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来源: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    发布时间:2023-12-01

2023年,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心大局,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截至11月底,共协助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规14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2项,组织执法检查5项,开展专题询问2项,专题调研4项;听取讨论重大事项报告8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51人次,组织112人次宪法宣誓仪式,推动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报告工作,及时请示报告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大决定、重要活动安排,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按照中央和市委统一部署,紧扣“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调查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等议题,组织7次机关党组集中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着力用新时代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具有市人大机关特色的主题活动,机关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讲专题党课46人次,机关党组成员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篇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12项,各党支部开展“一个支部一件实事”活动100余次,办好群众身边好事实事72件。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组织党员干部收看市级机关“学习二十大奋力新征程”系列讲座,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法》,制定实施《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任务》,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体系。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和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引导和约束党员干部的网络言行,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平台主动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服务保障常委会依法履职

紧扣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推进人大工作。聚焦市委重要工作、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协助常委会积极统筹、规划和实施年度工作,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职能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市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谋划今年和未来五年常委会的工作重点和推进方向,科学编制新一届五年立法规划,以高质量立法推动上海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要求,围绕加快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上海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等三个主题深入调研,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建议40多条,进一步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着力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条例》等,为推动更高水平制度型对外开放,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率先走出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提供法治支撑。努力续写好浦东新区法规制定这篇大文章,制定《促进浦东新区标准化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促进浦东新区融资租赁发展若干规定》等,创设企业联合标准制度,优化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制度规则等,同时,成立推进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工作协调小组,为加强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和组织保障。

不断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围绕“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展评估监督和深入调研,广泛了解代表和市民的意见建议,形成1份主报告和7份专题报告,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五个新城”建设的决定》,推动本市“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围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城乡融合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等加强监督,深入开展自贸区条例、新片区条例执法检查,组织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增强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和“一网统管”建设决定等实施情况综合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重大事项报告、交通规划建设情况的重大事项报告等,督促政府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助推本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虹口嘉兴街道垃圾分类志愿者回信精神,连续五年开展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提升城市建设与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本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2022年度本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制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的五年规划,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与管理绩效的不断提高。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工作建章立制,建立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市人大代表,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行业、领域市人大代表建立固定联系制度,组织近1.5万名人大代表进驻5500多个“家站点”,开展一年两次的代表集中联系社区活动,推动代表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对社情民意的归集分析,积极探索跟踪处理反馈群众意见的途径和模式,健全社情民意闭环处理机制。强化代表服务保障,制定实施新一届代表五年学习规划和年度学习计划,强化代表履职学习,围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海外人才高地建设等举办代表论坛,做强“上海人大代表论坛”品牌。按照“小型、分散、多样”原则,组织开展代表集中视察,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132个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工作小组,组建新一届市人大代表参加的法律专家库,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和履职成果转化。按照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深化“三个督办”工作机制,提高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50件代表议案全部审议完毕,30件立法议案中,17件已开展立法调研、7件已纳入立法规划或计划;20件监督议案中,17件已组织监督或开展调研。规范做好代表资格审查有关工作。

三、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

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家站点”提质增效。努力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最佳实践地的生动实践中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反映民意、为民破解难题。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鲜活载体建设,持续推动落实立法项目全生命周期参与制度,积极拓展联系点在立法立项、起草、调研、审议等各环节的参与渠道。开展“立法项目伙伴计划”,建立年度立法项目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对接制度,推进立法联系点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代表“家站点”联系服务群众“连心桥”“民意窗”建设,通过调整布局进一步扩大“家站点”联系群众的覆盖面,推动“家站点”更好融入群众“生活圈”“工作圈”;加快推进网上“家站点”建设,实现线上线下联系平台相融合,提升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广度、深度和便捷度。

在常委会履职中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拓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人大立法、监督、调研等工作渠道,通过座谈会、论证会、调研问卷、信访接待等方式,多次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行业协会等各方意见,将人大工作建立广泛民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民主立法,把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贯穿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全过程,发动市级部门、各区人大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收到立法建议项目479件。扎实推进民主监督,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社会治理法治化、乡村振兴等监督项目累计回收有效问卷30000多份。总结杨浦、闵行、青浦等区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的实践经验,加快相关地方立法进程。加强对群众信访和人民建议的研究分析,推动苏州河步道贯通、地铁站点提前开通等群众关切得到问题解决。

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论研究、经验总结和宣传展示。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研习实践基地建设,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展示馆建设,积极推动长宁区实践案例成为中央党校主体班必修课之一,调研闵行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好经验好做法,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首提地”品牌效应。举办“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研讨会,建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中心,开展“走进人大 感知民主”宣讲展示活动,组织“民主的过程”短视频征集展示活动,生动讲述人民群众的故事,更好展现上海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气象、新成果。重启“走进人大”活动,组织外籍人士、港澳人士和劳动模范、党校学院学生等走进人大,展示中国民主的真实性、广泛性。

四、坚持“四个机关”目标定位,持续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央和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主题教育,认真开展“关于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摸清干部队伍的现状及问题,紧盯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研究制定《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23-2027年)》,持续加强干部选育管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健全年轻干部项目化培养机制,全年共安排37人次年轻干部牵头负责29项工作项目,帮助年轻干部在担重责、挑重担中练就过硬本领。强化干部实践锻炼,推荐1名同志到外单位挂职,5名同志参与进博会、市委组织部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工作。深入推进与华东政法大学共建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全年共安排4批237名法治人才进行法治理论和立法实务培训,深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落实中央和市委法治人才培养规划要求,接收16名市委组织部、统战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市人大机关挂职锻炼,协调本市各高校、科研院所选派14名优秀骨干教师到市人大相关委员会研修实训,充分发挥人大“法治大学校”作用。

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大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今年以来协助市委组织部提任1名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6名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积极稳妥推进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推荐1名同志晋升二级巡视员,安排9名同志晋升四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有力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持续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机关党组对考核工作的统筹指导,三季度以来共统筹10个“好指标”用于及时奖励当期完成专项任务、工作表现出色的干部,不断树立重实绩、重实干的工作导向。周密组织优秀年轻干部专项调研,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做好对象遴选、考察访谈等工作,共推荐21名同志作为调研人选。

持续加强监督管理。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要求,全年对46名填报对象开展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如实填报率进步较为显著。制定《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员外出授课管理办法》,明确干部外出授课的审批和报备程序,构建完备系统的制度体系。固化市委巡视整改成果,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整改工作,对226卷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逐一审核,补充、调整和完善3400余份档案材料,推动干部人事工作更趋规范有序。提出关于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等3个方案,并召开规划推进部署会,为进一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障。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在肩上,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推进和提升市人大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以董云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集中学习交流,进一步强化人大政治机关意识,坚定不移推进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落实“四责协同”机制,用严密的制度规范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和部门负责同志抓业务、带队伍,管好身边人。今年组织188名处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填报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职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

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市委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针对年度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深化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机制。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报力度,深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督促机关各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制度化的宣传教育和提醒警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遵规守纪的意识,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

加强机关纪委日常监督。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文风、会风。组织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巩固巡视整改成效,注重发挥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作用,选送4名纪检干部参加杭州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培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和办案能力。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组织新任处级干部(调研员)参加纪检监察组任职廉政谈话,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排查,制发工作提示,督促提醒各支部和党员在工作岗位上履职尽责,在八小时之外严格遵规守纪。对信访举报及问题线索,按程序要求做好执纪工作。

过去一年,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认真落实年度“一要点三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下一步,全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中心任务,将市人大各项工作置于大局中谋划思考、统筹推进,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协助常委会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更好发挥地方立法引领保障作用,擦亮全过程人民民主响亮品牌,为推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为上海在新征程上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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