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

来源:上海金融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03

中共上海金融法院情况介绍和自我评价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总体情况

上海金融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设有立案庭、综合审判一庭、综合审判二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法警支队)、综合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等6个内设机构。核定政法编制数100人,现有法官27人,审判辅助人员55人,司法行政人员17人。现设立党支部6个,有党员82名(在职党员81名、退休党员1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上海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上海市辖区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金融行政案件,以及对本市基层法院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提起的上诉案件。

建院以来,上海金融法院党组在市委和市高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世界一流金融法院发展目标,立足高起点、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要求,全院干警以只争朝夕的拼搏精神和奋发有为的创业激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的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二、自我评价

(一)加强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1、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第一议题”,通过“三会一课”、政治培训、“金融大讲堂”、青年读书班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四史”学习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坚持重大事项、重要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切实提高党组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的职能作用。深刻认识把握中央设立上海金融法院的重大政治意义和战略意义,紧紧围绕中央关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的要求,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出台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等系列工作意见,精准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金融审判体制改革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建立金融司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及时妥善处理涉防疫企业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推动落实金融司法服务“六稳”“六保”任务。

3、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高水平推进金融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强化深化改革政治担当,专门成立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金融专门法院集中管辖、专业审判、专业队伍的制度和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全国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研发全国法院首个“AI智审传译系统”,建设金融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平台,形成一批首创性、示范性、引领性成果,全面提升金融审判、管理和服务质效。

4、坚定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强化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建立重大敏感案件跟踪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理影响金融市场稳定的重大敏感案件,防止案件风险传递,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在全国首创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发金融审判数据分析及风险预警系统。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协同机制,依靠市委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在金融立法、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领域的对接合作,推动形成金融治理合力,共同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落实司法领域意识形态责任制,制定《上海金融法院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表,建立重大案件报送制度和网络阅评员队伍等,严抓阵地建设和舆情管控,把牢司法宣传主动权,建院至今未出现重大敏感案事件舆情问题。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深化细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意见》,建立以党组为总责牵引,覆盖各级党组织的“四责协同”机制,细化制定党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推动知责履责问责形成闭环。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党组每季度听取监督执纪、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结合队伍思想动态进行深刻分析,落实落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院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延伸至庭室和业务团队,层层传导压力,打造管党治党责任共同体。扎实开展建章立制,制定涵盖法院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审判管理等各方面共85项规章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管权,确保新建法院从严管理规范运作。

2、强化监督执纪作用发挥。党组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和驻市高院纪检监察组从严执纪,协调驻点联络员参加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近10次,开展个别或集体谈心谈话20余人次,接受派驻纪检组业务监督指导30余次。充分发挥政治部、机关纪委的日常监督执纪作用,建立以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各部门廉政监察员、各支部纪检委员为骨干的监督执纪网络,加强纪律作风日常检查、监督、纠治。刚性落实案件廉政回访、廉政谈话、审务督察等工作。

3、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教育、制度、监管、责任“四道防线”,在全市法院率先探索干警兼职授课规范、执行中股票处置规定、家庭助廉“三个一”、“关键岗位负面清单管理”等监管机制,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1、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党组班子讲政治讲民主讲团结,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和基层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

2、坚持党管干部,严格标准选人用人。始终把政治素质考察、政治把关放在识别评价干部第一位,把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情况。制定出台《上海金融法院副处级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实施办法(试行)》《上海金融法院副处级以下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审判执行团队负责人选任办法(试行)》,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标准、条件和程序。

3、强化融入渗透,全面提升党建质量。强化党建政治引领功能,结合我院机构精简、管理扁平的实际,探索建立“组织融通、内容融入、空间融汇”党建工作模式,建立思想动态院庭两级分析制度、党建联络员制度,落实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夯实思想组织基础。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广泛开展“做忠诚金融法院人”大讨论、“金融司法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品牌创建活动、“品读经典、砥砺初心”读书会,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共融互促。强化党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线上”“线下”党建智慧空间,有力推动了新建法院队伍凝心聚力。

4、严管厚爱并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函询、约谈、诫勉等各项制度,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重点监督,制定出台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菁英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岗位建功青年先锋评选,构建表彰与使用相结合的用人机制,推动形成实心干事的良好氛围。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上海市巾帼文明岗、上海市标杆青年突击队等一批先进个人和集体。

(四)提高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抓好主题教育、政治督察整改落实

院党组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期间,共提出六方面问题及四条建议,我院制定整改措施20项,除1项需要有关方面支持外,其他19项基本落实并将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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