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法院

来源:上海海事法院    发布时间:2021-11-30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上海海事法院共10个内设机构,其中业务部门7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信访办公室)、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裁判庭)、执行局、洋山深水港派出法庭(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和长兴岛派出法庭;另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法警支队等3个综合部门。

上海海事法院属于专门法院、中级法院建制,审理一审案件,不设基层法院。主要受理海上或通海水域与船舶、运输、港口、船员有关的海商合同纠纷案件和海事侵权纠纷案件,以及海事行政案件等。

今年以来,上海海事法院获评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优秀组织奖”;获评“2019-2020年度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我院连续第9届获此殊荣;被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评为“2020年度上海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上海法院诉讼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海商审判庭获最高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等荣誉。

二、自我评价

2021年,上海海事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在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的指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争当国内标杆、争创国际一流”为目标,做精做优做强海事审判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审判执行工作态势总体平稳,案件数量和审判质效持续保持全国海事法院前列。

(一)立足海事司法需求,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1.服务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制定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参与签署自贸区航运法治建设公约,完善适应自贸区制度创新要求的审判机制。牵头举办首届长三角海事司法论坛,沪苏浙皖四地海事法院签署司法合作协议,开通合作交流平台,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动长三角海事司法更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入驻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中心,高效便捷审理自贸区海事海商纠纷。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共同举办“区块链提单创新实践与法律问题研讨暨法律服务保障需求座谈会”,更好对接回应航运创新发展对海事司法提出的新需求,全力保护和激发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的动力与活力。

2.服务上海航运软实力建设。制定服务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意见,设立北外滩审判工作站,搭建司法协作联动平台,建立司法需求研判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全面回应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要求。与海仲联合承办首届北外滩国际航运论坛“司法与仲裁”板块,发布《海事案件委托调解白皮书(2011-2021)》,总结宣传我院在海事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的经验和成果。北外滩审判工作站运作实现常态化,充分发挥航运纠纷调处、诉讼服务指导、疑难案件研讨、海事司法宣传、司法服务协调“五大核心功能”,持续打造服务高端航运业的特色品牌。

3.持续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发布中英文版服务保障船舶产业发展海事审判白皮书,邀请船舶行业协会、船舶制造企业参加新闻发布会,取得良好反响。通过走访调研、研讨交流、讲座授课等形式,回应航运新业态新模式下海事司法面临的新挑战。如走访全球知名国际航运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亚太中心(BIMCO上海),就航运界热点话题进行交流;结合港航企业反映的经营难点,牵头举办船舶建造法律问题实务研讨;为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建设,会同市交通委、航运交易所开展无船承运人相关制度调研;围绕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方面的热点问题,举办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实务研讨会等。制定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将执法办案工作更好地融入营商环境建设。

(二)狠抓审执要务,精品战略推动海事审判国际化发展

1.重大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积极适用民法典新规定和长江保护法,与市检三分院签署合作备忘录,举办“海事司法助力长江大保护”研讨会,加强长江及海洋环境司法保护。公开开庭审理市检三分院提起的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崇明当地渔民集中观看庭审直播,取得良好庭审和宣传效果。审结一起当事人诉上海市海洋局信息公开答复及自然资源部行政复议决定的典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判决明确涉诉内容属于过程性信息可以不公开,并针对信息公开答复程序问题向上海市海洋局发送司法建议,得到积极回复。妥善处理疫情引发的运费上涨、箱货滞港、船员维权等案件,通过依法裁判提供司法规则的示范引导。

2.海事审判精品成效彰显。首次适用外国判例法审理的案件被英国Informa i-Law数据平台编译收录。《上海法治报》整版刊登“辉煌(Glory Sea)”号邮轮成功执结经验,为外籍邮轮处置提供可借鉴的范例。朝韩协议选择我院管辖船舶碰撞一案被写入今年最高法院两会工作报告,该案同时入选2020年度上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一篇裁判文书获第四届全国环境资源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裁判文书类三等奖;两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选;一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典型案例;一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参考性案例;一篇案例入选上海法院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第三批);一篇司法建议获2020年度上海法院十佳。

3.诉讼服务突出海事特色。研究制定中英文线上诉讼服务指南,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制定推出中英文版《上海海事法院海事海商纠纷诉讼管辖协议示范条款》及相配套的“推荐文本”和“适用提示”,帮助当事人更加规范地约定海事争议解决方式和地点。建立诉讼服务平台专项专人管理制,制定委托看管司法扣押船舶实施办法,调整充实海事海商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提高海事专业化诉讼服务水平。加强与海事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的委托调解合作关系。充分发挥专家调解员在解决船舶碰撞、海难救助、共同海损等专业性较强案件中的作用,超过70%的案件委托调解成功。积极发挥外籍调解员在解决跨境海事纠纷中的作用,满足中外当事人多元解纷需求。

4.海事执行高水平运行。建立快速执行、优先执行民生案件工作机制,抓紧、抓牢线上执行和线下执行两种执行工作模式。对民生案件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司法查询措施,一经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马上予以查封、冻结、扣押。成功执结一起涉案金额高达4亿元人民币的委托合同案,案件刑民交织且涉及多家国企,为确保各方能够正常经营,同时最大限度挖掘被执行人还款潜力,执行法官提供多种执行和解方案,解决重重阻碍,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目前被执行人已还款近1亿元人民币,避免了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情况。通过无接触看样、拍卖,平稳腾退移交网拍房,为疫情期间房产执行提供宝贵经验。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平均执行天数等主要质效指标优于全市均值。

(三)完善配套机制,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新举措落地见效

1.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精神,将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与深化落实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改革相结合,强化履责尽责,严肃追责问责。结合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各项工作。修订《上海海事法院关于专业法官会议的规定》,充分发挥这项机制在统一裁执标准、监督规范审执工作方面的作用,1-11月,我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33次,数量同比大幅提升。出台《上海海事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执限)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常态化推进庭审记录改革和在线庭审工作

2.创新实践便利化诉讼机制。与上海市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协会发布交存司法送达地址确认书共同倡议,推荐送达地址确认和约定送达示范条款,探索司法送达新路径,目前已有14家企业交存。制定解除船舶扣押预担保制度实施办法,更好规范保障海事请求人和船舶利益方合法权益。拓展对接港口数据,船货港大数据平台初步建成。审判业务庭最大限度发挥平台作用,从单一查询到综合分析,实际运用于定位查扣船舶、分析碰撞责任、计算滞期时长、解决船舶维修争议等多起案件的关键事实认定上,促成纠纷高效解决。

3.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制定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实施意见,配套出台电子印章使用管理、诉讼服务扫描中心工作流程、“单套制”电子诉讼卷宗归档操作规范等规定。我院1-9月全流程网上办案主要数据指标中,4项优于全市均值,包括电子卷宗单套归档使用率、诉讼档案及时扫描率、在线庭审适用率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适用率。7-9月,电子卷宗单套归档使用率100%,全市法院排名第1;卷宗电子化率93.3%,排名第3。结合实践中船主、船员因海上作业无法同步参加庭审的实际,积极通过“微法庭”开展异步质证,信息化成果有效应用于海事审判实际,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提高政治站位,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1.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4个专题,制定上海海事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设置“德润海法”电子书架,引导干警经常学;编发重要讲话、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通过内网和“微信群”推送学习资料,引导干警随时学;开辟队伍教育整顿专栏,创新开展“云访红色基地”学习活动,把部门动态、学习体会、先进典型等资料及时上传,引导干警相互学。各党支部采取分享读书体会、串讲解读、专题宣讲等形式,深化思想交流、观点交锋,更好地把历史事件讲精彩、把历史人物讲生动。举办“坚持真理 坚守理想”情景主题党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迅速掀起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

2.全力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对标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高站位组织领导、高标准研究谋划、高起点开局起步、高质量推进落实,围绕“五个过硬”要求,突出“四项任务”,紧盯“三个环节”,抓实“三个教育”,不折不扣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全院干警政治忠诚持续筑牢,为民司法、崇尚英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法院政治生态得到优化,龚道安、陈旭等流毒影响全面彻底肃清;顽瘴痼疾有效整治,网上立案率同比增长35.5%,一年以上未结老案同比下降53.3%;司法为民深入有效,服务大局更加有力,较好实现了教育整顿与执法办案“两手抓、两促进”。

3.积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融入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立足法院主责主业,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0大项目24条举措,目前已全部完成,“我为基层解难题”4个项目8条举措已全部完成。坚持把“胜诉退费”整改工作作为重点,高标准完成17件需退费案件,应退实退金额40.96万元。扎实开展“法进百企护民生”专项活动,选派资深法官走进港航企业,普及法律常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在此基础上,创新开展“助力港航企业发展”专项行动,提出10项具体行动举措,主动回应航运发展司法需求,为港航企业纾困解难。今年以来,持续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新举措,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五)聚焦重点领域,加快建设国际化高素质海事法院队伍

1.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规定》,全面推行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崔道植等英模学习活动,邀请宝山区法院王国侠庭长讲述个人成长经历和为民情怀,近距离学习和感悟先进人物、先进事迹,进一步夯实筑牢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创新开展主题党日系列活动,自贸区法庭与宁波、南京海事法院三地法庭支部“云共建”,交流推进法庭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长兴岛法庭通过表演、朗诵等形式开展情景党课,将党史的重要节点、重要人物和建党精神等内容与情景剧巧妙融合,加深干警对党史的理解和感悟。今年8月,我院获评最高法院授予的“人民法院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作优秀组织奖”,党建与审判更加融合。

2.加强队伍廉政和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四责协同”机制自查考核。制定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加强和改进记录报告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三同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事件请示报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等铁规禁令。扎实开展全院干警集中整训,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集中宣讲,我院自贸区法庭庭长结合自己在市纪委监委挂职锻炼的工作经历和感悟,为全院干警作了“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强化纪法约束、秉公履职用权”的专题讲座,取得良好效果。广泛开展家风建设系列活动,印发《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向全院干警发出树清廉家风倡议。

3.推进国际化高素质人才培养。制定审判业务专家培养办法,明确培养目标、评选条件、职责分工、调研成果培养标准以及考核激励机制,细化推进海事司法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深化与院校在学术交流、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共建,利用上海航运资源要素集中的优势,为审判团队提升能力、开拓视野、展示风采搭建平台。立足专门法院特点,遵循海事审判规律,积极打造符合海事法院实际的新型审判团队,海商审判庭获评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金晓峰同志获评全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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