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专班支部委员会

来源:中共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专班支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3-04

(上海基层党建网)    党支部现有党员7名,党支部书记曹平,兼市住建委村镇处党支部书记、副处长。支部成员来自相关委局,其中住建委3人,农委1人,浦东新区建交委1人,松江区规划局1人,农业银行上海分行1人。

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专班党支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时对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

支部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把抓好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不断筑牢支部党员的思想根基。

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学深悟透理论精髓。一是支部通过开展“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以及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积极参与市建设交通党委专题学习会,重点聚焦“守初心、找差距、增意识,全力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三是支部书记充分发挥支部建设“领头羊”作用,带头学理论、带头抓党建、带头抓整改,做到让上级党组织放心、让党员信任。

理论联系实际,对照查摆问题。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对照党章党规,支部党员能够查找、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严守纪律规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支部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有效推动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让支部党员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自觉抵制“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二是让支部党员敬畏权力,廉洁奉公,坚持依法依纪办事;三是让支部党员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

践行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

学习+调研,找准农民集中居住工作路径和方向5月10日专班正式成立,12名来自各区、各职能部门的同志汇聚在一起,共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工作。然而,什么是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为什么要推进集中居住?怎么推进集中居住?大家一时间有些摸不着方向。

专班和支部迅速组织大家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和研讨。两个星期内,学习一轮接一轮,会议一波接一波,邀请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委相关负责人员为专班成员详细解读《关于切实改善本市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召开市级成员单位会议和区级工作会议,一个个区、一个个部门开展对接和初步调研。

走下去才有真感知。专班全体成员一同赴宝山杨北中心村、嘉定外冈镇、奉贤庄行镇新华村、新叶村等已完成的集中居住项目开展了调研走访,嘉定区华亭镇联一村、金山漕泾镇水库村等乡村振兴示范村都留下成员的足迹,成员对工作的感性认识也更加深刻了。

经过政策研读和实地踏勘,大家对集中居住政策要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迅速建立起了知识和业务储备,“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就要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必须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

清单+口径,解答基层疑问、回应群众呼声专班通过学习调研迅速进入了“角色”,但基层的疑问仍层出不穷。市级补贴资金如何认定、后续工作如何开展、规划土地和宅基地建房资格怎么经过多次协商,14项问题已解决,4项问题形成了工作口径或解决方案,3项问题提请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7月5日,彭沉雷副市长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协商,这3项问题先已形成口径。

7月26日,由专班整理形成的一份《关于印发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工作口径的通知》下发各区推进办,基层普遍反馈“市里真是下了及时雨!”

指南+流程,拿出加快项目审批的实招和硬招“实施方案太难编了”“资金下达时间太长”,这是上一轮集中居住工作推进中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为此,专班本着“如何既能体现市级工作要求,又能为基层减轻负担,服务好基层”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本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流程》《上海市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指南》两份政策细则,一改以往“大而全”的风格,做了不少突破性的改变。两份政策细则下发后,基层吃了一颗定心丸。

“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是本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李强书记多次强调,要把解决农民建房问题、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当作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专班的重要使命就是要“抓落实”,就是要踏踏实实、实实在在的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解决问题、不解决难题、不产生实效,就是没落实。专班成立4个月来,12名同志牢记使命担当,围绕切实解决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到位的要求,深入基层一线,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