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党员导师制”拓宽高校党建育人新思路

来源:市教卫工作党委    发布时间:2020-11-18

(上海基层党建网)    上海政法学院以“四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牢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围绕“为谁导”、“谁来导”、“导什么”,试点开展“党员导师制”,推进支部班级社团协同育人,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新格局,拓宽新时代高校党建育人新思路,为高校基层党建质量提升注入新动能。

强化政治意识,因事而化试点开展“党员导师制”

上海政法学院紧紧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各学院实际,从全校38个学生党支部中,选取刑事司法学院上政第18学生党支部,从全校297个学生班级中,选取经济法学院经济法19051班,从全校72个学生社团中,选取政府管理学院上政模拟联合国社团作为“党员导师制”试点,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党建育人规律,遵循学生党员教育培养规律,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为谁导”“谁来导”“导什么”,分级分层确保 “党员导师制”能从知识维度、能力维度深入到价值维度,加强对师生的思想政治引领,实现党建育人的“润物细无声”,引导青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聚焦基层建设,因时而进试点推进“党员导师制”

上海政法学院以试点“党员导师制”为契机,聚焦提升基层的政治引领力与组织力建设。在实施步骤上,要求各试点突出政治导向与问题导向,边实践边探索,边评估边总结,发挥特色、大胆创新,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党员导师制”;在试点创建上,要求各试点通过日常反馈、随时抽查、综合测评、总结推广,加快形成“党员导师制”动员、整合、引导、服务、创新“五位一体”内涵式发展的功能格局,使“党员导师制”能够成为可持续、可推广的基层党建新路径;在效能转化上,力求“党员导师制”的试点探索能够转化为指导基层党建质量提升的新思路,有效指导和推进全校“党员导师制”下一步工作的正常化、精细化、体系化、规范化,推动“党员导师制”成效转化为高校基层党建质量提升的新动力。

注重示范引领,因势而新协同推进“党员导师制”

上海政法学院各试点二级学院党总支着眼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把握新要求,探索师生“双向互动”,学校、学院、学生群体“三级联动”的运行机制,从试点实际出发,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聚焦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与师生成长发展有机结合,分别从机关、学院中公开选拔3名具有较高党性修养、道德情操和学术水平的领导干部、党员教授、青年教师,对学生党支部、学生班级以及学生社团进行全面指导,推动党建、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协同发展,使党员导师能与党务干部、专业课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组织员、班主任同向同行、协同发力,自觉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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