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发布时间:2018-12-05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

情况介绍

 

一、分院成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建立的第一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于2014年12月在上海铁检分院的基础上加挂牌子成立(两块牌子一个机构),全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按照中央政法委改革试点方案,三分院(铁检分院)在上海市院的领导下,继续领导设置在“三省一市”的徐州、合肥、南京、上海、杭州5个铁路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业务;同时作为全国首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单位,围绕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新型诉讼格局的改革目标,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探索。

二、机构设置

三分院(铁检分院)成立后,在铁检分院基础上整合了12个内设机构,充分体现出改革的精神和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职能特征。反贪转隶之后,现有内设机构11个,其中业务部门8个(侦查监督处、公诉处、刑事执行检察处、民事检察处、行政检察处、知识产权检察处、综合业务处、控告申诉检察处),行政部门3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处)。

三、人员配备

三分院(铁检分院)有干部116名,其中入额检察官38名,检察官助理等检察辅助人员51名。还有辅助文员21名。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四、管辖范围

三分院(铁检分院)的管辖范围: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跨地区重大民商事诉讼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类诉讼案件;上海海事法院审理的海事诉讼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跨地区的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民航、水运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海关所属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其他重大案件。三分院对于管辖范围的案件依法行使检察职能。除此之外,铁检分院管辖的案件范围及检察职能保持不变。

近年来,三分院(铁检分院)不断加大跨行政区划办案力度,成功办理了“11·25”日本牛肉案、假冒婴幼儿奶粉案、浦东机场爆炸案、特大走私冰酒案、法欣面包案、郭某等7人疫苗类假药案、杨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凸显了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的司法价值和社会意义。中央政法委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八类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特殊案件管辖,已全部覆盖。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

2018年基层评议市级机关自评材料

 

2018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在市委和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和其他配套改革,积极履行职能,努力探索实践,坚持抓重点、攻难点、创亮点,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服务保障大局彰显新作为

全力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分院受理提请审查逮捕新增管辖案件109件234人,同比分别上升84.8%和138.2%,受理审查起诉新增管辖案件125件298人,同比分别上升9.7%和47.5%。侦监处重点办理了石某某生产销售假冒“东阿”阿胶药品案,集中打击了一批走私成品油、固废的案件。公诉处重点办理了海关一级督办的特大走私穿山甲鳞片案、法欣面包案、杨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冯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等重点案件,陈明江、谷传生等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评为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打假”典型案例。知产处办理的一起商业秘密案件,违法所得高达1892万元,为近年上海此类案件中金额最高。

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春运、“两会”安保维稳工作。两级院受理提请审查逮捕传统铁检业务案件520件673人,同比分别上升9.7%和18.7%;受理审查起诉传统铁检业务案件699件898人,同比分别上升1.2%和6.7%。学习考察“枫桥经验”及其在检察环节的运用,分院办理涉法涉诉信访116件,依法妥善办理了百勤公司、鑫百勤公司刑事申诉案等复杂案件。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接待8起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促进依法、规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和支持度。

扎实开展大调研活动。坚持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作为服务保障大局的重要载体,认真执行《上海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切实找准服务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今年来,共开展调研94次,其中座谈会63次,走访38次,联合调研27次,覆盖铁路、食药品、环保、知识产权、海关等领域调研对象,梳理整理了9大类15小类140个问题,整改解决130个问题,大调研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加强办案机制建设。分院与三中院、上海海关缉私局会签《关于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与海关缉私局签署《关于深化走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就走私案件办理中的相关问题达成共识。深化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办理机制,制定《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指引》,推进销假案件量刑规范工作,撰写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白皮书和业务分析报告,并经市院对外公开发布,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危害营商环境、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

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在服务首届进口博览会方面,制定了服务保障进口博览会九条举措,全力做好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对两级院涉法涉诉案件风险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评估,基本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排尽排、不留死角”。在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与郑州、西安、兰州及乌鲁木齐铁检分院签署了《关于深化协作配合,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维护中欧班列安全畅通的工作意见》;与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维护铁路安全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联席会议。在服务科创中心建设方面,制定了《侵害商业秘密案件保密工作指引》,加强高新技术领域知产权利人权益保护。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继续深入推进维护高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年初举行高铁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推进会,对重点隐患的整治进行部署,并要求在专项活动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分院行政检察处集中精力推动铁检厅督办的3处隐患整治工作,先后到上海、安徽进行实地监督检查,研究整改方案。目前上海地区惠平路99号侵占铁路用地达8000平方米的违章厂房已全部拆除。严重影响高铁运行的杭深线K413米处61米高的烟囱已经被成功拆除。着力健全高铁安全运行长效机制,起草《上海市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建议稿)》,推动地方立法完善,从源头上杜绝风险隐患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两级院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6份,建议追捕8人,实际追捕到案5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收到书面回复3份。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帮助相关单位、企业堵漏建制,制发《检察建议》4份。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2起知识产权案件,变更罪名后提起公诉,获法院采纳。根据新证据对陈显金等人走私犯罪案件的生效裁判依法建议市院提请审判监督抗诉,市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两级院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17件(其中分院32件3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38件38人(其中分院6件6人),获采纳建议29件29人(其中分院7件7人,采纳率为100%)。对三中院走私类、食药品类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检察37件51人,对三中院生效刑事判决开展检察监督37件59人。分院办理的金晓栋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和姚美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分别荣获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和全国铁检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

积极开展民行检察监督。受理行政监督案件126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03件。受理民事监督案件8件,提请抗诉1件。对于民行监督案件,要求承办人员严格落实办案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展全面审查,多方面调查核实,从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全面予以监督。分院行政检察处与控申处加强配合协调,完善接待答复的工作机制,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

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市率先提起6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根据案件诉讼金额较大、违法行为具有一定隐蔽性、行政机关及时处置,防止损失扩大等特点,在办案中加强与地方政府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努力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5家基层院也全部消除公益诉讼立案空白。针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殊要求,全面梳理证据、收集证据、复核鉴定结论、深入调研论证。加强与市环保局、食药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行政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加强与三中院沟通对接,逐步建立关于公益诉讼的配合协作机制。

严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评查各类案件67件,评查率达18.63%。其中常规抽查36件,覆盖各办案部门,占全部评查案件的63%;重点评查9件,包括诉判不一影响定性或跨幅度量刑的案件1件、二审上诉案件检察员出庭意见与法院判决不一致的案件4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1件;专项评查12件,包括行政监督类案件7件,民事监督类案件5件,免于刑事处罚案件3件;作不支持监督决定案件11件,提请抗诉案件1件。不断提升监督力度和效果,从供给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初步拟定206系统在分院的推进方案;推动智能量刑辅助系统升级,初步实现特殊类型案件的自动量刑、类案推送、法条推送等功能。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探索语音识别技术、OCR文书识别技术办案办公应用。完成分院软件正版化部署及检查、两级院IP规划调整方案,协调基层院分级保护运营证申请。完成司法检验鉴定、心理测谎、同步录音录像,以及日常运维保障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化智能化水平。

三、注重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司法体制改革获得新进展

稳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探索。积极推进特殊案件跨省管辖,研究制定《关于长三角区域实现跨行政区划案件集中管辖的建议》和《关于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供检察保障的九条意见》,对跨行政区划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以及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提出初步方案,努力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按照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求,积极筹划内设机构改革相关工作,上报方案及修改意见,对即将新设立的部门人员编制、中层干部配备、办案组织设置进行充分的研究,为下一步平稳顺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打下良好基础。对入额检察官进行绩效考核,从履职情况和对整体工作的贡献度等方面全面考量,综合确定考核等次和奖金分配。开展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的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工作,完成42名检察官等级按期晋升,36名检察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等级套改。

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适用认罪认罚案件20件50人,适用率44.4%,积累了较好的办案模式和试点经验。进一步拓宽适用案件范围和从宽方式,将案件范围从走私犯罪案件扩大到非法经营案件、销售假药案件等罪名。分院公诉、刑执、侦监、知产部门制定《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羁押必要性审查办案内部协作办法》,建立内部协作工作机制。

四、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信念勇承新担当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政法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通过党组集中学习、收看辅导报告、支部讨论交流、个人自学等方式,做到学习培训全覆盖。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11次,党支部双周政治学习22次,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院作辅导报告,举办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党章知识竞赛、“践行新思想 逐梦新时代”迎七一唱诵比赛活动,开展“我的初心使命”、“学思践悟新思想,改革开放再出发”等主题党日活动,围绕“如何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建设,打造新时代优秀检察官队伍”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警更加自觉地把上海发展放到全国、全球的坐标系中思考谋划,进一步提振精神、坚定信念,勇承新担当、谋求新作为,以实际行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工作中落实落地。1人被评为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1个党支部和11人分别被评为市院直属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1篇党建论文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党建理论研讨二等奖。

五、着力加强专业化培养,检察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出台《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调研分院5名检察业务专家培养对象的需求及建议,制定针对性培养计划。创建“锦绣论坛”,满足干警对专业化知识的需求。积极备战“三优一能”选拔评比,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举办第一期“检察专门人才讲坛”,开展上海铁检机关公诉业务培训暨刑检条线团队论辩赛,选派干警参加上海市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1人入围参加初赛,提升了专业素能。分院跨行政区划办案团队被评为首届上海检察风云团队,并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李强的接见。加强课题研究和申报,提升检察干警理论调研水平,完成高检院研究室4项课题申请,2项课题成果入选《上海法治发展报告(2018)》,这是分院首次有2篇课题成果同时刊登在“上海蓝皮书”上。1篇论文在2018年上海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论文评选中荣获一等奖,1篇论文荣获二等奖。1项课题荣获上海市检察机关2017年重点研究课题一等奖。

六、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党风廉政建设进入新常态

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从检承诺书》,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监察处负责人列席党组(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委会,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坚持开展“季度廉政教育讲评日活动”,抓好针对性的廉洁自律教育。聘请7位廉政监督员,推动分院党风廉政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组织办案部门入额检察官召开落实“三个规定”推进会,对118件办结的案件逐一检查,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和廉政监督员参与4起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审查活动,促进规范司法、廉洁办案。确定落实“三个规定”、案件公开审查、涉案赃款赃物管理、律师执业权益保障等四个重点检务督察项目,对分院和5个铁检基层院开展专项督察。利用内网和微信开展“纪律提醒”9次,对车辆派遣手续开展专项检查2次,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修订完善《关于加强三分院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收到的3起群众来信,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进行核查办理,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和回复。

今年以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有些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在服务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需要加大探索力度,提升工作质效;二是公益诉讼探索还需进一步深化,要完善相关机制建设;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质特别是办理特殊案件的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会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着力点,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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