接待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一站式”引进社区,让群众更好享受“家门口”的法律服务。

(五)政法队伍展现新气象。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全面落实“首学”、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切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提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制度化推进政治轮训、政治督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提升战斗力。二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岗位实训和司法人员第三方专业遴选,努力构建以专业化素能为基础、专业化办案组织为引领、专业化管理机制为保障的政法系统专业化建设新模式。三是开展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筑牢政治忠诚,全面彻底肃清龚道安等流毒影响,严肃查纠整改顽瘴痼疾,加强典型宣传、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和管理监督,确保政法队伍肌体健康、风清气正。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