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来源: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发布时间:2019-12-02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基本情况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系市级政法机关,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内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检察部、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检务督察部、检务保障部等12个部门。案件管辖区域为浦东新区、徐汇、长宁、闵行、松江、奉贤、金山等七个行政区,在辖区内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主要职责是:

1.对属本院管辖的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并出庭支持公诉、抗诉。

2.负责对辖区内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法律规定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

3.负责公安机关不服区人民检察院不捕、不起诉决定而提请复核的案件。

4.负责对辖区内刑事上诉、抗诉案件和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的监督。

5.接受管辖范围内公民和法人的检举、控告、申诉。

6.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

7.负责办理本院管辖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8.受理辖区内区人民检察院的个案请示。

9.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

10.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

11.负责办理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12.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院检察人员遵章守纪情况、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情况实施督察;负责本院的后勤管理和物资准备工作。

13.承办应由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负责的其它事项。


自我评价材料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级机关工委《关于2019年基层评议市级机关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评议的五项内容,进行自我评价如下:

一、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上海改革发展大局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工作部署,按照“四以四注重”的总体工作思路,以推进落实党组八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为上海全面落实三项新的重大任务,更好地服务全国改革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国庆70周年和进博会期间社会稳定。把为国庆70周年和第二届进博会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分院检察职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城市安全有序。今年以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24人,批捕20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222件520人,提起公诉82件184人;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11人,决定逮捕7人,提起公诉8人;共查结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提请逮捕3件4人,移送审查起诉2件2人。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在办案中强化政治意识,认真做好张某某为境外收买情报案庭审工作,对陈某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收案后加班加点,在半个月内即向法院提起公诉,坚决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加大对黑恶势力案件“打伞破网”力度,依法从重从快办理了夏克春14人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奉贤公安分局原民警王某充当涉黑“保护伞”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做好2起全市挂牌督办案件的二审工作,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二是集中精力抓好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办理。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妥善办理了“善林金融案”“唐小僧案”“普资集团案”“巨如集团案”“盐商集团案”等一批重大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有力维护了经济金融秩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2名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家,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更好地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办理的快鹿系案一审判处3家被告单位罚金19亿元、15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至9年有期徒刑不等;办理的创怿嘉案,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无期徒刑;办理了全国首例内幕交易港股案,为国内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三是继续发挥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保留的侦查权,先后侦破了闵行公安分局民警郁某某徇私枉法、受贿案、松江公安分局泗泾派出所副所长周某某徇私枉法、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浦东公安分局北蔡派出所副所长陆某某、川沙分区指挥部侦查办案队民警李某某徇私枉法案等4起职务犯罪案件。加强与市监委的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留置和刑事强制措施有机衔接,依法办理了中国兵工物资华东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闫某某贪污、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工行上海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顾某某涉嫌受贿案、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原总经理李某某受贿案等7起职务犯罪大要案,促进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四是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8258件,全部做到了“七日回复”,“三个月答复”7582件;接待来访3866人;妥善处理群体访77批2668人次。围绕建国70周年和进博会举办多个关键节点,针对涉众型金融犯罪案件集访井喷式增长态势,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时调整处置突发事件联络方案,加大对司法办案环节中风险隐患排摸力度,做到一案一责任人、一案一工作预案、一案一稳控化解措施,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涉检信访矛盾。

(二)坚持维护司法公正,诉讼监督工作有了新的突破。紧紧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全面、全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在侦查监督方面,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标准,不批捕18人、不起诉9人,对十余年前发生的赵青开等2人抢劫致人死亡案,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做到了不枉不纵。针对公安机关在制作笔录、扣押、发还程序中的不规范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其规范执法。二是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加强对刑事判决、裁定的审查,共审结上诉抗和审监抗26件,其中支持抗诉14件、提出抗诉5件、提请市院抗诉1件。已收到法院裁判19件,改判或改变原裁判11件,改变率达57.9%;审结各类上诉案件805件1950人,经建议法院改变原裁判38件。认真梳理辖区院认罪认罚上诉案件情况,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进一步统一了司法标准。三是在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加强日常驻所检察监督工作,积极协调市看守所、市二中院,督促落实1名患白血病在押人员住院治疗,对发现的扣押财物不规范、羁押哺乳期妇女、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在押人员混关混押等情况,及时提出纠正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有效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共受理申请监督案件599件,审结623件,其中提出抗诉5件、提请市院抗诉1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收到法院再审裁判13件,其中改变原判决11件,改变率为84.6%。积极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对一起工商处罚决定申请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向上海市国信公证处制发的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第一批优秀检察建议书”。五是在公益诉讼方面,办理了首例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周某某销售含非法添加物质减肥产品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决支持我院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办理了全市首例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磋商案,用四方协议书的方式,化解了公益诉讼难点问题,《检察日报》头版、《上海法治报》等多家主流媒体予以了详细报道,取得了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三)坚持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动力,检察权运行进一步规范。认真总结改革工作经验,结合分院实际,有序推进新一轮各项检察改革任务。一是积极构建“捕诉一体”办案工作机制。结合内设机构改革,针对分院“上捕下诉”“下捕上诉”等情况,加强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确保了改革后各项办案工作顺畅运转。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刑事案件诉前会议规则》,提高案件庭审质量。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立足分院案件特点和实际,对一起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和一起经济犯罪案件,积极探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人权保障。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调整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考核制度,突出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的主体地位,实现责权利相一致,落实办案责任制。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办案的意见,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完善检察官办案监督考核体系,开展规范办案期限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对案件办理的跟踪把关,杜绝网上办案随意、不遵守办案规定导致超期的不规范情形。三是大力推进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建设。按照高检院、市院要求,加快推进全国证券期货办案基地建设,召开发挥办案基地职能、防范金融风险暨2014-2018年度上海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白皮书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情况,更好地服务保障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做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基层减负工作

围绕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期待新需求,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根本立场,把群众路线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经常性深入一线面对面走访调研,以调研推动“人民检察为人民”落地生根

(一)发扬求真务实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市委关于推进大调研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和主题教育调查研究工作安排,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中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并健全统筹协调、跟踪反馈、成果转化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的难点、痛点问题,促进检察工作转型创新发展。院党组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主题,确定“司法改革背景下思想政治工作、重大敏感案件办理工作机制”等重要课题,5名党组成员分头带队,轻车从简,走访市人大、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与社会各界代表100余人面对面座谈,听取意见建议。举行调研成果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结合在党的建设、司法办案、业务管理和机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关于涉众型金融案件信访接待工作实施办法》等11项工作机制,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效能。

(二)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真心为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修订完善《加强和改进对辖区检察院个案指导工作实施意见》,召开辖区刑事、民行条线工作片会,研究解决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统一法律适用,帮助基层检察院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为民实事,倾力打造“文明信访接待室”,按照高检院的工作要求,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作为标准,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工作机制,减少群众诉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改善群众来访接待环境条件充分理解当事人诉讼的艰辛与不易,耐心做好申请人的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特别是面对涉众型金融案件中众多受害人的诉求,检察人员耐心接待,真心为群众着想,积极追赃挽损减轻损失,赢得群众的认可办理的巨如案件1700余名受害人联名致信称赞一分院“尽显主题教育活动好风气”,对我院信访接待工作表示感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金贵以复旦附中法治副校长身份为师生上法治课,未检部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举办“2019年长宁区第九届青少年法治夏令营”,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结合办案,分别向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郑州分部、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1份,帮助案发单位堵漏建制,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建议对11名在“6.28”案中见义勇为的人员予以表彰,弘扬公平正义的正能量。全年共收到案件当事人赠送锦旗、感谢信4次。

(三)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主动将检察办案工作置于阳光下,建立刑事案件诉前会议规则,依法保护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通过组织廉政监督员听庭评议、开展案件公开宣告等,提升司法公信力。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全媒体,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发布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等2990份(条),做到案件、政务、队伍信息“三公开”,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检察机关办案动态。举办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宣传介绍检察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四)着力整治机关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全员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组织业务部门填报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情况,强化司法办案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按照“基层减负年”的工作要求,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公文签发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文件,提高发文质量,杜绝文山会海以及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问题。在全院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落实新修订的机关管理规定为契机,加大对干警上下班、会风会纪、落实请销假制度等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了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三、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院党组严格按照中央、市委关于开展第一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安排,在市委第八巡回指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统筹做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是始终在强政治学理论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基础和主线,通过开展专题讲座、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把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共同落实,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原原本本学。及时发放主题教育学习资料,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特别是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摘编,党员干部严格自我要求,认真开展自学,逐章逐篇通读学习资料。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等八个专题,制定集中学习研讨安排,组织党组中心集中学习研讨11次、读书班5次,5名党组成员带头进行集中研讨,交流思想、促进工作。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金贵同志以为人民司法 为大局服务 在履行分院检察职能中践行初心使命”为主题为全院干警上专题党课,其他4名党组成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分管检察工作为部门干警讲授党课。灵活运用多种学习形式。邀请市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辅导,开展“身边榜样,前进力量”交流座谈会、主题演说会、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增强学习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结合纪念建党98周年,充分利用上海党的诞生地红色资源优势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党史、国史、检察史教育,“七一”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

二是始终在摸实情善谋划上下功夫。把调查研究作为一体推进主题教育和检察工作的有力载体,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掌握实情、科学决策、推动落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破解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把调查研究融入检察工作。把调查研究与推动检察工作相结合,与加强辖区院个案指导相结合,通过深入基层一线、走访座谈等方式,一竿子插到底,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获得真实情况、推动工作。加强对调研工作的统筹安排。本着务实管用、不为基层增加负担的原则,调研工作统一由研究室负责,做到合理有序安排院领导调研,杜绝了突击调研、扎堆调研的问题。加强对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院党组专门召开调研成果交流会,党组成员结合调研情况,进行主题研讨,并要求各调研小组、职能部门在完成例行调研报告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具体工作举措,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提高工作前瞻性和预见性。

三是始终在重自省找差距上下功夫。坚持刀刃向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严格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初心使命,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本人所在支部党员干部之间普遍开展了谈心谈话,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采取走访调研、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干警意见建议,汇总整理意见建议6类34条。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院党组认真组织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不符合初心使命的问题,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辣味十足,真正达到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各支部严密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带动支部党员深刻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传导压实主题教育要求。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院党组结合征求意见建议和自身剖析情况,梳理查摆出5个方面18项问题清单,5名党组成员共查摆出71个具体问题,并明确了整改方向。

四是始终在解难题促发展上下功夫。把开展主题教育与履行检察工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以真刀真枪解决问题体现主题教育实效。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着眼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新期待新需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办理涉众兴金融犯罪案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动回应干警需求,开办暑托班解决干警子女暑期“看护难”的问题,增强了干警的归属感和尊荣感。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八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落实主责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抓整改的良好局面。认真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开展对第一批主题教育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的通知精神,11月份,对整改措施落实、八个方面专项整治等情况,一项一项进行了“回头看”,对账销号,确保所有问题、建议都纳入整改范围并得以有效解决。目前,党组制定的15项整改落实措施,即知即改的1项,已经整改落实并长期坚持的10项,2019年12月前完成的4项。党组成员个人查找问题71条,已整改落实65条,需长期整改提高的6条。

五是始终在改作风求实效上下功夫。坚持把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做实做细、严格要求作为开展好主题教育的重要保证,确保主题教育不虚、不空、不偏。成立工作机构。成立了徐金贵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对主题教育重大安排部署,领导小组坚持直接研究、部署落实。在政治部设立了办公室,下设综合、材料、信息等3个组,坚持例会、工作周报制度,先后召开4次会议,有效确保了各项工作优质高效开展。严格纪律要求,不搞形式主义、不做官样文章。主题教育开始就明确提出,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不搞“作秀式”“盆景式”调研和不解决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坚决防止形式主义,既强调规定动作的落实,又有自选创新动作,确保主题教育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加强宣传工作。在部署工作时同步研究部署宣传工作,在内网开设主题教育专栏、利用电子显示屏进行宣传造势,在《第一分院情况》中设立“主题教育专栏”,运用微信公众号推送教育动态和开展情况,制发专刊13期,营造主题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这次主题教育,我院认真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各项工作,推动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党的政治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意见》,着力推动解决了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夯实了机关党组织,锤炼了党员干部政治品格,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两个维护”认识更深刻,对落实中央、市委、高检院和市院决策部署行动更坚决,对服务保障大局把握更精准,切实增强了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理论武装。通过学习教育,更加加深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和运用把握,增强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发自内心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通过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有力提升了运用科学理论指导检察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是进一步促进了担当尽责。通过学习教育,强化了党员干部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唤醒了作为共产党员、作为共和国检察人员的初心使命,切实强化了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严格落实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便民利民举措,在推动攻坚克难、开拓进取,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取得了新进步。

四是进一步提升了能力素质。通过学习教育,较好地落实了在把准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上有更大提升;在规范检察权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补短板强弱项上有更实举措;在践行“崇法守正、惟精惟一”院训,做细、做实各项检察工作办好、办精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上有更好表现。

五是进一步严肃了纪律作风。通过主题教育,大力加强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制度机制、强化了制度刚性,有力促进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照上级要求、形势需要以及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理论武装需要进一步深化,有的学习还停留在完成任务的认识上,对通过学习如何更好地指导推动工作谋划思考的不够深入,融会贯通、举一反三上还有差距。二是担当精神需要进一步加强,少数党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不够足,工作中主动谋划、破解难题做的还不够。三是“两个责任”还需进一步压实,机关管理宽松软、重工作轻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对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中认真加以解决。

四、深化“四责协同”,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主动对标对表党中央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深入推进从严治检,切实把公正司法、廉洁从检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一)健全“四责协同”机制,强化政治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检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各责任主体知责明责、履责尽责,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院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推进;其他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党组班子成员与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干警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做到责任逐层分解,层层压实。

二)深化“两个从严”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刻汲取陈旭、叶青案件沉痛教训,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面肃清余毒和不良影响。坚持季度廉政教育讲评制度,常态化开展廉政纪律、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突出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防范,加强廉洁提醒和监督检查,坚决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组织新提任科、处职领导干部、新入额检察官集体廉政谈话,加强新招录人员岗前廉政培训,通过专项检务督察、问题线索核查,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隐患,及时予以“红脸出汗”,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检务督察职能转型为突破口,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央“三个规定”和高检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加强督促落实与监督检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日常监督的规定》,在强化自我教育管理监督的同时,主动接受驻市院纪检监察组的专责监督,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盯关键少数,形成“头雁效应”。建立健全兼职纪检督察员队伍,积极发挥廉政监督员作用,延展监督触角和覆盖面,形成专兼并举、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五、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锲而不舍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以“出干部、出人才、出经验、出业绩”为目标,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检察队伍。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确保队伍政治过硬。一是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2019年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党组政治学习16次,党组中心组学习22次,支部双周学习21次,重点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的主旨演讲和考察上海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实”,把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融入、落实到各项检察具体工作和执法办案中,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把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党组每年2次听取政治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对队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和专题研究部署,2次向市院党组进行书面报告。三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结合建党98周年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组织集中收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国庆阅兵仪式和群众游行活动,组织开展参观一大会址、龙华烈士陵园等红色基地的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先进事迹宣讲演说会等,教育引导干警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四是强化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坚持把培养、树立先进典型作为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涌现出上海市第七届平安英雄马玮玮、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邵志才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推荐检察官于爽参加央视大型未成年人法治节目《守护明天》第三季录制工作,播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青年干部张德辰在上海市总工会举办的“中国梦·劳动美”上海职工故事大赛中荣获铜奖,以“正义从不缺席”为题,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

(二)按照职业化要求,加强核心能力建设。一是开展全员练兵竞赛。根据市院提“两个能力”的要求,结合内设机构改革,以新一轮业务竞赛为契机,突出实践、实用、实训导向,制定《一分院全员练兵竞赛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员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代练,全力提升办案质效,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在全院范围开展“全来赛”,组织团队论辩赛、法律文书制作竞赛、案例答辩、模拟法庭等各具特色的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提升干警司法核心能力。二是持续打造品牌优势。充分发挥“青年干警向检委会专题汇报制度”“青年干警控申窗口轮岗”“青年学习小组”“青橙派”等工作品牌优势,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有针对性培训,全方位提高干警理论素养、实战水平和综合能力,努力从青年干部中发现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业务骨干,储备一批优秀后备人才。三是加强三类人员核心能力建设。围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不同人员的岗位核心素能,积极搭建学习平台,因类制宜、因岗制宜地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全年参加高检院、市院以及本院开展的各类培训计156批1936人次。加强高精尖业务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金融证券、公益诉讼、民行监督等领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培养既有较深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拔尖人才。现我院共有全国和上海市业务专家6名,“三优一能”人才30名,带动队伍专业化水平整体提高,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人才保证。

(三)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保障内设机构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推进内设机构系统性重构性改革。按照高检院和市院统一部署,坚持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精心制定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有序做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能配置、配套制度建设,并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12个内设机构按时挂牌、人员适岗履职,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新格局。二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后的需要,科学选拔任用中层和科级领导干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部署,认真做好公务员职级职务套改、晋升,检察官遴选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套改、晋升工作,完成公务员职级职务套改、晋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级套改、晋升,遴选入额检察官10人。三是加强机关日常管理。举办新录用公务员入院教育培训班,把“崇法守正、惟精惟一”八字院训作为培训主题,加强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修订机关管理规定,加强对上下班制度、离沪请销假制度和出国(境)审批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开展队伍思想现状分析,深入开展走访慰问,举办暑托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四)以青年干部为重点,加快人才培养步伐。一是完善青年人才培养机制。坚持将青年人才培养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常抓不懈,把组织培养与个人努力结合起来,把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与提高专业素养结合起来,把教育培训与实践锻炼结合起来,推动青年干部尽快成长成才,完善检察业务专家、优秀办案骨干和办案后备力量三级人才梯队建设。制定《2019年青年干部培养工作方案》,明确8个方面17项计划,持续全面提升青年干部理想信念、检察业务、综合素养等5大能力。二是多措并举拓展岗位练兵渠道。结合实际发挥好资深、优秀检察官的辐射效应“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干警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立足办案,开展了《套路贷”案件的特点和办理《法庭调查实务的若干问题》等多场培训讲座,组织开展模拟法庭、听庭学习、四院辩论赛等20余次各类练兵活动,多方面拓宽练兵途径,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坚持在一线岗位锻炼干部。积极鼓励优秀青年干部在参加重大案件办理、重大课题调研、重要专项任务中壮筋骨、长才干,通过对外交流、控申接待锻炼、选派援疆干部等措施,经受历练和考验。今年以来,在各项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连续第12次获评“上海市文明单位”,1人荣获第七届上海市平安英雄、1人荣立个人一等功、1人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手,3支青年团队荣获上海市“五四青年奖章(集体)”和上海市市级机关“优秀青年突击队”,再次谱写了新时代我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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