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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20-03-25 ] 领导干部如何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

    切实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中之重,是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要切实提高维护和发展群众权益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要强化分析预测能力,着力把握工作主动权,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群众的合理诉求解决在萌芽状态。 (2)要强化制度约束功能,着力建立...

  • [ 2020-03-25 ] 领导干部需报告哪些个人有关事项?

    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应报告的共有14项,其中和领导干部婚姻家庭情况有关的有8项, (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四)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 (五)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

  • [ 2020-03-25 ] 领导干部何时上报个人有关事项?

    (一)领导干部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集中报告一次上一年度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以及本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二)领导干部发生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变化的,应当在事后30日内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按照规定报告。因特殊原因不...

  • [ 2020-03-25 ] 哪些党政领导干部需要交流?

    2014年1月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第十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地方或者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交流的重点是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成员,纪委、人民...

  • [ 2020-03-22 ] 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程序有哪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九条要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考察核实。综合分析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任职考察、巡视、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民主评议、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考察核实,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要注重听取群众反映、了解...

  • [ 2020-03-22 ] 被降职或免职的干部还能再提拔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整理)...

  • [ 2020-03-22 ] 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岗位应怎么调整?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干部因健康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一年以上的,应当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恢复健康后,参照原任职务层次作出安排。 (根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整理)...

  • [ 2020-03-22 ] 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8条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规定,是否党员干部以后不准买卖股票和进行证券投资? 答:《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是关于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处分规定。其中,第(三)项将“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作为违纪情形之一列出。充分理解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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