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发布时间:2020-12-03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基本情况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系市级政法机关,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内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检察部、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等12个部门。案件管辖区域为浦东新区、徐汇、长宁、闵行、松江、奉贤、金山等七个行政区,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主要职责是:

1.对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2.负责对辖区内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3.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起诉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5.接受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

6.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7.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8.受理辖区内区人民检察院的个案请示。

9.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

10.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11.负责办理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2.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准备工作。

13.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负责的其它事项。

自我评价材料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关于2020年基层评议市级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围绕评议的五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一、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为上海改革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工作部署,坚持把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全力实施“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等紧密结合,积极发挥分院检察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态势。

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市院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2020检察专项行动,努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坚持“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深入贯彻高检院政策要求,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某等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界龙实业集团董事长费某某等内幕交易案等案件予以相对不起诉,对“新日恒利”实际控制人虞某某等操纵证券市场案不批准逮捕,对提起公诉的多名犯罪情节较轻的涉证券期货犯罪民营企业负责人适用减轻处罚情节,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既严肃教育涉罪企业家遵章守法,同时依法保护企业的生产经营。同时,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防范“套路贷”讲座等活动,提示民间集资、传销、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社会危害性,提高企业家等群体规范经营、规避风险的法治意识,传递了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和关怀。

二是突出防范金融风险。以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等三项重大任务为契机,持续发力,依法惩治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今年以来妥善办理了“证大系”戴志康案、“华夏万家”顾国平案、“中拓系”、“宝象系”等一批涉案金额巨大的涉众型集资诈骗案件,办案中仔细梳理资金走向,加强追赃挽损工作,有力维护了经济金融安全。从反洗钱国家战略和金融安全角度,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在办理“中拓系”特大合同诈骗案中一举侦破孙振权等人洗钱案件66人,配合开展反洗钱宣传,形成较大社会反响。办理的全国首例虚假申报型操纵证券市场案例和沪港通内幕交易案例,入选最高检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证券犯罪典型案例,向全国经济犯罪检察条线推广。大力推进全国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和证券期货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建设,实体展厅正式落成启动,不断推动证券期货犯罪理论研究,完善典型案例总结制发机制,加快做好刑事合规检察监督工作的路径探索,服务保障证券期货市场健康有序运行。

三是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紧紧围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全面、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刑事检察中,对立案和侦查过程中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9人、不起诉9人。经复核变更区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戚峰云等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 一审数罪并罚判处3名被告人实刑,做到不枉不纵。全年共审结上诉抗和审监抗28件,其中支持抗诉10件、提出抗诉4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已收到法院裁判10件,改判或改变原裁判9件,改判率达90%;受理各类上诉案件5221423人,经建议法院改变原裁判26件。对一起性侵未成年人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提出抗诉后再审获重判,体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刑事执行监督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采取轮班巡察监督方式,加强疫情期间对监管场所的检察监督工作,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民事行政检察中,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567件,其中提出抗诉14件、提请市院抗诉14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8件,改变原判决7件,改变率为87.5%;提出努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除抗诉监督外,还注重对执行、和解等方面的监督,强化对影响民生民利、弱势群体侵权案件的监督力度,助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公益诉讼检察中,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研判,针对骗取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的情况向市经信委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促进出台相关操作流程,从制度层面堵塞了新能源汽车补贴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保护了国有资产不受侵害,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积极稳妥拓拓展公益诉讼范围,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等领域加强公益保护。今年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四个最严”专项行动,深入社区开展食品安全公益诉讼宣传;办理的刘景权等人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案以磋商结案,切实保护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召集辖区院共同研究推进电动车充电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

四是聚焦重点推进检察改革。围绕司法质效提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检察工作规律的检察权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更好的服务法治中国建设大局。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在办理马路受贿、贪污案中,首次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法院全部采纳我院指控的罪名和提出的确定量刑建议;在办理丁伏圣受贿贪污案时,对同案被告人王虹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王虹当庭表示忏悔,取得良好庭审效果,均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分院样本。深入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围绕“检察官办案组业绩考评”“市分院检察官助理到基层院入额”两个课题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具有分院特点的检察官业绩考核制度。根据分院办案特点,组建了重案检察、金融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8支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明确专业方向、主要任务和组织管理等,进一步推进检察人才培养和队伍专业化建设。

二、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法治保障人民城市建设

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结合上海超大城市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安定、群众更安心。

一是依法履职战疫,做好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和市院的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压实防控责任,主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工作应急预案,统筹研究、部署和推进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工作。疫情期间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的工作协调,加大“云间”办案力度,确保疫情期间办案不停。按照市委“下沉顶岗,增援一线”的要求,认真落实全市联防联控责任,全院干警主动请缨,踊跃报名,共组织416名干警支援嘉定花桥京沪高速收费站、上海新客站等一线防疫工作,参与长宁社区防疫36人次,63名青年干警加入上海检察机关远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全院党员抗疫捐款4.6万余元,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了检察力量。同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种媒介,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讲好检察抗“疫”故事,及时发布做好防疫期间各项诉讼工作的公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是推进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结合上海超大城市特点和人民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牢牢掌握维护城市安全主动权,让城市更安全、社会更安定、群众更安心。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144人,批捕13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17536人,提起公诉108182人。按照中央“六清”行动要求,深入“打伞破网”,依托检察机关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区院扎实办理了夏克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助力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性刑事犯罪,从严从快办理了严豪杰杀妻焚尸案、任英伦故意杀死妻儿3人案等多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恶性犯罪,全力保平安、护民生。继续保持反腐败斗争力度,办理了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原副特派员丁伏圣夫妇受贿、贪污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正局级)顾国明受贿案,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局上海分局原副局长马路受贿、贪污案等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侦破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周家渡派出所民警沈某某、朱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松江公安分局泗泾派出所原副所长周某某职务犯罪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继续深入研究疫后信访工作新情况新特点,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信访值班备勤、涉稳情况日报告等制度,开展突发事件处置联合演练,全面梳理排查风险隐患,对6件存在风险隐患的P2P案件和1件扬言进京访案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稳控措施,确保全国“两会”和第三届进博会顺利召开。

三是积极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不断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今年共受理群众来信4710件,均在7日内予以规范回复;接待来访2237人,妥善处理群体访281396人次。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改善群众来访接待环境条件,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关切,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对我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林某的父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因生活困难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一案,徐金贵检察长要求从助力脱贫攻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办好此案,主持召开案件公开听证,给予司法救助金9万元,将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司法人文关怀送给困难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要求,推动2起涉非法采砂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以磋商结案,要求当事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并承诺不再实施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的行为。对上海某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溢流直排、松江区小昆山镇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可能污染黄浦江2起线索跟进监督,会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赴现场实地查看,核实整改进度,督促推进整改工作,用检察力量保卫人民群众共同的“绿水青山”。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司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形式,帮助案发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管理,不断推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针对税务机关存在不规范履职向某税务局制发检察建议,针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适用法律错误向某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针对互联网虚假广告行为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进一步促进了行业治理。重视从案件中发现社会治理漏洞,向工商银行郑州票据部等3家金融机构制发的检察建议书今年获评上海检察机关“2019年度十大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依托全国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深入开展普法专项行动,让法治走进群众心里。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扎实办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网络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今年开展的电动车充电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维护了城市公共安全,保障了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五是主动接受监督,持续优化检察工作。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主动将检察办案工作置于阳光下,不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组织廉政监督员听庭评议、开展案件公开宣告等,提升司法公信力。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全媒体,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全年共发布案件信息3305(条)、终结性法律文书102(份),做到案件、政务、队伍信息“三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办案动态。邀请4名市人大代表及2名廉政监督员对区院办理的一起医疗废物排放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专项督察。举办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多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民企负责人等进行参观交流座谈,介绍分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案例,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办案、司法服务透明度。

三、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活动

院党组认真落实市委、市院关于开展“四史”学习教育的部署安排,坚持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忠诚品质、强化宗旨意识、激发奋斗精神、勇于担当作为”目标任务开展,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警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知史爱检,为奋力开创新时代上海检察工作新局面筑牢思想根基。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心谋划部署。周密计划安排。院党组坚持把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在认真学习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四史”学习教育方案和推进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本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安排,明确学习教育的8项主要措施,并对“四史”学习教育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学习教育有序有力推进。压实主体责任。院党组全面负责本院“四史”学习教育的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拟制学习计划,做出部署安排,具体负责学习教育的推进;机关党委加强指导协调,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各支部依据院“四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对开展“四史”学习教育作出具体安排,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各部门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加强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带头学习贯彻。及时跟进指导。院党组注重工作统筹,随着“四史”学习教育逐步推进,及时对教育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情况加强指导,推动教育持续走深走实,先后向市院报送教育情况素材7次,在分院微信公众号推送7期“四史”学习教育开展信息,学习教育情况被市院内网和检信转载。

二是注重学习为先,牢记初心使命。紧跟国家形势任务学。在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1949-2019)》《新中国70年》等书目的同时,采取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双周学习等形式,把学习“四史”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浦东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第三届进博会等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和对党的初心使命的感悟。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学。组织安排“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迎国庆、学国史”等主题党日活动6次,深入开展“写党课、讲党课、听党课、评党课”活动,院领导为所在支部、联系点党支部上“四史”专题党课6次,支部正副书记为所属党员上专题党课11次。运用本地优势资源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先后听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上海交通大学郑戈和市委党校王公龙、卜新兵教授所作的4场辅导报告,安排党组中心组参观《共产党宣言》展示馆(陈望道旧居),组织“时光·检史”忘年交座谈会,安排党员干警观看《建党伟业》、《八佰》等爱国教育电影,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党员干警“一日捐”活动。各支部通过线上参观南湖革命纪念展馆、观看《画说党史》微视频,实地参观“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钱学森图书馆、中共代表团驻沪办事处旧址纪念馆、淞沪抗战纪念馆等红色基地,进一步增强教育效果。

三是结合检察实际,积极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中坚定理想信念。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形势,院党组坚决贯彻中央、市委、高检院、市院的部署要求,把“四史”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落实上级防疫工作部署中。全院党员干警积极响应机关工委号召,报名参加一线顶岗任务,416名干警分别支援嘉定花桥京沪高速收费站、铁路上海站等一线防疫,36名干警参加社区抗疫工作,发动党员抗疫捐款4.6万余元,63名青年干警加入上海检察机关远程法律志愿者服务队,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在人民城市建设中发挥检察职能。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的重大刑事犯罪。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2020检察专项行动、服务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建设“22条举措”,加大力度惩治各类妨害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侵犯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利益的犯罪。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对认罪认罚、轻刑犯罪充分适用依法从宽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认真做好办信接访中的释法说理工作,把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都当作“天大的案件”办好,从严从细抓好检察环节维护大局稳定各项工作。在对标“十四五”蓝图中推进检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分院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上海改革开放大局中,全面审视,抓住新发展阶段的特点,明确自身职责、找准工作支点,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上海实施好、建设好“三大任务、一大平台”。以提高办案质效、实现刚性监督、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办案能力过硬的队伍为核心,就打响一分院办案品牌提出真招、实招。抓住“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保护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公开听证办案、拓展公益诉讼范围等重点项目,增强改革决心韧劲,早部署、早行动,多推出有示范意义、有标杆价值的改革实例,为“十四五”新征程、新蓝图打好基础。

这次“四史”学习教育,我院认真贯彻市委、市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成效比较明显。主要表现在:

一是理想信念更加坚定。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厚植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党员干警对我们党靠忠诚经受考验、靠忠诚战胜困难、靠忠诚发展壮大的认识更加深刻,在实际工作中贯彻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

二是奋斗精神更加昂扬。通过学习教育,全体党员干警对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艰辛探索和历史必然有了深刻认识,对前进道路上依然充满艰难险阻、依然要进行艰苦卓绝的伟大斗争更加清醒,进一步坚定地走好新时代长征路,更好地对接上海新时代三项重大任务,把检察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全局及上海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加自觉。

三是为民情怀更加深厚。通过学习教育,大家对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认识更加深入,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在推进工作中,着眼于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要求,能够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检察工作始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担当本色更加凸显。通过学习教育,全院干警能够深刻理解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担当的本质内涵,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对标“充满激情、富于创造、勇于担当”新时代上海干部的特质,“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以检察履职能力现代化助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具体工作中体现上海检察矢志服务保障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能力和担当。

四、积极推进“四责协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中纪委、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推进“四责协同”,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切实把公正司法、廉洁从检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之中,持续推进我院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考察上海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高检院、市院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坚持党组会前政治学习、中心组学习、双周政治业务学习等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党的政治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讲党课以及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高检院、市院及本院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高检院党组巡视组对我院开展巡视工作,自觉接受“政治体检”,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健全“四责协同”机制,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制定《2020年一分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组织院领导和所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人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分解、传导、压实责任。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进;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市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日常监督的规定》,支持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坚持“两个从严”要求,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及有关讲课费、评审费、劳务费等发放规定,认真贯彻《上海市检察机关关于规范在国内交往中收送礼品礼金的实施细则》,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和年节假期,加强督促提醒,防止“四风”反弹。坚持季度廉政教育讲评制度,加强岗前廉政教育培训,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市院有关检务督察情况通报,以高检院、市院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教材,开展经常性案例警示教育,推动干警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对本院贯彻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专题警示教育等情况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落实“三会一课”、干警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以及周永康、陈旭、叶青等余毒清理清查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巡视已发现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落到实处。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对本院检察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利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问题情况进行排查,对新冠疫情期间居家留观人员落实相关防疫要求等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加强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和上级机关沟通协调,严肃核查处理群众举报信访及问题线索,及时“红脸出汗”。

四是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推动检察权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及高检院“实施办法”“工作细则”,认真开展集中补充填报工作,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月报、季报制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带头填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推动形成全院干警自觉执行“三个规定”,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认真学习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市院《上海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等规定,加强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绷牢廉政风险防控之弦,增强风险意识、防控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市院统一部署,对本院2019年相关重点案件和案管通报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督察,逐条逐项梳理问题,切实查清原因、查明责任、落实到人、促进整改,严肃开展追责工作,进一步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

五、按照“四个铁一般”要求,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开听证等检察工作的各领域各环节,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用党的最新理论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年党组学习1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1次、党支部双周学习21次,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情况,通过学习强国APP、上海检信等平台进行学习和线上交流,做到“防疫不放松、学习不停工”。做实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党组每年2次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2次向市检察院党组书面报告。扎实开展“四史”教育、队伍现状分析、“把初心落在行动上、把使命担在肩膀上”主题党日等活动,参观《共产党宣言》展示馆、举办“时光·检史”座谈会等形式,加强思想引领,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激发工作热情。

二是加强核心能力建设。创新业务培训模式。结合分院实际,紧扣“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要求,创新优化教育培训模式,制定《开展业务培训周的工作方案》,围绕捕诉一体、民行监督、公益诉讼、信访接待、公文写作等核心业务能力,开展专题业务培训40余场,营造人心思进、精研业务的学习氛围。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组建重案检察、金融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8支专业化办案团队,以高检院、市院举办业务竞赛为契机,开展全员练兵竞赛,制定《练兵竞赛实施意见》,突出实战、实用、实训导向,开展“全来赛”和“周周练”活动,开展案例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刑事业务答辩等实训20余场。1人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打造业务培训新品牌。充分发挥“金融证券办案基地”、“青年干警向检委会专题汇报制度”、“青年干警控申窗口轮岗”、“青年学习小组”、“青橙派”等活动平台,通过有计划的培养、学习,发现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储备一批优秀后备人才,5人入选首批全国检察机关重罪、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库。

三是加强队伍管理。科学选用干部。认真贯彻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干部工作制度,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等选人用人原则,推进中层干部选任工作,内设机构改革后36名中层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0岁下降到47岁,并新增了3名博士研究生,9名硕士研究生,中层干部在人员配备、年龄梯次、学历层次更加优化,结构更加合理。建立检察官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全市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单位之一,按照高检院的要求,调整检察官考评委员会成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方案》,科学设定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加大对检察官监督管理,形成正面激励导向。强化作风纪律建设。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检察队伍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深化“两个从严”教育活动,以陈旭、叶青、吴引其等案件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干警知敬畏、守底线。严格落实“四责协同”机制,抓好“三个规定”的落实,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和检察官任职回避、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大因私出国(境)管理力度,做到严管与厚爱相统一。

四是更加重视青年干部培养。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将青年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常抓不懈,制定《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方案》,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检察业务、综合素养等5大能力,坚持把组织培养与个人奋进、理想信念教育与提高专业素养、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推动青年干部尽快成长成才。坚持一线岗位锻炼。积极选派优秀青年干部参加重大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重要专项任务,通过对外交流、控申接待锻炼,安排1名干警到新疆、5名干警到基层院进行交流锻炼。开展多样青年活动。全年开展各类青年活动20余次,组织参观803刑侦总队和上海公安博物馆,赴特警总队开展实弹枪击训练,组织开展午间手工课堂、瑜伽、乒乓球、羽毛球等兴趣活动小组,文体竞赛、亲子活动等,拓宽知识边界、陶冶思想情操。

五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文化兴检,以文育人,发挥全国文明单位的引领作用,精心筹建院史陈列室,打造文明创建新亮点、检察文化新名片、展示形象新窗口、检史教育新阵地。组织道德讲堂、学习沙龙、最美家庭评选等活动,举行新入额检察官宪法宣誓、“三个一工程”退休仪式等,凝练检察职业价值追求,打造干警精神家园。宏扬文明风尚。积极开展无偿献血、捐款捐物、结对助学、法律援助等志愿活动。今年疫情发生以来有52名干警参加疫情防控一线顶岗和下沉社区联防联控,63名干警加入“魔都检青观”法律志愿者团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捐款46千余元,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培树先进典型。注重培养和选树践行“崇法守正、惟精惟一”院训精神的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鼓励全院干警对标一流、争先创优。4人分获“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巾帼建功标兵”“上海市禁毒工作先进个人”“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多个典型案例和多份法律文书获高检院、市检察院表彰,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过硬的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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