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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须知
一、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根据有关规定,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主要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问题。
二、举报件的办理权限
对举报件原则上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属于哪一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一般由哪一级组织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对不属于组织部门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反映人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三、有关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反映问题时,应尽可能据实说明被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具体情节、相关证人、证物及相关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2、举报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3、举报人反映问题时应尽可能署真实姓名,填写联系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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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向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举报中心)反映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对您的举报及举报内容保密。
填写举报信息前,请仔细阅读《举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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