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和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来源: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9-05-23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94)和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全国和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沪委组〔2019〕发字19号)精神,在民主推荐、逐级审核把关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徐敏等5名个人和静安区临汾路街道办事处等3个集体为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马骏等30名个人和市纪委监委信访室等20个集体为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上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520日至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话:021-24022546

    真:021-64376821

电子邮箱:kjc@shacs.gov.cn

通信地址:高安路19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31

 

附件:1.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

员集体”候选对象

      2. 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

务员集体”候选对象

 


上海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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