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庄剑明:“树典型”不是“速典型”

来源:普陀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10-19

近期,半月谈刊发《八字没一撇典型树起来,“速成典型”在冒头》的文章,反映了当前基层存在着所谓“造几个盆景、写几篇材料,开几次会议、发几篇报道,来几批参观、留一堆烂摊”的“树典型”“套路”。诚然,如此“套路化”的“速成典型”是对“典型”应有之义的歪曲,是基层工作的扭曲,更是一种基层政绩观的误区。因此,笔者认为,诸如此类“为树而树”的“典型”是经不起检验、检查的,只能是“反面典型”,而真正树起来的典型也有一种“套路”。

典型既要有“外表”,又要有“内涵”。典型可以是一个“盆景”,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盆景”要花重金、集众力进行重点打造,而是在或光鲜、或朴实的“外表”下,发挥“盆景”的榜样力量和引导作用,可观、可学、可感、可悟。典型的“外表”的光辉也来自“内涵”的深刻。树典型并非朝夕之功,而是需要经过时间的积累和实践的沉淀,形成一种内容丰富且与众不同的“内涵”,使典型更鲜活、更深刻。典型才能成为典型。

典型既要有个性,又要有共性。典型是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典型做法、典型事迹本身就自带地区、部门、行业的属性,打上“个性”的烙印。但是典型之所以能够从繁杂、多样的基层工作实践中脱颖而出,也客观上说明了典型应该具有示范效应、带动效应,有着某类群体、某项工作的共通之处、可取之点,可以被其他地区、部门、行业直接复制,带动工作的全面开展;可以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提供参考借鉴,推动工作的提质增效。

典型既要有认同,又要有认可。典型的树立、推广需不需要“出材料”“发报道”?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没有材料的支撑、报道的宣传,典型推广的力度、广度、深度势必会有所缺失,但“材料”“报道”需要源自具体实施的干部、广大受益的群众的认同。这样的“材料”“报道”才有血有肉,这样的典型才能树立得理直气壮,推广得理所当然。同时,典型的树立、推广也需要来自上级部门、兄弟单位的认可。这种认可不应是一团和气的点赞,而是要从不同视角上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再丰富、再提升,真正让典型站得住、用得好、推得广。

作者单位:普陀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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