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1-11-30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和最高检部署要求,扎实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服务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不断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度

结合本市、检察机关“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靠前谋划,创新举措,以更能动的履职更准更实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有力保障国家战略稳健实施运行。制定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19项检察举措,出台保障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的“17条意见”。细化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2021年行动方案,明确5大方面27项重点任务,联合苏浙皖检察机关开展“长江十年禁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推进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战略合作,依托派驻临港新片区服务基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服务针对性。

推动高水平平安上海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布全市检察机关维护安全稳定“十条重要提示”,为保障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第四届进博会等重大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持续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1件案件入选最高检第十三批全国涉疫典型案例。

深化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依法妥善办理华夏信财系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持富金融”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出台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方案,涵盖打击涉私募基金、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场外配资等新型证券犯罪等24项举措。严惩洗钱犯罪,与公安、法院、人民银行、海关缉私局等单位建立反洗钱协作机制,完善上游犯罪案件同步审查、“一案双查”机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市21家检察院的19家开展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推动“探索建立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纳入省级党委法治建设规划。推动构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管机制,建立跨区域企业合规检察协作机制,合力破解异地社会调查、监督考察、行刑衔接等难题。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挂案”问题,为企业减绊,促放心发展。积极参与“国门利剑”“蓝天”等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冷链食品、“洋垃圾”等重点领域走私犯罪。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合出台全国首个跨省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性文件,成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中心。在全市8家院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专业化办案组,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一体综合保护。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出台知识产权权利人实质性参与刑事诉讼规则,发布年度知识产权白皮书、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开展商业秘密保护集中宣传月活动,编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打好保护创新“组合拳”。

二、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细向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全力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发《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清单》,推出26大项86条“检察为民办实事”具体举措。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保护专项活动,加强网络平台销假售劣专项治理。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积极开展“断卡”专项行动,同步打击“跑分平台”、非法从事支付结算、账号密码交易等黑灰产,全力打源头、斩链条。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推动解决人行天桥无障碍设施建设、电动车充电安全、建筑外墙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点播影院治理、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9个办实事项目入选上海市“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

扎实开展“我为基层解难题”活动。找准基层院难点问题,研究具体措施37条,实现靶向发力、对症施策。制定《关于加强重点院“双一流”建设指导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一把手”牵头负责帮扶两家薄弱院,带头深入基层一线,帮助找短板、查原因、定措施。通过市检察院“面”上指导、职能部门“线”上帮扶、基层院“点”上发力,鼓励引导基层院立足自身优势和区情实际,打造可借鉴推广的特色亮点工作,静安、金山区院队伍精气神进一步提振,部分业务核心指标上升至全市前列,司法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认真落实“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并部署开展“回头看”检验工作质效。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办理工作,首次申诉信访事项全部由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推动控告申诉案件首办环节公开听证全覆盖,促进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稳步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工作,排查疑难重复信访件。

精心呵护特殊人群法律权益。以上海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35周年为契机,重整行装再出发。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四合一”一体化履职办案,办理全国首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等专项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从业限制制度,持续筛查近60万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从业人员,对45人不予录用或辞退。创建完善“检校问诊室”、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机制和“一网通办”未成年人政务服务新模式。深化涉老检察工作,专业化办理涉老年人案件,着力解决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时代智能化公共服务与老年人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探索老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入围2021年上海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

三、聚焦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市委常委会精神和最高检相关部署,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优势、补短板、破难题、促提升。

持续强化刑事检察。切实履行检察机关刑事诉讼审前主导责任,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和规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盗窃、诈骗等9个罪名的不捕、危险驾驶和故意伤害等11个罪名的不诉标准,开展“降低羁押率的有效路径与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开控辩协商重点环节同步录音录像试点,推广应用“人工智能+量刑建议”智能辅助系统,深化巡回检察工作,探索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大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追索抚养费、赡养费及人身损害赔偿金作为支持起诉工作重点,有效保障“快递小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最高检关于惩防虚假诉讼的“五号检察建议”,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在线索移送、联合防控等方面加强协作,办理相关监督案件。加强类案监督,办理的《涉道路交通事故伤情鉴定类案监督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类案监督典型案例。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深化拓展上海首创的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办公室机制,在15个区设立办公室或协调小组,围绕行政处罚暂缓、分期履行等主题进行探索实践,提升融入式、参与式、穿透式监督水平,发挥“一手托两家”功能。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3件案例入选全国专项活动优秀案例。围绕重点领域加强非诉执行监督,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完善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增强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保护合力。

更高起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决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加强军地协作,与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红色历史文化遗产专项监督活动,与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实现三级院公益诉讼机构单列,探索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与上海广播电视台制作《公益诉讼进行时》专题节目扩大宣传影响,多点发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四、聚焦检察队伍“四化”建设,努力打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检部署,深入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结合巩固最高检党组和市委巡视整改成果,促进全市检察队伍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

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的首要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工作的重要指示等内容,先后组织党组政治学习27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全员双周学习21次。组织6期市院直属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专题政治轮训,推动政治和业务深度融合。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三个阶段7个方面重点内容,项目化、清单式推进,逐条逐项落实,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以“学党史•悟思想”为主题,举办2期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丰富学习形式,深化活动效果。发挥“忘年交”品牌优势,组织老中青三代结对学党史,举办“学党史•铭初心”上海检察机关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活动、“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等系列活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对标中央第六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市委有关指示精神,明确本市检察队伍教育整顿36项规定动作和4项自选动作,推动两批次教育整顿衔接有序、扎实开展。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制定肃清流毒的25项具体举措,组织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深入开展“发现身边的榜样”活动,宣传展示58名事迹可信、形象可亲、品格可敬、精神可学的先进典型。坚持无禁区、零容忍,排查并整改六大顽瘴痼疾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等“三个专项行动”,在严肃做好自身教育整顿同时,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深向实。

坚持不懈抓实素质能力建设。出台《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围绕业务核心能力,对新入额、转岗履新检察官以及需补强人员,通过脱产培训和岗位带教开展实训实战。推进专业化核心团队建设,将首批12支团队调整为16支,推动团队保持“高精尖”领军活力。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要求,出台《上海检察机关检察官专题调训实施办法(试行)》,组织“青年检察干警素能训练营”,举办惩治网络犯罪、金融法治菁英和数字化转型人才等培训班,深化基础能力、核心能力和综合素能建设,注重培养复合型检察人才。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修订“四责协同”机制实施办法,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问题、责任、项目”三张清单,补强“一岗双责”履行短板。制定落实“三个规定”的10条工作举措,规范线上填报流程,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强化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开展《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务督察。突出抓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专题廉政教育、微信公众号加强教育提醒。组织节日期间专项督察,对各级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值班制度等情况进行督察,通报问题,督促整改。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