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

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一、基本情况

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设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处、财务管理处、统计设计管理处、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地区统计处(农村统计处)、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统计处、投资建设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和就业统计处、社会和科技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新经济统计处)、执法稽查处16个处室,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下设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市服务业调查中心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统计和大数据研究院1家事业单位。

市统计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统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统一制度拟定和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统计调查,负责收集相关领域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建立健全并管理各类统计数据系统,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负责统计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案件等。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持续强化经济监测分析

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经济监测分析,深入研判恢复进程中的结构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密切跟踪经济新形势、及时客观反映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亮点和问题,围绕“十三五”收官和“十四五”开局情况、新旧动能转换等重点关注领域开展分析研究,高质量服务全市经济增长工作。紧扣社会民生热点,组织实施群众安全感、春节出游、古镇旅游、生育观念、双碳认识、城市软实力等9项民生民意快速调查。

(二)对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持续推动重点区域统计工作

支持浦东新区先行先试开展统计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关于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统计局支持,在浦东新区探索开展混业经营统计调查和金融业统计改革试点。稳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统计监测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长三角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统计监测报表制度。统筹指导并有序推进虹桥商务区统计监测相关工作,制定并实施《上海非行政区区域统计工作方案(试行)》,形成区域统计工作模板,并在虹桥商务区开展试点。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进一步对接研究示范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梳理各项指标数据提供的可行性。持续深化临港新片区统计体系建设。将解决临港新片区统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作为我局“为群众办实事”项目之一,重点聚焦创新统计制度方法、通过统计数据体现临港增长极和新动能作用、通过监测分析全面反映临港经济发展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临港新片区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完成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测算工作。积极建立“五个新城” 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测算工作机制,完成新城区域统计界定和统计代码编制、统计名录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理及2020年主要统计指标数据测算等工作。

(三)聚焦市中心工作,不断加强重点领域统计改革

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根据中央“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工作方案要求,立足体现上海经济产业发展新特点,反映上海城市社会发展新要求,牵头起草制定《上海市统计现代化改革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探索构建“五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先后召开专题会议、专家座谈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研究形成“五型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初稿,包含五大板块60余项指标,进一步提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实反映上海“五型经济”发展状况。积极开展重点产业及领域统计研究,初步测算完成本市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2020年总产出及增速,深入推进三大先导产业统计分类研究工作,开展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调研,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做好相关统计基础工作,研究完善新基建投资统计体系,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产品投资统计,开展社会消费商品+服务零售总额统计方法研究,联合市科创办研究制定并出台上海市大科学设施统计调查制度,与市文旅局合作研究测算上海市各区旅游发展指数。

(四)深化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统计数据平台建设

全力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优化升级。围绕为全市经济治理赋能这一核心目标,启动经济治理分析模块新建开发工作,前期已形成系统框架,正抓紧组织软件开发。统筹推进市统计大数据监测平台建设,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顺利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审批。

(五)启动“统计质量季”活动,不断夯实统计工作基础

自今年5月以来,首次启动上海市统计质量季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着眼全面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建设、着力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探索新经济领域统计制度方法创新、完善统计数据质量保证的各项制度和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质量。扎实推进“应统尽统”工作。制定并印发《上海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质量控制办法(试行)》,以市场监管和税务等部门提供资料为基础,确保达标单位及时申报纳统,及时将符合标准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对“准四上”单位做好跟踪监测。在全市16个区开展一套表单位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和重点单位基本情况调查。开展全市统计质量季系列业务培训活动,累计开展36场培训,培训人次达到2000余人。在“上海统计”公众号建立“质量季”专栏,通过开设统计专业知识微课堂、开展服务业统计知识竞赛等创新形式,扩大基层培训覆盖面,提升培训效果。深入推进大调研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依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专班,加大统计部门对企业的现场调研力度。局领导带头,重点走访行业龙头企业、新兴平台企业、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企业、准四上企业等,摸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掌握最鲜活的企业经营活动数据,既服务好企业,又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今年以来,全局共走访企业500余家。

(六)强化依法治统,统筹推进统计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牵头落实统计督察问题整改推进。对照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和市领导指示批示,起草上海市及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牵头召集相关部门落实督察整改任务,并组织召开统计督察整改深化推进会,对统计系统做好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组织6期、1000余名统计干部,参加全市统计系统防惩统计造假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专题培训班。编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知识读本》、《统计法律法规汇编》以及《统计法律法规100问》等学习材料共计42万本。推动“统计法”进党校,修订完善相关执法检查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根据国家统计督察移交线索,对有关统计违法企业予以行政处罚,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纠正相关部门、街镇和企业集团违法开展统计调查和违规提供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行为。组织全市各区统计执法人员开展跨区执法检查,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双随机”执法检查为近年来首次。配合做好《上海市统计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要求,配合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上海市统计条例>实施情况检查相关建议》。配合市人大做好召开《条例》执法检查部分区座谈会及在相关区开展执法检查自查等工作,联络对口政府部门,征求《条例》贯彻落实情况、配套政策文件、工作机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条款修改建议等。

(七)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力量

紧跟创新理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最新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围绕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上海》等学习交流,以《实学 实研 实干》为题的读书班经验材料被上海机关党建网采用。今年以来,各级党组织开展各项学习和主题党日320余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学习党史 观照现实 推进工作”等为题,结合分管工作,加强学习心得体会交流,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在理论武装、解决问题、推动统计工作发展上的学习成果。推动服务为民。全局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52个,将办实事项目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督办,实施台帐管理,逐项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开展相关系列活动230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0个,完成缩短政务公开流程时间等实事项目,解决了关于完善临港新片区统计体系建设基础等难点堵点问题。践行“比学赶超”。结合实际,在全局开展在“坚持政治引领、岗位建功、服务为民、创先争优”中力行“比学赶超”的“四个力行”实践活动,实行项目化运作、清单式管理、责任制落实,上下联动,针对27个重点项目,各支部结合实际,共制定并推进306项实施事项。强化宣传引领。开辟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发布学习教育工作提示9次、工作简报15期,信息资料250余条。建立党史学习教育考评制度,开展量化考评,进行两轮次巡回指导。开展“写党课、讲党课、听党课、评党课”活动,形成并制作精品党课视频23个,评选出9个优秀党课。撰写《“别出心裁”学党史》《鲜花祭英烈 精神永留存》党史学习教育典型案例。召开支部书记工作会,由6个不同类型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特色工作交流,起到互学互促作用。突出统计特色。开展“节日里的党史教育”、统计史主题展、“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健步走,唱响红色旋律。将制作的“学党史励志强能  话统计比学赶超”统计史展览在统计内网发布。借助“上海统计”微信平台,发布《回眸百年党史,寻根统计发展》统计史四集系列学习视频,累计点击量150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征文,参与“颂党恩 传家风”寻找传家宝活动,报送的《从这些奖章和奖状里,看见这个红色家庭的优良家风》被“学习强国”上海学习平台采用。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落实

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深刻领悟“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时代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的工作任务要求和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对照市委巡视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形成巡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强化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整改落实落地。谋划推进责任传导落实。研究制定《上海市统计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市统计局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关于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常态化。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层层压实责任。坚持纠“四风”树新风。认真贯彻落实本市纠“四风”树新风警示教育大会精神,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廉洁自律践诺情况自查、反腐倡廉在线测试、参观“以案释纪”警示教育专题巡展等警示教育活动。做好关键环节、关键时点的廉政提醒,发布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紧盯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统计对外服务“一网好办”,持续完善数据发布、统计分析、政策查询等服务事项的覆盖面。严格办文办会、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制度执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以身作则,树立新风正气。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干部作用,局机关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结合实际开展日常提醒教育,强调纪律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落实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双签字”制度,做好干部廉政审核和廉政档案工作。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好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处置。

(九)坚持事业为上,深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突出科学用人,突出实践锻炼,突出实绩导向,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统计干部队伍。开展专项调研,规范干部实践锻炼管理。认真听取不同层级干部对我局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机关干部的思想状况以及对干部工作的真实想法,为做好干部工作奠定基础。制定印发《中共上海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实践锻炼管理的暂行规定》,规范局机关和系统单位互派业务骨干多岗位锻炼,互派新进人员跟班学习、熟悉业务,丰富跨岗位工作经历,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丰富干部多岗位工作经历,先后有5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交流轮岗。突出实践锻炼,加强综合素质培养。先后选派1名干部赴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任职,4名干部分赴国家统计局、市人大、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和民营企业挂职锻炼,为年轻干部搭建干事创业的舞台。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选派优秀干部进藏开展帮扶工作的要求,选派1名干部进行为期一年的统计援藏工作。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