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发布时间:2023-12-03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系市级政法机关,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内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检察部、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等12个部门。案件管辖区域为浦东新区、徐汇、长宁、闵行、松江、奉贤、金山等七个行政区,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主要职责是:

1.对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2.负责对辖区内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3.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起诉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5.接受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

6.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7.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8.受理辖区内区人民检察院的个案请示。

9.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

10.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11.负责办理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2.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准备工作。

13.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负责的其它事项。

 

自我评价材料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关于2023年基层评议市级机关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评议的五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况。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上海市检察机关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工作规定(试行)》,及时向市委、最高检、市委政法委、市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信访案件报告,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等六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迎接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作风纪律督查巡查,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一致率100%。开展政治生态自查分析,持续肃清流毒影响,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二是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突出“实”的导向,运用“联”的方法,贯彻“严”的要求,高起点开局、高标准部署、高质量推进,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理论学习坚持深学细照笃行,突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教育主体,认真制订中心组学习方案、读书班学习方案、专题党课排片表等,通过联建联动借鉴学、专题辅导系统学、“三红”活动促进学,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四式党课”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做法被市委政法委《今日政法动态》及《上海法治报》、上观新闻、澎湃新闻等刊发转发。调查研究坚持注重解决问题,聚焦检察工作实际,确定18个调研课题,党组成员牵头5个调研课题,开展调研60余次,形成“破难题、促发展”举措9项,推出“办实事、解民忧”项目10个。推动发展坚持务求工作实效,深入推进一体化建设和“忠诚履职”专项工作,运用一体化工作机制助推矛盾化解,民事审违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行政审违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为100%。检视整改坚持全面深入彻底,按照“自己出题自己答题”要求,细化梳理检视整治问题主要内容,梳理上报5个问题,“少数申诉信访案件办理周期长工作机制不够健全”问题列入专项整治内容,5个问题19条整改措施按照要求全部完成。建章立制坚持着眼常态长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共梳理出需要完善的制度机制62项。三是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新时代检察工作。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按照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制定《一分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任务分工实施方案》,明确11个方面64项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院专题政治轮训170余人次,参加中国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专题班18讲、上海干部在线学习重点班51讲、市级机关大讲堂“学习二十大奋力新征程”系列讲座7期,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日常教育培训。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支部认真落实双周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结合起来一起抓,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印发学习资料、工作网挂载学习体会等,组织党员干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注重拓展学习形式,充分利用好本地资源优势,灵活运用难点导学、重点领学、热点议学等方法,不断提高理论学习实效。坚持学用结合,党组成员开展《落实检察听证制度的实践探索》《“四大检察”互涉案件线索协调处理机制研究》《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新时代定位与实践愿望》等课题,积极破解检察工作实践难题。今年以来,院党组开展学习3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开展双周学习22次,共有28篇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中国法治》等期刊发表。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三纳入、四同步”的要求,党组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和半年工作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调抓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严格“六类阵地”管理,规范干警网络行为,加强意识形态风险预警和管控,梳理排查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适时发布办理大要案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正确引导社情舆情,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情况。一是全力维护上海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积极发挥分院检察职能作用,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办理机制,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日常办案工作,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从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第一时间介入侦查、引导取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切实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严厉打击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深入推进平安上海、法治上海建设,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当严则严、从重打击,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办理了全市首例“套路骗薪”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重拳惩恶、维护安全的决心。二是充分发挥“职务+金融”双基地示范引领作用。我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办案和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双基地”,肩负最高检赋予的职责使命,先后成功办理“安邦系”“明天系”等全国性特大金融犯罪案件及多起中管干部职务犯罪专案,所办案件6次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3次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今年以来,职务犯罪检察深化与市监委的工作衔接机制,严肃查办了良友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贺涛,东方网原党委副书记、总裁徐世平,上海公安学院原党委委员、副院长李锦明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形成反腐合力。金融检察工作方面,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类涉众型犯罪,聚焦民生领域,依法办理中政委督办的“养老诈骗”案、重大集资诈骗案,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案件。精益求精打造证券犯罪检察品牌,贯彻中办国办《关于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和上海检察机关证券期货金融犯罪研究中心职能,加强对涉新三板等新型证券犯罪案件的办理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强化证券犯罪“全链条”精准打击,进一步加强对案件涉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分析研判,有力助力金融领域反腐败治理。在妥善办理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的同时,以法治为民办实事市级项目为牵引,积极探索认罪认罚、追赃挽损、企业合规“三位一体”工作方法,进一步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机制,提升营商环境检察保障水平。三是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意见》,以开展“忠诚履职”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树立新时代监督理念,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刑事监督中,依法不捕12人、不诉5人、追漏追诉1人。审判监督专项中,共办理刑事抗诉案件32件,抗诉改判率为76.2%。深化“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推进看守所巡回检察、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民事行政监督中,共审结申请监督案件494件,抗诉案件法院改变率为100%,体现了分院的监督权威和规模。行政再审检察建议首次获采纳再审,实现指标突破;提出首件行政抗诉案件,填补了业务空白点。四是积极推动分院辖区院上下一体履职。按照市院党组要求,积极推进一体化建设,充分发挥分院承上启下作用,与辖区院“同题共答、同频共振”,让上下之间更加高效联动,横向之间更加紧密衔接,办案质效同好共好。制定我院检察一体化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确立人才培养、化解信访纠纷、职务犯罪侦查协作等6大任务,构建检调对接、辖区院个案指导、检委会宏观业务指导、案例指导等一体化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本院《辖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常态化开展辖区院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开展辖区模拟法庭竞赛、辖区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实训、辖区未检条线“以案释法与业务答辩”实训等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行、以赛促干,进一步提升我院及各辖区院干警业务办案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情况。一是以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坚持“谁办信、谁答复、谁释法说理”,促进回复答复工作规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综合运用司法救助、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促进矛盾化解。办理来信1402件,来访198批593人,来电238件,网信433件。7日内回复及三个月办理进展、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重复信访率做到三下降。我院第七检察部“心桥”控申工作团队被最高检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思群以法治副校长身份邀请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中学师生代表走进检察机关,派员赴广东揭阳市对一名被不起诉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回访,以检察履职合力筑牢未成年“六大保护”。结合最高检“助力乡村振兴”和“救助困难妇女”专项活动,发放司法救助金13.7万元,在做实做细司法救助工作中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二是以公益诉讼检察促进社会进步。紧盯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优势,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促进社会进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某饮用水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饮用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该案是食品安全领域首例提出十倍惩罚性赔偿诉请并获法院支持的案件。向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促其对公示于区政府官网的23批次公示信息的当事人身份证号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排查其他公示信息情况,依法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针对某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配药中存在未核验参保人员的社保卡等基本医疗保险凭证的问题,与区医保局进行磋商,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守护人民群众看病的“救命钱”。深入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顺利办结最高检关注的长江船舶污染治理案件。在我院的推动下,市交通委以点带面对全市539家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摸,对发现的问题一并作了整改。今年8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报道了专案办理情况。在办理一起损害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克服简单就案办案思想,加强与污染所在地当地政府联系,将违法行为人承担的损害赔偿金,探索顺利完成首个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项目,老旧小区的公共绿化带“旧貌换新颜”,增进了小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以溯源治理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司法办案,通过检察建议、专项监督等形式,帮助案发单位堵漏建制,加强管理,不断推动完善社会综合治理和行业监管。与松江区院共同举办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以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聚焦危害人民群众个人信息、生命和财产安全问题,向某知名平台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网络安全。针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某集团公司购销业务管理、财务审计制度、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疏漏,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规范粮食购销领域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助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针对小区地下停车库停车位不合理问题,依法向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我市工程建设规范标准修订,荣获最高检典型案例和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四、队伍建设的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队伍整体结构与事业发展需求更加匹配契合。持续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对新进干警开展政治和业务带教,安排青年干警到控申窗口、检委会秘书组、基层院、公安等岗位轮岗锻炼,加强实践历练。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周活动,采取全院培训+跨部门培训+各部门培训的大课表制,开展各类培训30余场次,全面提升履职能力。优化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检察人员考核方案,落实平时考核,做实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二是深化检察人才培养。扎实开展人才培养调研与摸底,召开专题座谈会,赴二分院、徐汇、闵行、静安等区院开展调研,进一步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和培养机制。积极开展一体化人才培养专项调研,制定“辖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一体提升辖区队伍整体素能。持续抓好《青蓝计划》《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的推进落实,与复旦大学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举办备忘录签约仪式,在优秀人才互动、优势资源互补、优秀成果共享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打造高精尖人才高地。2人获评第三批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3人获评上海检察业务专家。三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落实年初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集中填报、后续及时填报、年终全员个人信息报告,及时全面掌握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一步抓好对干部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凡提四必”、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抓好对干部的廉政审核等专项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因私证件集中保管,退休、调离等干部离任(保密)承诺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会组织兼职情况、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等情况监督管理。制定《一分院离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操作提示》,召开退休干部专题廉政教育会,加强退休干部教育管理。四是着力激发队伍活力。对标市院党组“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的要求,以再创全国文明单位为目标,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精气神。建立“党建+创建”机制,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干警主人翁作用,组织开展检察特色、分院特点的创建活动,圆满完成市级机关工委文明办组织的实地检查、明察暗访、现场考评等工作,实现精神文明与检察业务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注重榜样引路,加强身边先进典型的宣传,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1人荣获“守沪正义—最美检察官”、1人荣立一等功,1人荣获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2人荣获上海检察机关第十三届“优秀公诉人新人奖”,4个集体、19名个人获市院 “双先”表彰。

五、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一是强化政治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3年度任务安排的措施,提出6个方面18项具体任务。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工作办法(试行)》,推进制度管党治检。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会商,针对指出的问题意见,列出任务清单和落实措施,持续抓实全面从严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紧压实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通过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员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压实和传导责任。强化部署推动,召开2023年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年度工作。每半年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深入查摆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二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突出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防范,加强廉洁提醒和监督检查,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开展“蹲点式”“四不两直”式调研,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上率下改进机关作风。开展勤俭节约“四个一”活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检察机关。落实季度廉政教育讲评、重大节前廉政教育,组织新提任领导干部、新入额检察官参加市院集体廉政谈话,抓好新进人员廉政“第一课”,开展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落实《加强机关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机关纪律作风联合检查实施办法》,加强对办公秩序、会风会纪、执行禁令规定等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对“三个规定”填报持续用力、持续加压,增强填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检察人员做到“逢问必录”“应填尽填”。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严格执行上海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系列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政治督察,织密扎牢廉政风险防控的制度“笼子”。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树牢正确政绩观,扎实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推动提升办案水平和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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