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

来源: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上海市财政局自我评议材料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一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战略优势,充分发挥财政在全面强化 “四大功能”、 全力打造四大品牌、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实施“三大任务、一个平台”重大国家战略、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断加大财税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力度,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为加快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实现上海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情况

(一)围绕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聚力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全面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切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努力以税费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乘法。在减税方面,从201911日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大幅提升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半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涉及的资源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提高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标准;增加个人所得税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将车船税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最低水平、将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将本市一至五级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降低50%。从201941日起,将原适用16%10%税率行业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9%,并增加税收抵扣。在降费方面,从201951日起,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到16%,并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暂停征收企业欠薪保障费等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顶格减半征收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自主实施港口建设费地方留成部分先征后退减负等政策措施。从今年1-10月看国家和本市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加快落地见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约1661亿元(其中,减税1377亿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降费5亿元、社保降费245亿元、经营性收费降34亿元),“减税降费”效果持续显现预计全“减税降费”将超过年初1835亿元的预测数。二是加快推进国家战略实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临港50条,整合设立了“新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并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倾斜力度,优先支持新片区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加强与财政部的沟通汇报,国家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明确的新片区“两个15%”和洋山国际船舶登记出口退税、启运港退税等四项政策将于近期落地落实。在预算安排中,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项目列为聚焦保障重点;经市政府同意,于近期及时上报需财政部支持的“一揽子”财政政策建议方案。目前,我们正围绕率先建立示范区“投入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开展专题调研,争取尽快形成可供转化的调研成果。三是着力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发展免税经济,在认真总结在部分企业率先实行境外旅客购物现场即买即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扩大离境退税标的物、降低起退标准、拓展退税种类,抓紧研究市内免税店相关配套税收政策并积极争取政策早日落地实施,着力支持和促进国际消费城市建设;聚焦支持全市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府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加强数据整合共享应用,支持所有政府部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尽快形成一网受理、协同办理、综合管理为一体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体系,加快从群众跑腿数据跑路,持续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聚焦支持金融改革创新、金融市场体系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鼓励、引导中外金融机构来沪集聚发展,促进增强上海的全球金融资源配置功能,提升金融核心竞争力;研究设立上海制造品牌专项资金,着力支持老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加快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和引领力的新品牌;研究制定本市政府采购改革实施方案,发布政府采购还权明责清单,着力打造全过程、全上网、全透明、全覆盖的全新政府采购云平台;研究形成新一轮航空枢纽专项扶持政策,加大对航空枢纽建设的支持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支持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四是加快推进财政支持方式改革,在基本形成覆盖天使、创投、产业投资各阶段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的同时,根据发展需要推进设立新的政府投资基金,持续扩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按照民营经济27的要求,2019年起,我们连续3年每年增加财政资金,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基金规模,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2019年度创新产品政府首购清单,进一步扩大首购政策支持范围;着力破解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科技创新券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支持企业、团队在科技创新过程中开展的符合条件的战略规划、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人才培养、资源开放等服务等方面,并将每家企业每年可申请的最高额度从10万元提高到30万元,进一步拓展科技创新券覆盖面、推动兑现便利化,支持科技创新券长三角区域通用通兑,促进区域协同创新网络建设。

(二)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着力推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继续统筹提高企业、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金领取人员养老金水平;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加大对困难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力度,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特定群体就业保障,支持做好离校未就业大学生、低收入农户、大龄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应急能力和临床重点专科、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引导和支持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健全完善老年助餐服务体系、失智老人照护体系,支持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达标改造项目建设,促进城乡养老服务均衡发展;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支持启动实施高水平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大力发展一流专科高等职业教育,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大托育教育资源服务供给;坚持留改拆并举,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支持打好旧区改造攻坚战;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优化力度,进一步健全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配套的财政政策体系,全面推进绿色田园”“美丽家园幸福乐园工程建设;加大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智慧公安和城市应急管理体系、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财政经费保障力度,推动城市更有序、更安全;加大对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的财政投入力度,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上海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水务等领域市区两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的关系,聚焦民生痛点补短板,更加注重兜底、精准、保基本;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加大重点旧改地块中经甄别需要实施成片保留保护的财政投入力度,支持风貌保护区域内里弄房屋改造以及配套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围绕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支持保障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建设和劣类水体治理;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支持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促进提升生活垃圾和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三)围绕推进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深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出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明确市与区财政事权划分,规范市与区支出责任分担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财政服务,将法院诉讼费、机动车道路停车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积极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实现电子票据全流程管理无纸化;推动各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全面实施,并积极推进乡镇支付电子化改革;从201931日起,在8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徐汇、金山两区33个试点预算单位全面开展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首次开展地方债柜台业务试点,促进提高地方债流动性。从201911日起,在全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中全面实施国家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切实夯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会计核算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我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责任制,抓紧研究制定加强本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配套制度,推动各区、各部门抓紧制定绩效管理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部门整体绩效、财政政策绩效管理办法和再评价管理办法,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抓紧建立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开展预算绩效自评结果再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加快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的三个挂钩机制;推动部门公开全部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将市级部门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的结果汇总情况和15个市级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作为本市2018年市级决算参阅材料提交市人大,并在会后向社会公开;结合编制2020年预算,坚持有保有压,全面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切实打破和摆脱预算安排中的基数依赖,着力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逐步将绩效目标设置范围从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扩大到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对于年度中确实不再需要拨付的资金严格按程序及时调减预算总额,对年底结余资金按规定及时交回财政;进一步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力争使各市级部门和各区全年压减幅度由年初的5%提高到10%以上,并将压减下来的资金优先安排用于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四本预算和部门结转资金、当年预算等各项资金的统筹联动安排力度,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严格将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部门预算的上限,评审核减金额由市财政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研究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办法,将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和长期低效运转、闲置的资产特别是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购置的资产,统一纳入市级公物仓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2018年度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专项报告工作,并在2018年度决算公开中新增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负债情况表》,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基层减负的情况

一)深化调查研究,夯实预算管理夯实基础。

召开全市各区财政部门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座谈会,全面了解各区上半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以及财政收支运行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先后赴嘉定、虹口、浦东等3区财政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召开基层财政部门和部分重点税源企业座谈会6次,详细了解基层财政部门在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相关意见建议,以及不同行业企业对减税降费的实际感受度和对未来发展形势的分析预判。在此基础上,结合年初以来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市委大调研的有关情况,经过认真梳理和深入分析,并积极对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的最新要求,研究形成了保持本市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财政收支动态平衡的思路建议。结合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部署,组织162个市级预算主管部门、800多家预算单位开展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在明确2020预算编制要求的同时加强问题研讨和业务指导推动市级各部门在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资金全力支持国家战略实施、加大对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着力保障各项民生改善支出,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率为了让广大人大代表更能读懂财政预算,了解财政预算具体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预算草案解读会制度,在人代会召开前向人大代表解读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回答人大代表询问,在此基础上,深化预算公开,将项目预算公开的市级部门范围从2018年的31个扩大到全覆盖,每个部门原则上选择1个项目,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落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探索改进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编制,推动预决算全面、准确地反映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重大支出预算安排等,逐步增强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的可读性、可审性。

)深化推进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实现便民缴费服务。

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是加快智慧政府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的重要举措。由市财政局牵头建设的公共支付平台作为一网通办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政府非税收入的便民缴费服务提供支持保障,通过整合线上线下支付渠道,打通缴费人、执收单位、支付渠道、银行和财政部门之间的网络联接,实现支付、结算、查询等功能,缴费人可灵活选择时间、地点、方式进行缴款。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推进一网通办建设的总体要求,一是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目前公共支付平台上线的非税缴款服务事项已达40项,缴费人可以在办事现场扫码缴费,也可通过手机APP缴费,或者登陆一网通办网站在线缴费。二是推广运用财政电子票据。为更好提供便民缴费配套服务,在实现缴费移动支付的基础上,今年市财政局推出了财政电子票据的试点应用改革,缴款人不出家门就可以在手机上或者业务部门网站自行下载电子票据,并通过财政部查验网站查验真伪,大大方便了缴款人办事,改变了办事人在线完成缴款后,还需要到指定地点获取纸质票据的现象,真正做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目前公共支付平台上线的非税缴款服务事项已全部实现财政电子票据应用。

(三)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效果。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企业会计准则贯彻实施工作,2019年,市财政局密切结合企业会计准则改革发展情况,通过培训交流、跟踪调研、案例宣传和精准帮扶等方式,为企业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搭建平台、提供指导。一是加强新准则理论研究与宣传培训。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广泛征求本市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高校和各区财政局的意见,积极向财政部反馈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保险合同等新准则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同时,将金融工具、收入、租赁、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新修订的具体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作为重点内容,分批次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新准则的理解,推动新准则的平稳有序实施。二是加强对上市公司跟踪调研与年报分析。作为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工作联系点,积极会同各区财政局组织对抽样上市公司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调研,收集整理和分析各区财政局上报的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同时,组织召开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专题会议,深入分析A+H上市公司2018年实施金融工具和收入准则情况,将上述工作中搜集到的企业会计实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适时向财政部报告。三是加强大中型企业案例搜集与交流工作。为深入了解大中型企业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开展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案例征集工作,并对收集的16个案例加以提炼和总结,形成本市新一批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优秀案例。同时,分三批组织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案例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先进示范作用,有效调动各单位参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研究学习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小微企业实务咨询与精准帮扶。会同市财会管理中心和各区财政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2019年上海市小微企业财会服务月”系列活动,通过专题讲座、现场咨询、交流研讨、大型论坛、网络直播等形式举办各类财会服务活动36场,共有4600余人次参与活动。同时,积极组织第五期上海优秀会计人才学员组成6个项目组结对帮扶小微企业,有效解决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

全力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打造高效在线服务窗口。

1全力推进项目预算公开市级每个部门选择1个反映部门履职特点的项目,将项目立项依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等信息随部门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展绩效信息公开范围,原则上每个市级部门公开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和评价报告,财政部门进一步增加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数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信息公开试点。为提升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债务的了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019年,市财政局全面推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市区两级及时、统一公开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2、积极落实政务公开一是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发布了《上海市财政局2019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进行预公开。年内,就《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出台组织开展了多场座谈会,邀请了相关专家、代理记账机构等公众和利益相关方,进行意见征集、建议反馈;二是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对《上海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帮助公众深入、及时了解政策制定的背景依据和主要内容;三是继续推进会议开放,将局务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决策结果向社会发布;四是探索开展公众开放活动年内进行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绩效评价报告评审、赴融资担保中心视察和面向公众的中小企业财税知识专题系列讲座推广报名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推进建议提案复文公开,2019年,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群众、企业的政府采购、财政资金管理、科研项目经费改革、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我局公开了建议提案的复文共8篇。

3打造高效在线服务窗口。一是不断提升网站政务服务能力在保障数据源唯一的原则下,2019年,“上海财政”网站与本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同源发布政务服务相关信息,进一步提升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在行政权力事项全部上网的基础上,2019年推进实现7个公共服务事项上网,确保已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方便网站用户在线了解办事要求,服务流程等信息。二是积极实践新的政务服务模式。上海财政网站不断尝试和探索大数据时代下新的政务服务模式,为更好地服务财政网站用户,满足网站用户对咨询响应及时性的要求,上海财政网站应用智能咨询服务平台,以业务知识库为基础,为网站用户提供在线答疑服务。2019年,网站用户应用智能咨询服务平台获取服务约6万人次,即时的政策解答与办事引导,不但减少了用户的咨询等待时间,也缓解了窗口服务部门的解答压力。三是及时响应群众关注关切。针对群众关注关切,上海财政网站在开设会计专版、企业专版等业务专版的基础上,不断根据当前业务热点开设热门专题。2019年先后开设了预算报告解读,财政工作报告、减税降费政策等专题,以政策、图片、新闻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公众关注重点,发挥窗口宣传作用,让热点政策迅速为大众知晓,有效进行答疑解惑。

(五)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

我局党组按照市委精神和要求,制订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大调研常态化制度化,将大调研作为全面了解财政工作面临的现实情况、查找制约财政改革发展瓶颈问题、不断提升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有效抓手。市财政局着力围绕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急、愁、难、盼问题,通过大调研听民意、察民情、解民忧,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促进思想大解放,推动财政改革事业再出发。

1、实现调研主体和调研对象全覆盖。市财政局按照“不预设问题,只明确调研方向”的原则,制订了9个局领导牵头的重点调研计划和25个专题调研计划。同时,经过对调研对象的排摸,市财政局立足工作实际,在财政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范围内,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关注与财政有资金领拨关系的行政事业单位和财税政策覆盖范围内的企业;着眼民生保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乡村,走入社区,并在上海财政网上通过政民互动版块,“局长信箱”、“企业之窗”、“我给财政建言”等模块等新媒体手段广泛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尽可能拓展调研对象覆盖面,截至目前,市财政局的调研对象已覆盖到全市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财政部门、全市所有乡镇财政所以及部分财税政策相关的企业,基本实现了调研对象全覆盖。

2、紧密结合调研对象的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开展调研。认真倾听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从自身实际出发反映的财政工作方面的诉求,切实了解企业的难点痛点堵点,准确掌握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及时做好财政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今年110月,市财政局共开展各类调研1857次,调研对象共计3434个(其中企业692个,事业单位865个,社会组织21个,居民及农户52个,其他1805个)。调研方式以座谈会、走访为主(共举行座谈会1317次,走访879次,联合调研95次,问卷调查52次)。收集到各类问题854个,已解决问题702个,收集建议560个,制定有关制度6个。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情况

(一坚持以学习教育为根本,突出主线强化理论武装。

一是突出主线深化学习。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财税改革方面重要论述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学习起步,以学习贯穿,以学习带动,市财政局领导班子示范带头学,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交流学习体会,在专题党课中谈认识感悟,在调研交流中谈指导工作实践,在整改落实中检验学习成效;处级班子承上启下学,注重联系财政中心工作任务,在抓好个人自学的同时,对党员的自学进行引导、释疑和督促;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落实学习教育要求,联系岗位实际深化学习,潜心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二是落实要求集中学习。以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了中央和市委主题教育相关精神,并集中开展读书学习。围绕八个方面主题,集中组织了3次学习研讨交流。聚焦主题教育重大意义集中开展了2次专题辅导报告,围绕“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党史、新中国史学习开展专题辅导,安排宣讲了“一大”召开的重大历史意义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安排宣扬了钟扬同志的先进典型事迹,组织参观了庆祝上海解放70周年主题展览。三是创新载体提升学习。注重多角度阐释、多平台传播、多渠道发力,在党建网上开设学习专栏,并运用“上海财政”公众号和各支部微信群,扩大学习及时性和覆盖面。及时编印主题教育应知应会70题,学习资料4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主题教育知识答题,强化学习自觉。通过选编宣传35名财政改革实践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挖掘市财政局援藏、援疆6名干部事迹,激发工作热情,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全面提高理论学习质量。

(二)坚持以调查研究为途径,聚焦重点推进主题调研。

一是突出调研重点。市财政局对标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问题为导向,自觉寻找差距,确定调研选题,制定调研计划方案,重点围绕加快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深入打响“四大品牌”,重点聚焦创新财税支持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促进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上海财政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走访预算单位、企业等财政服务对象、深入基层单位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实情,找准问题、查明症结,对可以立即解决的问题即知即改,对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抓紧研究措施方案,确保调研工作取得成效。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共开展主题教育调研71次,形成调研报告10个。市财政局各处室、各单位处级领导班子开展调研54次,形成调研报告17个。三是讲好专题党课。在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围绕“四个讲清”,通过采取青年干部座谈、学习体会交流、工作思路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党课教育针对性和实践性。

(三)坚持以问题检视为关键,对表对标深化自我革命。

一是认真研究制订方案。市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充分讨论,结合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密切联系工作实际、着眼解决焦点问题,形成班子检视问题工作方案,对问题检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市财政局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勇于刀刃向内,围绕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对照党章党规找出的问题、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等,强化敢于直面问题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剖析反思,切实做到广泛听取意见、虚心接受建议,深入审视存在问题、挖掘产生根源,进一步促进成果转化。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针对市财政局系统各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党员代表、党外人士、青年干部代表等,通过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主题教育专项调研、座谈交流、业务研讨以及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同步收集了各预算单位、各区基层财政部门以及广大财政干部等对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建议。三是深刻剖析反思。在前期充分沟通和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党组狠抓问题查摆,全面梳理、分类分析、汇总整理出问题反馈及意见建议,力争把差距找准、把问题找实,把意见建议消化吸收好;从思想、政治、能力、作风和廉政等方面,深挖各类存在问题的产生根源,形成班子检视问题清单,共梳理问题24个,班子成员也从班子检视问题清单中主动认领,并结合个人具体情况,深入检视和查摆问题。

(四)坚持以整改落实为目的,强化担当推进财政工作。

一是采取即知即改的方式,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将整改落实贯穿到主题教育的全过程,能在主题教育期间解决的尽早解决,切实提高解决问题的执行力。二是坚守为民初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主题教育期间市局深入一线倾听采纳广大群众的困难诉求,结合财政自身职能职责,主动跨前一步、主动承接解决问题的责任,协调好相关部门,持续推动研究解决群众突出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拿出解决问题的实招、真招、硬招。三是聚焦财政改革发展重点,推动财政工作加力提效。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刻认识、锤炼和践行“初心”“使命”,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贯彻落实中央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敢于作为、善于作为,进一步创新完善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协同,不断提高政策的敏感性、精准性、便捷性,着力打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可预期的财税政策环境,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着力构筑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五)坚持以责任落实为推进,有序有力有效深化教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主题教育。市财政局党组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规则,落实责任分工。市财政局领导班子自觉走在前列、当好表率,既当好参与者,又当好组织者,具体抓、深入抓,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表率。二是提升政治站位推进主题教育。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落实到上海财政的各项改革发展中去,始终坚持“以政领财”“财中有政、财中讲政”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政治意识,把政治建设贯穿财税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的全过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建立工作机制提升主题教育。研究制定了市财政局主题教育的实施计划,并严格对表对标中央和市委工作要求,注重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精心安排好“自选动作”,对主题教育重点工作内容作进一步细化,形成39项任务清单。组织召开了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教育自觉。加强统筹协调,将主题教育列入市财政局年度重点工作,定期研究推进落实情况。市财政局建立主题教育工作机制,召开工作例会6次、印发周工作提示8期、组织党务干部业务培训4次,确保了主题教育任务明、思路清、措施严、有实效。

 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贯彻从严治党,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全会、全国财政系统党风建设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全会精神,召开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与机关各处室、财政监督局、各直属事业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市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进一步深化市财政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推进和责任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推动各基层党支部分层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加强源头预防,坚持廉政警示教育

坚持财政系统传统做法,围绕坚持以政领财 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制定下发通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通过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多教育形式,进一步增强财政党员干部政治纪律规矩意识,自觉廉洁从政。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邀请市纪委相关专家作辅导报告,集中观看中央纪委专题教育片,进一步把握反腐倡廉建设形势,筑牢廉洁自律思想基础。上海财政市级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专题发布,集中宣传财政系统坚持廉政教育做法,积极弘扬上海财政精神,推进财政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遵章守纪的政治生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廉政教育,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聚焦重点项目,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按照财政部开展内部控制工作要求,结合本市财政管理工作特点,继续以项目化形式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19年共确定30重点廉政风险防控项目,从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上着手,制定推进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将风险防控措施融入财政常态业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日常监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自身承担的风险防控职责提高财政工作效能,努力化解廉政风险。结合党建责任制检查,加强日常跟踪督促,年中开展督查,年底组织自查考评,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

(四)明纪律规定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对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重要节点提示制度,及时发布加强纪律通知,组织学习中纪委、市纪委公开曝光违反八项规定问题通报和典型案例,明确相关纪律和工作要求,紧盯关键环节,突出提醒教育,加强督促监督,坚决反对“四风”。组织市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讨论市级机关以案释纪警示教育读本,以典型案例为鉴,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主题教育警示教育工作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主题教育廉政知识竞赛,教育引导财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保持务实清廉本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五、队伍建设的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使用。

一是坚持事业为上,不断充实处级干部队伍,选优配强处级领导班子。做好市财政局系统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职级套转和晋升工作,选准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结合岗位实际需要,把好进口关,稳步推进结构优化、平衡发展。畅通系统上下、系统内外挂职交流渠道,选派干部到区财政部门、直属单位挂职锻炼、参与市委组织部驻村指导员计划,接收基层单位干部到市财政局机关参与专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关注队伍动态、加强趋势分析。结合大调研,通过专题座谈、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近距离倾听干部心声、多角度把握成长需求,着力引导和促进干部在服务大局中坚守岗位、在实践实干中履职尽责。三是注重严管厚爱相结合根据个人有关事项《两项规定》要求,扎实做好重点解读、集中辅导、个别解释等工作,从严按规定开展集中申报、随机抽查、核实比对、综合分析,严肃问题处理和谈话谈心;优化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系统,切实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集中管理。

(二)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聚焦重点内容,创新完善培训模式。组织开展本市财政系统局处级干部专题研修项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为本市财政改革“加力提效”、推动改革再出发。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突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内容,进一步创新完善实践演练模块,帮助干部学以致用、融会贯通、服务改革内组织实施各类培训项目36个、参训3600人次。开展新一轮财政干部英语水平测试,摸清现状、找准短板,进一步推进英语专业人才储备,为更好地满足财政改革国际化交流需求夯实基础。二是深入推进应用具有上海财政特色的项目资源配置模式,优选与财政改革热点、干部成长提升密切相关的素材资源,推进培训素材库建设与应用。完善培训项目混合编排内容与形式,充分发挥项目间联动效应,不断提升兼职师资分类培训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完善网络平台建设,通过征文、竞赛等形式不断丰富公众平台互动性、提升专业性,累计发布各类培训信息1098多条,关注人数达3715人、累计浏览量24万人次。推进干部在线学习城财政分校应用,为财政干部提供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学习平台。此外,还选派干部参加财政部等高层次培训58期、100余人次;组织实施了对外援助培训。

(三)进一步夯实综合管理基础。

一是完善机构职能建设。已按市委编委的要求,完成市财政局新“三定”和相关职能划转,未涉及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加强市局系统机构职能建设的研究,结合全市机构改革工作的推进要求,深入分析财政发展对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的新要求,重点改进职能整合调整、工作关系划分等的沟通会商机制结合政府效能建设、组织基层评议等工作,进一步明晰系统内外工作关系,在具体协调中统一认识,在统一认识基础上形成创新合力。二是深化考核评优工作。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框架,通过合理分类考核对象、细化分解考核目标、科学应用考核结果,不断促进结果导向与绩效导向有机结合,突显考核评优的正向激励作用,引导和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干部档案信息年度更新工作,并及时完成人员进出或信息变动的档案材料调整,为干部工作提供可靠参考。同步做好人事信息系统、公务员管理系统、编制管理系统等信息维护工作。四是加强事业单位管理。继续指导事业单位做好岗位分类和聘任等管理工作;推进公务员(参公)人员职务职级工资改革,不断加强工资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和帮助直属单位推进人事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及时关注离退休老同志需求,认真落实节假日、重大病慰问机制,使老同志老有所学、老有所依。

 

上海市财政局基本情况介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64号)的规定,上海市财政局承担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市实际,研究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组织起草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

(二)拟订本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分析预测本市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本市宏观经济政策;逐步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内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和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建立和完善市与区县财力和事权相匹配、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体制、制度,拟订和执行市政府与区县政府、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政府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管理政府财政资金;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预算支出标准,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及时、准确地拨付预算资金;完善市对区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

(四)负责本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分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财政票据管理;监督管理彩票市场,审核彩票销售方案,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彩票资金。

(五)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的拨付与管理,负责总预算会计的核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建立健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及相关评价体系;负责拟订本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会计制度和银行账户的管理,负责公务车辆控购管理。

(六)拟订和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拟订和组织实施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制度。

(七)参与拟订产业、基建投资、收入分配、价格、经济贸易、外汇、科技、教育、文化、住房、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市级财政专户。

(八)审核和汇总编制本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组织实施财务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九)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及使用;参与拟订市政府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执行,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拟订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

  (十)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外国政府以及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与本市的知识合作和贷款项目及其财务监督管理。

  (十一)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建立健全市和区县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防范财政风险;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并执行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执业行为。

  (十三)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和预算编制、执行、决算情况,反映财政政策执行、财政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十四)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另注: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上海市财政局“三定”规定的通知》(沪委办发〔2019〕37号),上海市财政局调整以下职责:

(一)将上海市财政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入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将上海市财政局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上海市审计局。

打开微信“扫一扫”,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