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制定3个方面23条任务举措,赋予临港新片区更多改革自主权和先行先试任务

来源:上海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22

(上海智慧党建网)   820举行的临港新片区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市委常委、临港新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陈金山介绍临港新片区三年以来的发展成就以及下一步的总体考虑,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宏韬、市教委副主任杨振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叶霖霖、市交通委总工程师李俊豪、临港新片区党工委副书记吴晓华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新片区“三年大变样”

临港新片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也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新的重大任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临港新片区的发展,为此专门编制了《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出台了多项支持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建立机制、倾斜资源、倾斜政策,强力推动临港新片区建设,这些都为新片区的快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临港新片区成立三年来,始终牢记嘱托,以“五个重要”为指引,紧扣“四个打造”的工作目标,锐意改革、开拓进取,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兑现了“三年大变样”的承诺,呈现出了生气勃勃、如火如荼的新临港。成立三年来(2019年至2021年),新片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1.3%,规上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40.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43 %,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28%。今年上半年,尽管受到疫情的影响,但仍然保持了高速增长,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3%,1-7月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8%。经济指标只是一个结果,临港三年来的重要发展成效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紧扣打造“开放新高地”,在若干重点领域制度创新上率先实现了新突破。

国务院制定的《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78项任务基本完成,国家、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出台各类政策260余项,通过改革形成典型制度创新案例87个,其中全国首创性案例36个,“五自由一便利”制度体系正逐步形成,制度创新成果正持续转化为发展新优势。

二是紧扣打造“战略增长极”,在建设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开放型产业体系上取得了新成效。

高水平举办顶尖科学家论坛,先后引入北京大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上海交大智能制造科技创新平台等14家高水平科技创新机构。包括“东方芯港”“生命蓝湾”在内的七大特色产业园区聚集了一大批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前沿产业项目。三年来,累计签约前沿产业项目超300个,总投资超4200亿元,世界级、开放型、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正加快构建。

三是紧扣打造“城市样板间”,在建设具有“国际风、未来感、海湖韵”的现代化新城上开启了新篇章。

国际创新协同区、滴水湖金融湾等重点功能区域开发加快推进。对外交通更加快速畅通,对内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周全,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形态已经初步显现。

四是紧扣打造“创新创业首选地”,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展现了新作为。

启动全国首个区域性人才企业年金计划,在国内人才引进落户、外籍人才停居留、人才安居保障方面实施了更大程度的优惠。建立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集中行使市、区两级1215项行政事权,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极大提升了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良好的营商环境已经成为临港新片区的重要竞争力。

过去三年,临港新片区发展开好了头、起好了步。接下来要乘势而上,再创辉煌。下一步要“对标‘五个重要’的指示要求,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格局,推动临港新片区发展跃上新台阶”。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加着力:

更加着力于制度创新,让高水平开放成为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最大红利

围绕“五自由一便利”,实行更大程度的开放压力测试,在跨境金融、离岸贸易、数字经济等若干重点领域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到“十四五”末,建立起更为成熟的“五自由一便利”制度体系,在制度型开放上形成更多突破性的典型案例,全球资源要素配置能力显著增强,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初步建成国际认可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自由贸易园区。

更加着力于世界级产业集群打造,让先进制造业成为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根本基石

聚焦“重点前沿产业”,发挥制度创新优势,开放更多应用场景,推动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构建更完善的产业生态,推动产业实现更高水平的特色发展、集群发展,快速提升区域产业发展能级。到“十四五”末,规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速25%。形成智能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集成电路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聚集人工智能企业500家,产业总规模超500亿元。

更加着力于科技研发,让科技创新成为临港新片区发展的内生动力

加快临港实验室、世界顶尖科学家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引进培育一大批国家、市级研发创新中心和新型研发机构,高水平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载体,让临港不断生长出更多科技型企业,让科技创新成为临港新片区最闪亮的名片,让临港新片区成为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力量。到“十四五”末,力争引进培育8家以上国际一流的高水平实验室,30家新型研发机构,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

更加着力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让“五型经济”成为临港新片区发展的特色亮点

大力发展保税研发、保税制造、保税维修等新兴保税业务,积极发展跨境金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等新兴金融业态,全力发展人工智能、软件等数字经济产业,高水平建设好洋山特殊综保区、滴水湖金融湾、滴水湖AI创新港,快速提升临港新兴产业发展能级。到“十四五”末,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经营总收入达到1万亿元,进出口总额达到2200亿元;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类企业超过800家,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25%;数字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50%。

更加着力于现代化新城建设,让智慧、低碳、韧性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路径

全力推动车路协同应用场景全域开放,搭建更高水平的自动驾驶场景。结合氢能产业发展,推动主城区公交、市政特种车辆全部实现氢能化。以建设数字孪生城市为目标,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数字化建设交付、数字化运营管理、平台化集中监管,切实增强城市安全运行、防范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到“十四五”末,6.5平方公里国际创新协同区全面实现数字孪生运营,并向全域拓展;骨干道路车路协同覆盖率达到100%,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0%。

更加着力于“筑巢引凤”,让人才成为推动临港新片区发展的第一资源

启动实施临港新片区“人才筑巢工程”。大力发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兴金融等高端产业,让各类人才在临港分享发展机遇,成就人生梦想。继续完善高水平基础教育、医疗、文体等城市公共配套功能,让各类人才在临港体味到生活的舒适和幸福。制定更大力度的人才支持政策,让各类人才在临港收获满意和贴心。未来三年,临港新片区将提供18万个就业岗位,让临港成为“创业者的城,就业者的家”。

临港新片区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特殊使命,将鼓足干劲,用激情和智慧创造临港新片区发展的新奇迹,为把上海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若干政策措施》聚焦新探索

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是党中央交给上海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临港新片区建设提出的“五个重要”指示要求,在临港新片区揭牌运行三周年之际,市政府制定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临港新片区在新起点迈出新步伐,再上新台阶。

临港新片区成立以来,上海先后两次出台市级支持政策文件,即《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自主发展自主改革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今年再次制定《若干政策措施》,主要目的是以解决临港新片区重大项目建设和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政策痛点堵点问题为导向,赋予临港新片区更多改革自主权和先行先试任务,在市级事权范围内最大力度支持临港新片区深化差异化制度探索,助力临港新片区更好成为全市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聚焦“三个坚持三个突出”。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本市事权。

在地方事权范围内,聚焦临港新片区功能打造和项目落地遇到的问题,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

●二是坚持效果导向,突出重大项目。

围绕产业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项目三大领域,从产业发展全链条、项目落地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改革措施,强化政策的可操作性。

●三是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城市功能。

围绕临港新片区“产”“城”“人”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目标,在综合交通体系、教育资源、医疗卫生服务、人才落户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提出一批支持政策。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包括3个方面23条任务举措。

一、强化产业支撑,进一步提升创新型产业发展水平。

5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提升高端制造业能级,加强国际氢能谷、东方芯港、生命蓝湾、动力之源等重点园区建设;建设滴水湖AI创新港,培养AI创新生态;深化国际数据港建设,探索建设国家数据跨境流动试验示范区;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拓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更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和功能平台布局临港新片区,推动一批科研院所、高校研究院、产学研转化平台、保税研发中心布局临港新片区。

二、强化城市功能基础,进一步完善独立综合性城市功能体系。

8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打造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临港集疏运中心、市域铁路南汇支线,加快启动建设小洋山北侧作业区相关工程、大芦线东延伸等项目;完善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推动航空产业配套项目规划建设;建设临港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建设融合生长的未来数字孪生城;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城市,建设临港风光气储示范区;提升韧性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打造上海产教融合示范区;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引进上海优质中医资源建设三级中医医院;打造大都市旅游目的地,支持临港新片区承办国际、国内文化节展和顶级赛事活动。

三、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要素供给。

10项支持政策,主要包括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推动技能劳动者在新片区高质量就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引进专属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人才子女就学服务,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提升人才管理工作政务服务效率,将“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服务人才范围从A类工作许可证扩大至B类;提高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性,外籍人才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临港新片区定点医院享受网上挂号预约医疗等服务;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为重大项目建设紧缺急需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绿色通道”服务;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支持临港新片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机制创新,支持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进一步加强临港新片区资源性指标统筹,以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为导向,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适度优化产业用地转让管理,符合条件的园区平台公司物业直接转让比例可适度上调。

上海将坚持把临港新片区改革创新任务作为全市改革重中之重,抓好政策的落实落地,对政策推进情况开展动态评估,持续放大政策实效,推动临港新片区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改革创新发展。

一图读懂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的“五个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产业发展势头,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重要增长极作用,现制定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如下:

一、强化产业支撑,进一步提升创新型产业发展水平

增强创新策源和国际创新协同能力,构建国际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加快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参与全球高端要素资源配置的开放型现代服务业。

(一)提升高端制造业能级。建设国际氢能谷,在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建设、绿色数据中心氢能利用等方面先行先试,在交通、能源、工业等领域打造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做大“东方芯港”能级规模,探索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便利化管理模式。加快形成以研发服务为基础,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和装备、高端制剂制造为重点的“生命蓝湾”特色园区,支持具备有效监管条件的临港新片区生物医药研发企业享受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通关便利化相关政策。加快建设“动力之源”,重点发展大国重器核心装备、高端动力部件及装备的高附加值环节。(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上海海关、市药品监管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建设滴水湖AI创新港。聚焦人工智能算法、系统软件、智能硬件、信息安全、智能安防等重点领域,以应用场景带动,以公共服务平台赋能,通过引进国际算法创新基地、举办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开发者大会、建设AI开发者社区等,带动各类人才集聚,培养AI创新生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深化国际数据港建设。依托“信息飞鱼”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岛,探索建设国家数据跨境流动试验示范区,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数据跨境流通,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搭建跨境数据流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信息服务业对外开放,根据国家部署,放开外商投资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准入限制,完善云计算等新兴业态外资准入与监管制度。加快中国电信公共算力中心、上海移动临港IDC研发与产业化基地等重点项目的建设与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

(四)加快新兴服务业发展。加快在临港新片区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便利境内外投资者配置全球金融资产。加快拓展服务贸易、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企业国内自产产品的维修,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支持建设离岸贸易创新发展实践区,鼓励银行探索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对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业务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建设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在民用航空、高端装备制造、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立临港新片区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综合保险补偿机制。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等重大要素平台。支持打造洋山保税船供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国际集装箱舱位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证监局、上海银保监局、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上海海关、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航运交易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五)支持更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和功能平台布局临港新片区。充分发挥临港实验室带动作用,持续放大顶尖科学家论坛溢出效应,支持推动一批优质科研院所、高校研究院、顶尖实验室、产学研转化平台、保税研发中心布局临港新片区。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支持设立临港新片区知识产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委编办、市经济信息化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强化城市功能支撑,进一步完善独立综合性城市功能

聚焦各类人才“工作临港、居住临港、生活临港”的高品质多样化需求,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供高能级公共服务配套,打造近悦远来的宜居宜业生活空间。

(六)打造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临港集疏运中心、市域铁路南汇支线,启动建设小洋山北作业区相关工程、大芦线东延伸等项目,规划研究临港与主城区之间的市域快线,研究推动沪乍杭铁路、四团综合交通枢纽、市域铁路南枫线等规划建设。(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七)完善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结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特点和需求,按照综合保税区验收的相关规定,研究推动航空维修产业配套拖机道、浦东机场南区域与浦东机场货机坪直通道等项目的规划建设。(责任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上海海关、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机场集团)

(八)建设临港数字化转型示范区。在临港新片区打造全面赋能的数字孪生城市底座,建设融合生长的未来数字孪生城。利用公安交通一体化管理体系,开展“车路协同”应用试点,建设智慧交通体系,推动自动驾驶全域测试,建设临港高等级自动驾驶示范区。支持加快构建基层智慧治理体系,完善基于数字化技术的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体系,全面提升治理效能。(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九)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低碳城市。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建设临港风光气储示范区,重点围绕一核(500万千瓦级临港燃气发电基地)、一带(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一区(50万千瓦级分布式发电示范区)布局项目,衔接市级海上风电规划,预留电力设施场地,消纳深远海风电绿色电力。加快启动上海LNG站线扩建工程,加强小洋山岛能源保障。加强工业排放控制,提高绿色建筑执行标准,推行智慧交通低碳生活,支持聚焦南汇新城内重点区域打造绿色低碳试点区。制定区域充换电设施专项规划,强化充换电设施更高标准布局建设。(责任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

(十)提升韧性城市建设水平。强化韧性城市设计理念,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建筑规划设计中,科学预留空间;完善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全方位提升城市安全智能化监控水平;支持聚焦疫情防控、水生态等新兴领域,加大硬件投入力度,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重大灾害能力。支持针对滴水湖水域保护形成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建立与临港新片区人才需求相适应的高水平基础教育体系,支持全市优质学校和师资向临港新片区布局,高起点开办上海中学东校高中部、华师大二附中临港奉贤分校,支持设立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引进或新建高品质民办幼儿园、高中,满足多元化教育需求。打造上海产教融合示范区,支持新引进国外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设立新型高职院校,加快建立与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相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在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育人模式上持续创新。支持筹建设立上音附中临港校区。(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浦东新区、奉贤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二)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完善临港新片区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引进上海优质中医资源建设三级中医医院,建设临港公共卫生中心,在人员编制、经费预算、日常运行和行业监督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保障。支持引进高水平、国际一流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增加差异化、特色化医疗服务供给。支持设立非营利性医院,开展临床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研制体外诊断试剂试点。支持推进“市六-临港”紧密型健康联合体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编办、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三)打造大都市旅游目的地。发挥滴水湖独特优势,促进环滴水湖商业、旅游、休闲、文体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布局全市性功能设施打造大都市旅游目的地。规划建设临港水上运动中心、青祥港公共体育中心、北岛文化艺术中心等高能级文体场馆,并将其纳入市级文体场馆规划布局。支持临港新片区承办国际、国内文化节展和顶级赛事活动,推动上海临港半程马拉松等一批高能级赛事活动落地。(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三、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优化区域发展要素供给

加强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夯实临港新片区发展后劲,稳定各类市场主体预期,提振各方面信心,努力构筑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的重要战略支点,打造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首选地。

(十四)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责任单位: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五)推动技能劳动者在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就业。建立完善技能人才引进专属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支持临港新片区根据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区域技能人才引进职业工种专属目录,在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外,积极将临港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技能人才纳入引进范围。加大行业企业关键技能岗位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临港新片区根据产业发展需求,调整扩大行业代表性企业名单,增加技能人才自主评定和引进推荐的岗位项目,并定期进行更新调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六)完善人才子女就学服务保障机制。加强重点人才子女就学保障,支持有关区对临港新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予以入学保障,完善对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保障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教委、浦东新区、奉贤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七)提升人才管理工作政务服务效率。赋予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对社会保险单位参保及职工参保信息的查询权限。支持临港新片区大力引进专业领域外国人才,将“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服务人才范围从A类工作许可证扩大至B类。将临港新片区纳入市、区两级“16+X”职称公共服务体系,专设临港新片区职称服务受理点。(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市大数据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八)进一步提高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性。外籍人才凭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临港新片区定点医院享受网上挂号预约医疗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十九)完善海外人才服务体系。对临港新片区重大项目建设紧缺急需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绿色通道”服务及疫情期间紧急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市政府外办、市科委(市外国专家局)、市卫生健康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十)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十一)支持临港新片区重大项目建设融资机制创新。将南汇新城的城市更新联动政策推广至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鼓励金融机构为临港新片区开发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融资支持,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支持上海园区高质量发展基金投资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主体以市场化方式,承接盘活临港新片区存量资产,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支持临港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发行基础设施REITs。(责任单位: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上海证监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二)进一步加强临港新片区资源性指标统筹。持续保障临港新片区新增建设土地指标需求。以能耗强度为导向,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实施能耗单列;对超出所在区能耗强度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市能耗强度平均水平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指标市级统筹;对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市重大项目清单、市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清单的项目或由市政府确定的关系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指标市级统筹。支持以森林覆盖率作为主体指标,统筹绿林地建设,推动区域内部河道、道路、园区及企业附属绿化建设按照林地建设标准实施,实现生态空间的有机整合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绿化市容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二十三)适度优化产业用地转让管理。对临港新片区区域范围内,已建、在建产业物业(工业、研发)建筑面积持有达到一定规模要求的园区平台公司,在进一步强化可转让物业产业准入要求,以及明确审定部门、监管方式、违约处置措施和退出方式的前提下,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认可后,单合同地块首次销售比例除生活配套设施以外的物业直接转让比例可以适度上调。(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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