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资源局

来源:市规划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市规划资源局2019年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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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机构改革、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规划资源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生态文明背景下机构改革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精细极致,扎实推进新总规实施和国土空间治理,全力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土地高质量利用、乡村振兴、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努力为服务城市发展提升城市能级提供助力支撑。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规划资源事业高质量精细化发展

一是服务国家战略,深入推进新一轮总体规划实施。大力推进落实国家战略,研究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规划总体工作方案,并形成初步规划成果;全面推进大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同和编制工作;开展自贸区新片区国土空间相关研究,配合市发改委制定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意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制定建立上海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相关文件,完成上年度总规实施监测报告,开展上海市国土空间近期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扎实推进各层次规划编制,完成8个区总规编制,完成虹桥主城片区单元规划公示,中心城各区单元规划正在进行公示。完成轨道交通车辆基地布局、轨道交通崇明线等交通重点专项规划,完成供水系统专项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专项规划形成初步成果。今年全市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150个,控规覆盖率约85.6%。完成全市9个涉农区的区级村庄布局规划、86个镇级村庄布局规划,启动84个涉农乡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

二是探索空间治理,深化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和风貌保护。探索推进全类型城市更新,加快规划调整完善,积极推进重点区域转型;深入抓好“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和城市更新试点,开展评估和规划研究,积极推动实施。推进规划向建设、管理延伸,完成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建设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建设规划、行动计划,推进北外滩地区城市设计和规划研究,优化市区会审机制、试行三维审批管理。推动宏观空间布局向精细设计指引延伸,开展城市色彩、城市家具、天际线等规划设计专项研究工作,形成相应的设计指引及实施细则。选址杨浦滨江举办第三届空间艺术季,杨浦公共空间规划建设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协调推进历史风貌保护与旧区改造,出台涉及风貌保护旧改项目的规土管理工作手册,推进“一地一策”试点,形成相应规划成果。牵头修订《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推进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三是保障城市发展,全力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优化建设用地计划管控机制,建立用地计划流量管理制度,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强土地储备管理。提升土地利用绩效,完善土地开发强度管控,出台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实施细则。支持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探索试点产业综合用地分类。加强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投达产监管、完善合同绩效约定,协调市场监管局完善股权转让管理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序推进土地出让,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实行产业用地高质量标准化出让。持续供应租赁住房用地,增加市场化机制运营的自持租赁住房供应,稳妥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试点工作。加大违法整治力度,完成“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行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地质和测绘调查工作转型升级,推动本市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构建“城运系统”地质环境监测展示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域浅层地下水监测网络,构建与空间管控相适应的浅层地热能管理体系。推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探索建立智能化全息测绘体系,推动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云平台建设。

四是强化助力支撑,大力推进乡村振兴规划资源政策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供给,牵头制定推进本市乡村振兴、做好规划土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做好本市乡村地区规划资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编制乡村规划实施手册。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与示范村试点项目,牵头修订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进一步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的意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集体土地入市试点规则。推进高品质乡村规划设计,制定上海市乡村规划导则、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范等文件,完善乡村规划层级体系。强化乡村风貌设计引导,出版上海乡村传统建筑元素,编制完成郊野乡村风貌导则和上海乡村设计师手册。全市乡村振兴示范村和江南田园试点村已基本完成村庄设计。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成对9个涉农区上年度耕保目标责任考核,完成市级耕保考核自查,制订上海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研究形成本市加强和改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实施细则。持续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和郊野公园建设,优化设施农用地监管机制。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切实服务产业落地。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实现全市各类规划协调统一和空间落地。建立项目储备库和实施库,统筹项目实施,强化项目前期咨询服务。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多验合一”。落实“双减半”改革要求,从规划选址、用地许可、工程许可到开工放样、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全过程办理环节和办理时间均压缩50%左右。

二是积极推进确权登记工作,深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改革,持续推出多项便民利企登记服务。有序开展不动产登记立法工作,启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立法立项申报,起草《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失信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办理继承、遗赠不动产登记的技术规定》。

三是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业务监督,夯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全面推进“互联网+监管有序完成信访工作,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推进房屋产权证办理难矛盾专项化解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扎实推进规划资源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配合公安机关、纪检机关侦查线索17条,主动排查涉黑涉恶线索37条,接受各类交办、转送、举报线索10条,所有涉案线索均已经办结。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一是狠抓学习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读书班、“百日百学”专栏等形式,统分结合,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关于规划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党史、新中国史,学习时代楷模和身边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上海2035”总规实施等8个方面的问题,综合运用现场踏勘、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深入16个区、60余个市区委办局、百余个乡镇街道、200多家企业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50余篇。

三是深入检视问题。综合运用深下去听、请上来提、相互间点、发信函询、网络上征、集体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查摆问题。按照“六对照、一结合”要求,深入查找“五个方面差距”,逐条对照党章党规,查实找准问题和差距。

四是全面落实整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着力推进8个方面专项整治,自我加压做好“违法用地综合整治”等3个方面整治,细化梳理规划资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74个问题的整改任务清单,截至11月底,完成整改64个。

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建立“四责协同”机制为抓手,细化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职情况报告等制度,围绕局重点业务和权责清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

二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高标准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修订局系统工作人员收受的礼品礼金实行上交登记管理办法。扎实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至11月底,共开展调研1700余次,征求意见建议900余条,解决问题600余个。

三是严格监督执纪。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办法,对3家局属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去年受检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回头看”。

五、不断强化规划资源事业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深入抓好理论武装,持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举办2+X”专题研讨班,举办局系统处级干部轮训班、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境外短期培训班、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及其他各类培训班,分层分类开展各类理论学习培训交流活动,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落地生根。

二是加强干部人才培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标尺,突出实绩导向。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交流补充办法的通知》,加大干部多向多层次交流力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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