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来源: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9-12-02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是主管本市民族和宗教事务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归口中共上海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彻执行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协调民族关系;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参与来沪少数民族的管理工作。参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及经济技术协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清真食品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按照各教特点,做好自传、自治、自养工作,走独立自主、自办教会道路。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及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团结和动员广大民族、宗教界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二、自我评价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本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落实中央专项督查整改为主线,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重点,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平台,以推进践行“两个责任”为抓手,全面提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能力和水平,有序有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四个贯彻始终”的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专题学习会、调研成果交流会、总结会等会议20余次,组织集中学习12次、参观学习3次、交流发言70余人次,梳理领导班子及个人问题17条,组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相互提出批评意见37条。

(二)顺利完成机关党委、纪委换届。按照局领导“形成一个好报告、选出一个好班子、营造一个好氛围”工作指示,选举产生中共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第一届委员会委员7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5名。

(三)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2019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四责协同”。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强化分类指导,细化责任清单,补齐工作短板,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做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纪检信访举报处置等工作。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组织干部到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市委党校等开展专项培训和学习交流,以及在线培训等形式推动干部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工作本领。

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完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范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推荐工作,全市共有13名个人和10个集体受到国务院表彰,并召开本市创建表彰大会。出台《关于开展2019-2021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各区各部门开展创建。完成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和本市第二批上海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评选工作。加强基层调研指导。

(二)组织参与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同市体育局组建了由23个民族,226人组成的上海代表团,参加在郑州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在参与的9个竞赛项目和3个表演项目中,上海代表团取得了2个一等奖、13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的历史最好成绩。

(三)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了“2019届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1100家单位提供了近4万个就业岗位,2万名大学生参与。完成回民公墓徐泾墓区的园景改造工程,通过内部工作流程优化,提升墓区服务水平。协同云南、新疆、西藏、青海相关部门推进2019年度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配合市商务委、市财政局落实2019年度清真食品专项资金项目,做好清真食品日常监督检查,指导推动各区完善基本供应网点设置,保障节庆及进博会期间的清真饮食服务。协助市教委做好本市民族中小学和新疆班、西藏班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三、围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结合“民族宗教法制宣传学习月”活动,联合市法制办举办《条例》线上有奖竞答活动,组织五大宗教参与《条例》知识竞赛。推动各区运用多种媒体和街面宣传、设立咨询服务点、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方位宣传,参与群众近10万人次。“分层、分类、分阶段”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全市相关党政干部、街镇干部、村居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信徒骨干。加强政策法规梳理和基层指导。系统梳理政策法规汇编成册,为基层街镇、村居民族宗教干部提供业务指南。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街镇制度,加强对街镇、村居的业务指导。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府责权清单,深化网上办理,积极推进“双减半”工作,建设“互联网+监管”数据库。

四、以推进践行“两个责任”为依托,加强民族宗教界自身建设

指导民族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团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规范财务监督管理。大力推进街镇民族联分会建设。

指导宗教界围绕“两个责任”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开展宗教中国化系列研讨,推动宗教界践行“两个责任”,在阐释教义教规和引导信众正信正行上下功夫,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慈善等相结合,进一步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指导市佛协办好首届弘法僧才培训班;指导市道协搭建青年道教学者工作坊,举办“新时代道教的转型与发展”论坛;指导市伊协开展“卧尔兹”演讲和《古兰经》诵读;指导天主教界参加“生态文明和神学思想2019年崇明发展论坛”;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开展以“如何撰写讲经交流讲章”为主题的青年教职培训班。民族宗教团体围绕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举办上海民族宗教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歌咏会,组织开展“我与祖国共成长”主题征文,在“上海民宗”微信公众号开设“礼赞70年”专栏。指导民族宗教界拓展公益慈善活动服务领域,引导各团体做好社会服务和公益慈善活动。引导宗教界开展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活动,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信教群众的宣传引导。


201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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