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12-0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是全市最高一级审判机关。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最高法院的指导下,按照“抓重点、补短板、重协调”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迎难而上、狠抓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法院重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情况

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任务。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法院因时因势调整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健康检测、预约登记、公共场所消毒、安全保障等举措,努力做到“四个确保”:确保全市法院每一名干警的安全、确保当事人和诉讼服务对象的安全、确保司法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确保法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疫情期间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间断、不停顿,法院干警和当事人均未出现感染情况。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指导意见》,围绕依法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和妥善推进执行工作等方面提出26项举措,发布涉疫情防控典型案例20个。依法妥善审理哄抬口罩价格、假借销售防疫口罩诈骗、殴打防疫志愿者等涉疫情刑事案件,并通过互联网全程直播,单个案件点击量最高超过2000万,有效发挥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部分案件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依法审理涉中小企业经营、长租公寓纠纷、劳动争议等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部分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入选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全力服务保障“四大战略支撑”。对接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司法需求,落实司法服务保障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意见,完善涉外民商事审判机制,依法审理涉临港新片区国际贸易、跨国投资等各类案件,为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保驾护航。审结的朝鲜豆满江诉海运株式会社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入选“全国十大海事审判案例”。主动服务保障科创板,健全涉科创板案件专业审判机制,在全国首创“中小投资者保护舱”,积极推进证券代表人诉讼试点,为打通科创中心建设与金融中心建设联动的桥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深化长三角地区司法协作,发布第一批长三角地区法院典型案例,设立长三角淀山湖生态修复基地,开通运行“长三角法院协作办案系统”,服务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通过以案释法、现场调查、示范判决等方式高效化解涉进博会案件,受到中外参展商普遍欢迎。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将“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重点指标纳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在去年“司法程序质量指数”排名全球城市第一的基础上,继续强化审限管理,缩短诉讼周期,大力推进网上立案、电子送达、随机分案等工作,提升审判质量,降低当事人诉讼时间和成本。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布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十大典型案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增强企业信心。完善破产审判机制,进一步推动破产府院统一协调机制,创新破产管理人引入、管理机制,有效发挥破产重整制度盘活资产、挽救企业的作用。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依法审结仿冒“乐高”、欧莱雅公司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助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制定《服务保障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若干意见》,妥善审理各类金融案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举办陆家嘴论坛首届金融司法环境专题国际研讨会,与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市场引导、专业支持、风险防范等协作机制,服务保障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作用,依法审结涉土地流转、农村房屋建设、农业生产等案件。践行“两山”理念,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依法审结全国首例“洋垃圾”进口案、废油污染案、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其中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结的捕杀中华鲟案入选“长江流域水生态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积极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先在三级法院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整合法院诉调对接、行政复议机关、基层调解组织等多方力量,建立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相适应的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探索旧改征收司法执行新机制,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化解涉旧改征收补偿案件,为加快城市更新和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依法规范涉诉信访处置,制定《关于涉诉信访交办督办件、涉诉信访终结案件办理的规定》,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事项办理机制,积极推进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司法战“疫”、民法典、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执行进行时等专题宣传活动,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作品,增强公众法治意识。各有1部微电影和微视频分别获得全国法院第七届“双微”金法槌奖第一名。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情况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高效审结涉教育、医疗、消费、住房、社保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依法保障幼有所育、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依法审理10岁男童骑ofo车祸身亡索赔案,兼顾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新经济形态发展,弘扬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司法理念。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促进和谐家庭建设,让司法温暖人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常态化开展“为农民工讨薪”活动,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全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畅通与仲裁、公证、行政争议的程序衔接,搭建诉调对接线上平台,与全市6400多家人民调解组织以及经贸、银行、证券等行业调解组织互联互通,实现矛盾纠纷“远程调解、一网解纷”。进一步优化线上一体化诉讼服务体系,通过升级“上海移动微法院”、设置“诉讼服务智慧舱”等举措,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线上保全、在线庭审、财产查控、智能答疑等全流程诉讼服务,初步构建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的在线诉讼工作闭环,让当事人切身感受“指尖诉讼”的便利,上海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位居全国法院第一。巩固立案登记制成果,在全国率先开发立案系统“智能合约”功能,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由系统自动完成立案,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促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等反映执行质效的关键指标位居全国法院第一。深化综合治理大格局,将执行工作融入市(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与发改委、公安、电信、银行、证券等45个部门共同推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协同“找人、查物、失信惩戒”联动机制,织密全方位立体化“执行网”,用实实在在的执行震慑让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惩戒格局基本形成。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推进信用修复机制建设,严防超标的查封企业财产,及时将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移出“失信黑名单”。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完善执行案件智能化办案平台,健全网络拍卖机制,降低网络辅助机构收费比率,有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财产变现率。上海法院智慧执行系统荣获“智慧法院十大创新案例”。

三、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情况

紧盯学习主线,注重原原本本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党课辅导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组织党员干警重点研读《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新中国70年》、《改革开放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书目。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警始终做到信仰如山、信念如铁、信心如磐。结合法院实际,统筹推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专项警示教育与“四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推进学习教育往心里去、往实里走。

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学。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和“首学”制度,发挥领导促学作用。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写党课、讲党课、听党课、评党课”活动,为所在支部和联系点支部上专题党课,所有支部书记均落实讲党课制度,并录制推荐优秀“微党课”9件;带头接受党性锤炼,积极参加到浦东开发陈列馆、中共四大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参观见学,寻足迹、守初心、践使命。认真做好处级以上干部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讲话精神全员轮训工作,做到严要求、全覆盖。

突出学习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学。将有关“四史”学习内容上传到机关党建网,供广大干警线上学习使用。组织直属机关各党支部开展线上线下主题党日活动,谈学习体会,激担当热情。组建若干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并积极参加“阅马赛”。召开直属机关青年“四史”学习交流分享会,激发青年干警学习热情和内生动力。各党支部积极用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通过专题研读交流、讲专题党课、参观见学、编写“四史”故事汇、举办微展览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警进一步检视和校准政治坐标。其中,高院法警总队党支部联合四省法院开展“云上党建日”教育活动,该案例被评为全国法院党建创新案例优秀奖。

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把2020年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开展以张坚案、任湧飞案为典型专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司法巡查、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执行案件“一案双查”,汇编发放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干警以案为镜、以案为鉴。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制定《上海法院领导干部政治建设考察实施办法》,强化政治建设考察,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打造具有上海法院特色的党建工作品牌,入选“全国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推进“四责协同”机制。深化细化“四责协同”机制,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将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司法巡查以及领导干部考核评体系,在全市法院建立纪检监察组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突出问题,制定《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加强和改进记录报告工作的实施办法》,开发并运行“三个规定”登记报告系统,威慑干预司法案件行为。认真接受市委巡视组监督,对巡视组反馈意见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五、队伍建设情况

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制定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实施办法和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若干意见,开展上海法院“十佳青年”等评优活动,形成正确导向激励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制定和实施新一轮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完善分层分类按需培训机制,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培训,举办高级法官班、审判团队负责人班、首届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开展《民法典》全员大培训,举办民法典专题理论研讨活动,组织三级法院近百名法官组成研究小组深入开展探讨,清理与《民法典》相关的办案指导文件、参考性案例,全面做好《民法典》实施准备工作。

注重加强干警思想教育工作。紧跟形势任务,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推进落实思想动态分析制度,了解和掌握当前法院干警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的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邀请心理学专家进行《思政工作“心”路径探索》的专题辅导,提升党务干部做思想工作的能力水平。注重对生活困难的党员、干警的关怀帮助和走访慰问,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

发挥群团组织汇聚力量、温暖人心作用。注重发挥群团组织凝聚人心、服务中心的作用,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激发动力、积聚力量。开展“三八”节纪念活动、组织复转军人座谈会等,定期举办太极、瑜伽、舞蹈等兴趣班,传递温暖、汇聚力量。举办第六届“燃灯杯”足球邀请赛,传承和发扬邹碧华精神。持续运营“庭前独角兽”微信公众号,为法院青年搭建成长展示平台,入选中央政法委“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举行“坚守初心使命、绽放战疫青春”青年座谈会, 开展第三届上海法院“十佳青年”评选活动和青年干警司法实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干警肩负责任担当,奏响青春乐章。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警各项举措,建立“云医院”,为干警就医问诊提供便捷平台;继续完善干警心理咨询热线,拓宽服务范围,进一步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发展;落实各项惠警举措,切实给干警工作生活提供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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